《大唐之我爸是程咬金》第三十二章 惊艳亮相!(求收藏!鲜花!评价票!)

    [,net]
    如果说程处佑第一次见到长乐公主,长乐公主只是一个邻家小妹妹的话。
    那这次见到长乐公主,程处佑真的惊呆了。
    长乐公主一身蓝色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淡蓝色的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就这么简单的一出场,所有人都惊呆了。
    虽然只有十一岁,但是看起来已经是一个绝代佳人了。
    “参加长乐公主。”
    程处佑自然要打断这些人的眼光,这可是自己未来的媳妇儿,怎么可能让他们这么看!
    在这一瞬间,程处佑就已经打定主意,长乐公主绝对是自己的了!
    听到程处佑的行礼,所有人这才反应了过来,纷纷朝着长乐公主开始行礼。
    “诸位俊杰免礼,今日我们是诗会,所以不必这么繁琐。”
    长乐公主轻轻一抬手,无论是仪态还是语气,都显得十分雍容大气。
    只是偷偷望向程处佑的眼神,彻底出卖了她。
    程处佑自然是看到了那个眼神,当长乐公主将眼神瞄过来的时候,程处佑笑着挑了挑眉。
    长乐公主没有想到程处佑竟然看到了自己,她就像是被发现的小贼,慌里慌张的转移了视线。
    “哎呀,看来哥们儿这个魅力值,应该是点满了。”
    程处佑暗自将自己从头到尾夸了一遍,自恋的典型代表。
    不过长乐公主也是大唐公主,自然很快就恢复了镇定,不再惊慌。
    “感谢诸位来参加我的诗会,今天我们只论风花雪月,不谈朝堂之事,诸位可以各自施展自己的才华,尽自己所能。”
    长乐公主这句话说得十分有水平,在坐的都听懂了。
    只不过有的人面色平常,毫无反应;而有些人则是顿时黯然失色,摇头叹息。
    长乐公主的意思很简单,我们今天只讨论关于诗词方面的事情,至于如果你想借着我的嘴去求官,最好还是别提。
    这一句话,让不少妄图从长乐公主这里走捷径的人,顿时熄灭了心中的那团火焰。
    确切点来说,这团火焰就是被长乐公主端着一盆水,挨个儿给扑灭了。
    程处佑看着长乐公主,越看越喜欢。
    这种不光是长的漂亮,而且十分聪慧的女子,谁能不喜欢呢?
    更关键的是...
    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
    重要的事情说十几遍!
    咳咳...
    程处佑自诩正人君子,这个“大”的意思呢,应该这么解释。
    大气!大方!博大...?
    反正总归是大就对了!
    “常言道,诗以言志,歌以咏怀,既然我们今天是诗会,那就请各位做出一首诗,来表达一下自己心目中的抱负。”
    “公主会选出她觉得最好的一首诗,然后由我念给诸位听。”
    说话的这个人程处佑认识,是当初送程处佑出皇宫的那个马冬梅小姐姐。
    什么冬梅?
    马什么梅?
    马冬什么?
    这个问题比较深奥,程处佑到现在也没有搞懂这个问题的答案。
    不过表达自己志向的诗词嘛...
    这还不简单吗?
    我泱泱华夏这五千年来,有过绝美的诗词流于后世。
    这都是程处佑的!
    嗯...我全都要!
    几个侍女立刻端来笔墨纸砚,每个人一张桌子,一张纸和一支笔。
    旁边都有侍女上来研墨。
    就在其他人正在思考的时候,程处佑直接开始提笔,刷刷的往纸上开始写去。
    不得不说,程处佑这些年来练就了一手不错的书法,用的还是后世宋徽宗赵佶的瘦金体。
    只不过与宋徽宗赵佶不同的是,程处佑的瘦金体多了一丝潇洒,少了一些呆板。
    程处佑写的诗词好像有些长,因为一直写到了这张纸的最后!
    写完之后,程处佑很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作品。
    啧啧啧,这个字...
    真的不说了,绝对是顶尖水平。
    程处佑在心里把自己夸了一遍。
    然后这才有些依依不舍的把这张纸递给旁边的侍女,让她送到了长乐公主的身边。
    程处佑这边的动作自然被其他人看在眼里,只不过每个人心态不一罢了。
    有些人觉得程处佑非常厉害,竟然这么快就作好了诗。
    有些人则是觉得程处佑已经放弃了,索性随便写了一首,想以速度取胜。
    长孙冲无疑是其中之一。
    因为之前与程处佑的接触,长孙冲觉得自己已经摸透了程处佑是个什么人了。
    连自己家的传家宝都能卖,这种人的文学水平恐怕也高不到哪里去。
    所以,唯一一个能对长孙冲产生威胁的人已经自暴自弃,长孙冲还是很高兴的!
    ——————————————————————————————————
    玩游戏玩的有点晚了,抱歉。
    &bp;&bp;&bp;&bp;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