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为爱飘去(原名:穿越,我的后半生)》13.第十三章 放纵

    原来,马车停在了一座佛寺前。王泰对外宣称我出门的理由是“上香”。
    下车前,兰娘拿过纱笼让我戴上。
    “为什么你不用戴?”我不明白了:同样是女孩子,她为什么不戴?
    “三公子交待的,让你务必戴上,我嘛,一个丫头要戴什么?”
    “你也是女孩子呀,小模样也不错,不戴这个,就不怕被人看‘杀’了?”我一边戴上那个庞大的纱罩,一边调侃兰娘。
    “姐……你尽说人笑话。”小姑娘被我打趣得不好意思,心里却高兴,眼睛都笑弯了。
    话说着我们已经下了车。下车后第一件事就是问王泰我们到这儿干吗?我又不是真的上香。
    “你可以不上香,但车子须得停在这里。”王泰透过我脸上那层薄雾般的轻纱,看着我的眼睛说。
    “是不是车子停在这里,我们可以到别处自由活动?”我赶上去追问。
    “你可以和兰娘在附近转转,记着不要跑远了。我先在寺里有点事,等会儿你们回这里。”
    “好的,我一定不乱跑。”我心情大好,一把掀开垂在脸上的薄纱,给面前的人一个微笑。果然,王泰被我的“媚眼飞刀”击中,呆立了片刻,盯住我的脸说“去吧,记住万不可走远。”我不说话,转身后又回首给他一个承诺的笑脸。直到走了很远,我觉得那双清澈的眼睛仍旧盯着我的背影。
    啊,暂时的自由啊。我隔着脸上的“帘子”深吸一口气,心说就这么一会儿,我可要好好地看看这古代的大都市。人活一辈子也难得像我这样,既有在21世纪成长,又能体验古代的生活。
    我走得很快,脚步轻盈,觉得自己像一只蝴蝶飞在“大齐”京城的大街上。眼见着后边的兰娘被我越抛越远,不由得暗想:在这种难得的时刻,这丫头倒碍事了。正想着,突然见前方不远处似乎聚集着一团人,于是赶紧加快了脚步。本来我是最不喜热闹的,可是人到了古代,觉得不看白不看,反正生活于我已经失掉了大半的意义,多活一天是一天,能看到的就看点吧。
    很快,我走到了人群外围,伸了脖子便往里看。1.68米的身高让我不太费劲就看到了热闹的中心——原来里面是卖艺的。只见两个少年拿着大刀在空地上耍弄着,引得人群阵阵喝彩。
    第一次见到真实的武术表演,我也觉得有意思,不觉得就看了下去。
    最后一轮表演完毕后,两个少年中的一个从地上捡起一个破铜盆来,我知道:要收钱了。果然,少年每到之处,围观的人就三三两两的掏出铜板撂在盆里。铜板落到铜盆里的“叮当声”惊醒了我:这个时候,兰娘在哪儿呢?
    乘着铜盆还没转移到我所在的方向,赶忙抽脚闪出人群。然而,四下里一望,却没发现兰娘的身影。
    兰娘,兰娘你在哪儿呢?
    退到街边,我举目四望,几乎要喊出声来,想着王泰交待的话,快要出口的声音生生被逼回。眼见着旁边的人群也渐渐散去,我站在街边,感觉越来越坏……莫不是这丫头走丢了?或是看不见我,去哪儿找我去了?
