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泉路上掌明灯,奈何桥上叹奈何。忘川河水知对错,落入三生泪成河......”
叮——叮——叮——
伴随着凄婉的女声落下的,是远处传来的三声冗长的铃声。
血红的天、墨色的河,苍白的石桥若隐若现地出现在浓雾之中,这便是阴间地府,这便是奈何桥。
此时的忘川河边“人”头攒动,一青年高高地踩在椅子上,举着扬声器,一双大眼瞪着后边站得乱七八糟的队伍大嚷:“喂!后面的那几只,全部给我排好队没听到吗?”
刺耳的声音瞬间引起阴差的注意,连忙上前一鬼踹了一脚,手里的大叉子泛着悠悠的冷光,吓得再也没有鬼胆敢放肆了。
孟珀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这才觉得满意,转头看向一旁井然有序排队盛汤的队伍。
他已经不知被留在地府有多少年岁了,自从他因为意外身亡,被拽着大链子的黑白无常带到了地府中,他就被莫名其妙地扣留了下来,还被要求每天负责完成孟婆的工作。
可为什么偏要他劳心劳累地在这干活而不给他去投胎啊?他的名字是叫孟珀没错,可他特么的不是孟婆啊!
回想自己短短的光阴二十载,虽没做什么感天动地的大好事,烧杀抢掠等亏心事绝对一概没有碰过,本以为被带去地府只是走个流程,喝一碗孟婆汤,过了那传说中的奈何桥,新的一辈子就能开始了。
鬼知道这地府竟然还有这种操作?
他也曾不死心地逮着黑白无常问了其中的缘由,留都留下来了,至少也要让他知道自己哪得罪阎王了吧?结果两鬼却也是无奈摇头,只道天命难违,天机不可泄露。
去踏马的天命难违!地府缺人手就直说啊!他保证怎么都再晚死一点,也绝对不要被逮着在这派孟婆汤!
果然神仙都是双标狗,一边念着万物皆法则,一边又不让他投胎,这时难道就不怕违背自然规律了吗?
这时老好人的当归就会出来劝他:“不投胎多好,不投胎就不用死了,就好像拥有永恒的生命,就能一辈子记住美好的东西了。”
孟珀生气得一巴掌撸在他脑袋上:“反了你,再多嘴信不信这辈子都不让你投胎了!”
当归是一只被他抓来当壮丁的鬼,既然地府都可以把他留下来当壮丁,他为什么不可以也留一只鬼给他当壮丁?当归说他的逻辑有问题,他这样想是不对的。没想到地府却十分爽快地同意了,他狠狠瞪了当归一眼,所以到底谁的逻辑有问题?
“不是所有人都像您那么有追求的,小的就不想投胎,小的不想忘记今生的娘。”当归说道。
孟珀看着他眼中的温情,别扭地转过头嘀咕道:“地府有什么好?没好吃的,没好玩的,信息技术还那么落后,打个汤都要人亲力亲为。”
难道地府的人就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自动贩卖机这玩意儿吗?
此时十分井然有序的伍里,每只鬼的手中都统一拿着一个地府派发的碗,每只碗上都有一条红色的刻度线。轮到的鬼就拿着碗到自助饮水机前打汤,不能多也不能少,刻度线就是一碗的量,然后当着孟珀的面将汤喝掉,才能真正踏上那看不到头的奈何桥。
对,这机子就是他从人间弄来的,经过他(找人帮忙)的改良,还真大大减轻了地服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为此阎王一高兴,还每个月给他加了几天假期。
这时,后方的队伍忽然传来一阵骚动,一只鬼突然从队伍中冲出,动作迅速得差点没被阴差拦下。
“大人,小的想要请求您一件事!”虽然被阻住了去路,那鬼却也没有放弃挣扎,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脑袋砰砰地用力地砸,“大人!小的心中仍有放不下的爱人,我们早已约好来世相见,可一旦喝了这孟婆汤,便就算想见也不相识,还请大人网开一面,免了小的这杯汤吧!”
