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前两节迟小雨没有课。对了,忘了说一下,迟小雨和佳期是一个班的。沙沙分在了另外一个班。而英子是新闻系的。
沙沙有课,可这家伙逃了。迟小雨去准备上后两节课的时候还专门叫了叫她,可这家伙直嚷嚷着困,说什么也不肯起床。
真是的,迟小雨嘟囔着,也不想想,昨天是谁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拽着我的袖子说要和我聊个通宵,怎么都不肯回来睡觉的。
中午下课的时候,迟小雨和佳期一起去食堂打了饭,迟小雨怕沙沙还没有起来,还专门打了一份饭给她。佳期奇怪地问道:你什么时候和她这么好的?你不是一直不喜欢她么?
迟小雨眯了眯眼睛,想了想,转头告诉佳期:这是秘密。
晚上英子有同乡会参加,其实相处一段时间了,就发现英子也不是什么坏人,就是嘴巴有点坏,脾气喜欢抱怨,还有就是什么事情先想到自己,别人不能触犯自己的利益。别的也都还好了。
估计是英子把可以试的衣服都试了一遍,最后扔的一床都是衣服。
佳期嘟囔着对迟小雨说:你看沙沙今天是不是心情很好啊?还把化妆品借给了她最讨厌的英子。简直不可思议啊。
迟小雨心里有点热血,她决定以后都要对沙沙好一点,没有想到多了她这个朋友,沙沙那么高兴。
英子打扮得花枝招展地走了,末了还加了一句:等我找到个帅哥的时候,你们不要嫉妒啊!
大家都嘻嘻哈哈地笑着,一边赶她走,说别迟到了,一边说可千万别带个青蛙回来。
迟小雨有种奇怪的感觉,宿舍之前冷淡的气氛在经过昨天她和沙沙关系的实质性突破后似乎有些什么地方改变了。
其实是因为大家今天心情都好,尤其是平时骄傲的沙沙今天也那么平易近人,而总是抱怨的英子也因为要参加同乡会而变得兴高采烈,不再抱怨什么。
迟小雨心里想,对,这就是她想要的那种宿舍的感觉。
说起同乡会,其实,迟小雨也有一个老乡考到W大了,不仅是老乡,还是高中同学,还是高中同桌,虽然是个男生,可关系铁得很。高中的时候,这男生很深刻努力地喜欢过一个女生,迟小雨出过不少主意,而这个男生也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迟小雨,那就是,他曾经在这个女生的家门前站过整整12个小时,大冬天的,第一天下午七点到第二天早上七点,直到看那个女生出门。关键是,他从来都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那个女生。那个女生不喜欢他,所以他也不想打搅她的生活,他认为,就这样也非常幸福了。
从那以后,迟小雨就把这家伙当成了自己真正的“铁血”,觉得这家伙骨子里值得做哥们。
高考分数出来的时候,大家还见过一面,那时候知道同时考上了一个大学,高兴得不得了,虽然一个是汉语言文学专业,一个是法律专业,但是大家还能继续延续同窗之情,这就够值得珍惜了。两人说好的,去了大学后,要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可惜那时候手机还是不是像现在这么普遍的东西,刚来大学第一个月,迟小雨还晕头转向地连学校的东西南北都分不清楚。所以也一直没有来得及去找他。
这么想着,迟小雨就觉得自己该去联系一下他了。真是的,这家伙,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怎么连个消息也没有的?
晚自习的时候,迟小雨觉得特别无聊,怎么也安不下心来学习,想出去走走,却又觉得一个人太寂寞了。佳期是个好好学生,大学才第一年,就开始准备考研的事情了。而沙沙那家伙,见色忘义,说是去同城找她喜欢的那个男生去了,今天是那男生生日,她要给他一个大惊喜。英子也去参加了同乡会。
所以如果回寝室的话,那是一个人都没有的。
所以迟小雨想了半天,决定碰碰运气,去法律系找找那哥们。如果能找到他,就狠K他一顿,让他今天就请自己大口吃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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