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家》番外一 树洞里的春天天(上) 暮雨歌和染小尘钻石捧场谢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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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我一次又一次的梦见沐耀明。他站在诺丁山长长的石阶尽头冲我挥舞手臂,他的头发被风吹乱,遮住了半边脸颊,但露出的那半边,还是英俊的像个叹息。
    我突然发现他白色衬衫上有若隐若现的血迹。我惊叫着,沐耀明你怎么了,怎么了?他却突然就倒在了地上。
    可是,等我走过去,除了一地的鲜血,什么也没有。他消失不见了。
    正文。
    一九一四年的英国没有夏天。
    嗯,这样说不对,是一九一四年在英国的叶紫苏没有夏天。
    彼时,我刚从自己的国度失恋回来,于一场浓雾中和心爱的男人分别。
    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们的人生道路截然不同,如果在回国之前我明白这一点,或许我根本不会回去,会一直和他呆在英国自欺欺人下去。
    如果没国,我们的人生道路是相同的,奋发图强,努力进取。我想当音乐学院的第一名,他想做最优秀的建筑师。
    回到英国,夏天还未过完,关于我们的回忆就“当啷”一声砸在眼前。
    刹那间,整个世界全是灰色的,尽管外面是苍翠让人睁不开眼的绿,但我窝在房间里,如同狗熊企图冬眠。
    这个城市,鸟语花香,莺啼燕语,连空气里飘荡着甜丝丝的气息,这个城市,曾是沐耀明和我的城市,他曾牵着我的手,于夜晚霓虹闪烁的十字街头,吟诵着拜伦那首著名的《我看过你哭》,声音像电台里播放的唱片一般深情而感伤。
    如今,一切都远去了,唯有拜伦的诗句至今我仍记得。
    ……
    像一朵梦中出现的紫罗兰,滴下清透的露珠。
    我看见你的微笑——连蓝宝石的光芒。
    都因你而失色。
    它怎能比得上在你凝视的眼神中,闪现的灵活光彩。
    就如同夕阳为远方的云朵,染上绚烂的色彩。
    缓缓而来的暮色,也不能将霞光逐出天外。
    ……
    在金陵的时候,为了不让姐姐担心,我总是强颜欢笑,装作坚强,回到英国,除了功课,我就总是呆在屋子里。
    从前那个社交场中娇俏又可爱的叶紫苏已经死去,那些美丽的裙子,已经要变成破布烂在墙角。
    我甚至连收拾它们的兴趣都没有了。
    如果林绍峰没有来,或许我也会在回忆里像那些衣物一般发霉。
    第一次在英国见林绍峰,我都没有认出他来,记忆里他是个让女孩子都会妒忌发狂的美男子,可如今,眼前站着的人,满脸胡须,一脸苍桑,比非洲的野人好不到哪儿去。
    “夏天都快过完了,走吧,二小姐,咱们一起去晒晒太阳。你也尽尽地主之谊,招呼下我这远方来的客人。”
    他捋捋我乱糟糟的头发,把他头顶上那顶帽子摘下扣在我的脑袋上,然后在墙角那堆衣服里挑了件看上去比较平整的裙子套到我身上。
    我想把帽沿反转到脑后,却发现那是一顶软毡帽,前后不分,只好盯着林绍峰那双笑起来迷死人不偿命的眼睛。
    “你别管我,林绍峰,你根本不知道想一个人的时候会顺带想起一首诗,然后你就把那个诗人的所有诗句都拿出来看,吃饭时看,睡觉时看,甚至上厕所都在看,一直看到你能够背出整本的诗集。这种感觉你试过吗?林绍峰,你有喜欢过一个人吗?