队伍中的其他鬼纷纷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他们大多表情冷漠,有的面上却闪过一丝同情,有的鬼甚至摸了摸自己脑袋,好像脑袋砸地的痛觉也能传染一样。
孟珀一脸不为所动地站在那,遗憾鬼魂根本就不会有物理伤害的痛觉,就算他磕得再用力,也是什么感觉也没有的。
“今生缘,今生了,既然你已经死了,就不该再执着生前的情爱了。”这种情况多如牛毛,如果每个人都跪一跪就能不喝汤,那还要他这代理孟婆有何用?“该喝的汤,还是要喝的。”
“不!我不要忘了她!我要生生世世都跟她在一起!”
那男鬼哭得声嘶力竭,孟珀却一脸不耐,没痛觉的脑瓜子都被吵得突突地疼:“行啊,你可以不喝,不喝就只能投畜生胎,到时候你变成了她家的一只猪,被他宰了吃进肚子里,就真的生生世世地在一起了。”
男鬼立刻闭了嘴,最后还是乖乖地喝了汤。
秩序很快便恢复了正常,孟珀以为经此一役,今天的份额应该很快就能完成了。
就在这时,耳边突然传来一声狗叫,他顺着声音望过去,一个老头牵着一只狗,一边念叨着一边慢悠悠地走来:“阿黄啊,这辈子你同我一起死了,来生却还是不一定能相见。”
老头脚边的大黄狗发出低低的呜咽声,似乎也十分哀伤。
老头艰难地蹲下身,笑容慈祥地摸了摸狗头,又忍不住在它的背上轻轻安抚:“不过没关系,若你下辈子成人,定能投个好人家,这比什么都好。”
黄狗的呜咽声忽然变得更大了,死死地咬住老头的衣袖不松口。老头却不觉得生气,一遍一遍地摸着它的背,直到前边的鬼都喝了汤过桥了,这才重新艰难地站起身,拿着碗准备去打汤。
黄狗却仍然死死地咬住他,求助的眼神忽然转向孟珀的方向,孟珀面上神情不显,却转头看向一旁的当归:“去,帮那老头和狗的汤给打了。”
那黄狗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眼神忽然暗了下来。
两碗分量相同的汤被端到老头和狗的面前,老头愣了一下,释然地接过了汤。黄狗却连连后退,差点将汤洒在了地上。
老头蹲下身,亲自端着汤凑到黄狗跟前,就像过去的无数的喂食次一样,一边摸着它的脑袋一边唱着童谣:“阿黄啊,阿黄乖,吃饭饭,长壮壮,长得有树高,伴我老......”
黄狗的眼睛一偏湿润,猛地仰起头,接受了老头灌进去的汤。
然而就在满满的一碗将要全部喝完的时候,没人察觉汤面忽然浮动,一滴汤汁缓缓飘起,消失在空气中。
叮——叮——叮——诡异的铃声再次响起了三下,凄婉的女声又不知从何处悠悠传来:
“黄泉路上掌明灯,奈何桥上叹奈何。忘川河水知对错,落入三生泪成河......”
时辰到,鬼门关,待得浓雾散去,漆黑的河面只剩下一座毫无特点的桥。
孟珀揉了揉酸涩的眼,大大地伸了个懒腰,“哇!结束啦结束啦!”结束就意味着他又可以去人间溜达了。
他熟练地将自己的宝贝躺椅收起来,正要像平常一样大踏步地离开,转头却见当归正一脸木然地看着他,神色复杂:“干什么?忙了一晚上还舍不得走吗?”
“我刚才看到了,你在黄狗的汤里做了手脚。”
孟珀动作一顿,也不急着走了,双手抱胸理直气壮地挑眉道:“你有什么证据说我做了手脚?”
“我看到了!”当归难得没有被他代跑,虽然脑子总是木木的,却对某些东西意外地执着,“那只男鬼求你的时候,你都没有答应帮他,为什么换成了那条狗,你就擅自做主偷走了一滴汤?”
孟婆汤的量被控制得非常严格,多一滴不行,少一滴亦不可,否则记忆就会忘得不够干净,记忆退不干净这种事可大可小,没被发现还好说,可若酿成了大祸......
孟珀这回却没打算掩饰,漫不经心地挑了挑耳朵,掏出手指吹了一下,“因为那只鬼根本就不是为了记住爱人,而是贪恋前世自己埋藏的金银珠宝,他在前世处处留情,早把自己的爱人气死了,又如何定下生生世世在一起的约定?”
“这不是理由。”当归执着道,“如果那只狗转世后受到了今生记忆的影响......”
“好啦好啦,如果的事,以后再说呗~”他不耐烦地打断他,“至于你问我为什么帮狗不帮人,那还用说,当然是因为我喜欢狗啊!”
全地府的人都知道他喜欢狗子,然而到死都没养过一只,这也是他上辈子最大的遗憾了。
“可是......”
“没有可是,我不是说过吗?神仙都是双标狗,谁让我现在也算个神仙呢?汪!”
“......”
不再理会当归纠结的表情,忽地一阵凉风卷过,原本孟珀站的地方早已没有了人影。
*
人间,清晨处。
孟珀回到自己租的小房子,拾掇了一阵便已经八点了。
他就像普通的上班族匆匆出了门,既不坐公交,也不搭地铁,在行色匆匆的行人中显得一派地悠然自得,却没人注意他的行走速度要比一般人快,仿佛用了凌波微步,一眨眼便消失在了转角。
他本来就并不着急,忽见转角处的一间店门外挤满了人,好不热闹,不由好奇地凑过去瞧瞧。
“开张大吉了开张大吉了哈!还有哪位勇士想要参加大胃王挑战?赢了不仅可以获得免单三次的机会,还能获得超大玩偶一个,只要能在二十分钟内吃下吃完拉面!就十碗!”
桌子的一边已经倒下了三名壮士,似乎都没有挑战成功,正难受得扶着墙无法动弹。许多人都已经慢慢打消了挑战的念头,却还是有的人跃跃欲试。
“我!我要参加!”
身后响起一道十分朝气蓬勃的声音,众人纷纷回头望去,却只看到一个面色白净、身体瘦小的青年正使劲地挥舞着手。
*
砰一声巨响,办公室的门被人从外边暴力推开,里头的人却仿佛习以为常。只有最靠近门坐着的王大发懒抬了抬眼,却猛然瞧见一只黑白相间的巨大狗头突然出堵门外,硬生生地把他吓个半死。
“卧槽,什么鬼啊!”
他的惊呼声刚落,门外的狗头就微微晃动了一下,接着它的的身子也跟着一块挤了进来,巨型的“大狗”摇摇晃晃了一阵,狗头的后边探出来一张笑意盈盈的脸。
“早上好啊!”成功在十五分钟就干掉了十碗拉面然后赢回了这只一米六巨型狗子玩偶的孟珀心情超好,打了声招呼便走进来,小心翼翼地将“狗子”供奉在自己的椅子上。
“孟珀,这么大的娃娃,你哪来的?”思思毕竟是女孩子,对毛绒玩具本来就没有抗拒力,何况还是那么大的一只,自从见到了那狗就完全移不开视线了。
“吃回来的。”孟珀毫不在意地回答,见椅子扶手上竟然有一层灰,赶紧抽了张纸巾仔细地擦了擦。
思思盯着那只大狗看了好久,越看越是喜欢,连忙打开某宝搜了又搜,结果竟然找了半天也找不到一个同款的,气得她差点摔了手机。
她眼珠子转了一下,悄悄靠到了孟珀的身边,嗲声嗲气地摇了摇他的胳膊说道:“孟珀啊,跟你商量件事呗,把你的这狗子卖给我好不好啊?”
“不卖!”孟珀想也没想地拒绝,立马抽回自己的胳膊,紧紧抱住自己的狗,仿佛思思就是一个强抢民女的恶霸。
“为什么啊?你一个大男人要玩偶做什么?”思思从来没被人那么直接地拒绝过,她是想买他的狗,又不是要抢,用得着一副防备的样子吗?
“当然是要来抱着睡觉啊!”孟珀回答。虽然他不用睡觉,但是只要能抱着狗子,就已经很幸福了啊!
“你.......”思思指着他说不出话,孟珀却抱着心爱的狗转过身去,直接将自己的后背留给她。
“切,这么对待女孩子,活该你一辈子单身!”
孟珀不在乎自己单不单身一辈子,反正他这辈子早就已经结束了,就算要谈恋爱也不可能找活人,干嘛要拿心爱的狗子讨好女孩子呢?