    “你又想那个混蛋了?”林绍峰的笑陷在他的大胡子里,但我还是看见了,他只裂开了一边的嘴角,那样子的笑容像个嘲笑。一点也不好看。
    对一个失恋的人笑,这是多么大的嘲讽。
    所以我用圣经里的箴言答他:“对伤心的人歌唱,就如冷天脱掉他的衣服,又如在他的伤口上擦盐。”
    最后,我们还是没有出去,林绍峰整了一大锅肉汤,往里面煮青菜,煮蘑菇,煮他切的像纸一样薄的肉片,大团大团的热气从翻滚的锅里往外冒,我往自己的调料碗里加了好几勺辣椒。
    辣椒的辛辣呛得我眼泪大颗大颗的一直往下掉。
    真好,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哭一场。
    后来,林绍峰说他看到我一边笑着大口往嘴里塞羊肉,一边掉眼泪的时候就爱上了我。
    虽然那会儿,我三天没洗头发,没洗澡,整个人像一只发了霉的土豆。
    他却觉得无比美好,比在金陵的时候,我穿着整整齐齐的美丽衣裙美好,比我挑着眉露出无懈可击的笑容美好。
    因为那一刻的真实,他爱上了我。
    爱情真是玄妙。
    但我和林绍峰在一起,总是给他讲关于沐耀明的种种,我把他当一个树洞,讲到他后来拒绝再听,我也就不再开口说什么,因为我的记忆里几乎每个角落都有沐耀明。
    再到后来,我弹琴的的时候林绍峰就画画,他说前半生戎马生涯,他想做一点自己喜爱的事情,哪怕无用,哪怕不能以此为生。
    听一个不到三十岁的男人说前半生,真让人觉得人生荒凉。
    我们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进入了一九一五年的冬天。
    英国的冬天很漫长,漫长的占了一年的一半,漫长的让人失去耐性。
    而没有沐耀明的这个冬天,英国变得格外潮湿、寒冷、幽暗、荒凉、寂寞,连北风吹的都是孤独。
    我和林绍峰躲在暖气充足的房子里听唱片或者是打弹子。
    地板上到处都是滚落的弹子,我有的时候,会踩着那些漂亮的玻璃弹滑跤,收拾公寓的大婶放假,林绍峰就拉着我一起捡那些玻璃弹,有时它们在床下,有时它们在沙发的夹缝里,勾玻璃弹的时候,我会看到一两本拜伦的诗集。
    我把它们收在一起,准备捐给同学会。
    我已经会背拜伦了,还留着他的诗集干什么?拜伦的诗句,读多了有一种远离现实的疏离感,而我,急需回到现实。
    姐姐上次打电话来,说她也许会有一段时间无法和我联系,我想了许久都没有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想,太沉溺于回忆,太沉溺于拜伦,是不大容易理解别人说话的内在含义。
    “你看这儿。”林绍峰拿起我收在袋子里的一本诗集,随意翻了两页,指着其中的一道说:“拜伦在诗里提到洛奇纳伽河,还有艾尔宾的原野,那粗犷、雄峻的岩峰,我觉得咱们可以考虑考虑,什么时候去看看那边的风景,今年夏天如何?”
    他总是说我们,他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决定了我们夏天的旅行。
    我和林绍峰很少谈及理想或者感情一类的东西,有时候,他的画卖出去了,收到一笔丰厚的款项,就会把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塞进裤兜,然后把我的肩膀一搂,说:“走,哥今天发财了,请你吃点好吃的。”
    后来他说,当胃饱的时候,心就不会那么空。他希望我的心,有一天也会像胃一样被他填满。
    那天,他找了一辆单车带着我,骑过了半个城市,甩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才说:“妈的,总算到地方,累死我了。”
    一九一五年,英国的中式饭馆还很少,要找到一家味道正宗的十分不易。
    我们就坐在油腻腻的,看不出原来木色的方桌旁大吃特吃了一顿秘制红烧肉,那红烧肉的味道,就像姐姐做得一样好吃。
    我为什么没有和姐姐学一点厨艺,我好想念她,想念她手上,花香的味道。
    沐耀明说不用担心,有姐夫保护着,姐姐只需要将她的医术提高再提高,一切都会稳稳当当的。
    我相信了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他说的话我都相信,有他在,好像日子就不那么难挨了。
    我已经有三天不曾想过沐耀明,连听到他的名字,都不会小心肝颤颤,这是好现象。
    林绍峰看着我吃得满嘴油乎乎的样子,伸过筷子又给我夹了一块,他直接将那块肉放进了我的嘴里。
    当我吃得心满意足放下筷子,林绍峰看着我笑,“如果你喜欢吃,我以后学了天天给你做。”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可是,你煮菜的时候,胡子会不会掉到锅里面?天天吃红烧肉,我长胖了怎么办?”
    “那我就刮掉胡子再给你做饭,如果你肯穿回那些美丽裙子的话。有了那些漂亮的裙子,你舍不得长胖,再说了胖胖的小熊,正好在冬天御寒。”
    他看着我怜惜地说:“叶紫苏,别再缩在你的壳里,春天就要来了,新的四季就要来临,你可不要辜负大好春光。”
    他看着我一个劲地笑。
    他的笑虽然淹没在胡须里,却让我感觉很温暖,他那双美得叫人妒忌的眼睛里盛满了笑意,如同春阳破冰,暖暖地包围着我,让我生出无限的勇气,好像自己又可以回到从前,那强大无比足以与浩瀚荒凉抗衡的时光。
    我是叶紫苏啊,如果我不想倒下,谁又能让我一蹶不起?
    就像林绍峰说的,我的未来应该被音乐、美好和春天环绕,而不是在幽暗的公寓里,做一个消磨时光,无声老去的发霉土豆。
    我怎么可以因为一场爱情的失败,就安于命运的摆布?我,叶紫苏,叶青彤的妹妹,应该像姐姐一样,出类拔萃。
    姐姐曾经说过,人生的真谛,并不在于男女私欲,爱情是奢侈品,有了,锦上添花;没有,也别跪在地上去哀求,摇尾乞怜。
    自爱者人恒爱之。
    等林绍峰剃掉了他的满脸大胡子,玉树临风地站在我的面前,比我记忆中更加帅气白净,眯着一双笑眼,朝我轻轻招手。
    我知道,春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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