于是他便美滋滋地抱着他的狗,大踏步地出了办公室向游乐场最边角的地方。
他在人间上班的地方是一个游乐园,他的工作主要是负责游乐园鬼屋的各种事物和出售鬼屋门票。
吱呀一声将鬼屋门打开,他开始例行公事地检查鬼屋内所有设施安全,最终确定没有问题,就回到自己的售票窗口等待游乐场开放。
这时的鬼屋还没有游客,孟珀正认真地刷着手机,就连周围空气的温度骤降都没有察觉,售票窗的玻璃忽然咚咚响了两下,他抬起头,猛然对上玻璃面上的一双眼白突起的双眼。
那双眼睛就像两颗珠子,松松垮垮地镶嵌在渗血的眼眶内,下边干皱的嘴唇微微张开,里头好像什么也没有。
如果是普通人猛然见到这样的一张脸,哦不,就算不是猛然,就算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也一定会被吓得晕过去。因为这已经不能被称之为脸了,实在太过恶心恐怖。
孟珀却好像习以为常,啪地一声揭开了玻璃小门,任由那张恐怖的脸轻飘飘地钻进来。
“大人......”嘶哑的声音缓缓响起,好像喉咙已经几百年没碰过水一样。
孟珀听得难受,皱着眉看向那张鬼脸:“咋地啊?游乐园来没开业呢,那么早就饿啦?”
这么一听好像有点恐怖,但是别被吓到,虽然鬼屋里也确实长期住着几只鬼,但他们从不伤人,他们只靠食用人类的恐惧为生,是一批已经变异不再受地府管辖的鬼魂。但尽管如此,平时他们也不敢跟地府对着干,往往见到他们都会掉头走,可谁让孟珀是个异类,不仅不会伤害他们,反倒常常跟他们吐槽地府的不是,也是很难以言喻的了。
鬼脸就这么在他的面前起起伏伏地飘啊飘,孟珀也不知自己怎么做到的,就是从他的那张破脸上看出了一丝犹豫恐惧的情绪。
“大人,其实是这样的,我们昨天夜里修炼的时候,总感觉道这附近有不同寻常的气息在徘徊,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很重,恐怕是有异物入侵,就想向您说一下,最近似乎不太太平,大人还是小心为妙。”
孟珀听言低下脑袋,下意识地开始思考究竟是什么东西会引起那么浓的血腥味,但想了一会又想起自己只是个奈何桥边派汤的,就算知道了是什么东西,这也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啊!到底在瞎操心什么?
“这事你们不用担心,如果真有什么大事,地府的人不可能不管,你们只要乖乖待在鬼屋里别到处乱能跑就好。”
鬼脸连忙点点头,这才放心地又像来时一样慢悠悠地从售票的小窗户飘出去了。
今天是周末,游乐园的游客异常的多,孟珀从早到一直忙到晚上。这两日刚好是地府的双休,他终于不用回去派汤了,便心情愉悦地抱着新赢来的“狗子”大踏步地往公寓的方向走。
他今天一直加班到十点,路边的店铺大都已经结束营业了,行人渐渐也只看到那么三两个。随着他越走越远,就连最后的三两人都再看不见,而他的公寓还差两条街才到,想着今晚可以抱着心爱的狗子睡觉,脚步下意识便加快起来。
天空的月亮越发地圆,透亮的月光中似乎混着一丝血色。孟珀一心想着回家,完全没有注意到不对劲的地方。
地府的月亮每天都那么圆,而且颜色比这样的红多了。
而在他看不见的地方,黑色的树枝发出沙沙的声响。忽地一道影子闪过,接着一道重物落地的声音猛然传来。
那动静终于引起了孟珀的注意,他下意识地朝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然而刚转过头,眼前忽然红光闪过。一切都只发生在刹那之间,他还未来得及反应,一道沉重的压力扑面而来,身子就这么啪地一声不受控制地向后摔倒在地。
“唔!唔唔唔唔!!!!”什么东西!
为什么他只是走在路上,还会突然有一坨不明物体糊在他的脸上?
唔了半天也没等来动静,孟珀抬起手,轻轻摸了一下。
咦?怎么好像毛毛的、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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