    想到这里,一阵寒意袭上心头。这可如何是好,刚得了这么个自由的机会,难道就要被我搞砸了吗?不管了,我一定得在王泰发现之前找到兰娘。于是一把掀起脸上的面纱,放开喉咙就喊。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彻底的错误。因为我这一嗓子没有叫来要找的人,倒是引来一片目光。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一瞬间,我就成了眼前这座街道的“焦点”。
    被这么多古代市民盯住看,可未必是好事。21世纪的古装剧告诉我:年轻姑娘在大街上被人盯住可是招惹是非的事!现在,欣赏完武术表演的市民们正用他们发光的眼睛对我形成包围圈!甚至有人窃窃私语起来。
    不行,一定得冲出“包围圈”,我又不是珍稀动物。于是赶忙放下纱幕,低了头就快步往人少的那个方向“突围”过去。兰娘,目前我是顾不上你了。
    拣人少的地方一路快走下去,到了一个华丽的建筑物前时,我才发现:我已经无路可走。
    天,这可怎么办?我把兰娘弄丢了,也把王泰“涮”了,方才的承诺如风一样,瞬间就刮走了。我现在该怎么办?是回去继续找兰娘还是回到那个什么“白马寺”向王泰坦白。
    踌躇间,一阵轻微的“咕咕声”传入耳中。OMG,我饿了。
    唉,到底该怎么办呢?
    犹豫了一会儿,抬头发现眼前这座华丽的古代建筑竟是一个酒店。想起早上在身上装的两块小银锭,一个主意窜到胸口:我可以在这里吃顿饭呀。这一个多月来,寄人篱下,天天在别人的注视中吃饭,着实不爽,乘着现在手里有钱,何不自己一个人清清静静吃一回。这个恶作剧似的主意令我兴奋不已。不管他们了,也许这是自己人生中唯一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自由活动的机会呢。等吃完饭再回去和他们解释吧。
    这么想着,我一只脚已经迈进了店门。
    “姑娘里边请!”我身子刚进去,小二的殷勤招呼已经在店里响起。
    我伸出手拽了拽脸上的纱幕,随小二上了楼。
    果然是高级酒馆啊。
    桌椅都是精雕细刻的上品,墙壁上悬挂着字画,坐在窗边的位子上还可以看风景。
    “姑娘,请用茶。”正观察着周围的摆设,小二已经把茶倒上了。看着小二殷勤的脸上满是好奇,我那恶作剧的冲动又来了。看着旁边的客人不是很多,也就十来个人的样子吧,我嘴角轻轻抽了一下,一只手随意地撩起脸上的那层轻纱。
    “啊……”我听得小二低低地从喉咙中发出一声惊呼。
    对于这种场面我早已麻木,男人,就是这样,永远都是年轻漂亮的脸蛋最能吸引他们的眼球。
    “拿菜单来。”我淡然地吩咐。
    “是,姑娘,小的这就给您拿来。”小二低着头快步走下楼去。
    也许因为周围只我一个女子,我见旁边那两桌原本正在细嚼慢品的客人陆续回过头来瞧我。瞧就瞧吧。上帝给我这样一张脸,难道只是给我一个人看的?我不动生色的装作看窗外风景,转瞬间又故作漫不经心地把头扭过来。谁知这一扭……一双熟悉的眼睛迎上来。
    天!柳如风……还有……刚和我传出“绯闻”的王家二公子王宇!
    低下头,定定神。没错,我的眼睛又没近视,那两个人正是这堂堂京城的治安官柳如风和御前侍卫王宇!
    在他们的中间,还有一个……那深邃凌厉的眼神……好像在哪里见过……仿佛一道闪电,瞬间穿透了我……
    他们……他们怎么会在这里……我……我今天竟然给他们撞见在这种……贤淑女子不来的地方!
    还有……那个坐在他俩中间的男人,眉目之间的英气、霸气、傲气……
    我不敢想象下去了。我觉得,这三个人是不是什么“纨绔子弟三人组”或是什么“京城×少”之类的?
    “姑娘,菜单来了。您看您需要什么,尽管吩咐。”小二手捧菜单——一叠折成扇子样的彩绘厚纸走到跟前。我接过菜单,看到小二的眼睛迅速打我的手背掠过。
    我尽量使自己不显得紧张,慢悠悠地翻看着。我知道,那几个男人的眼睛此刻全在我的脸上。但事已至此,我决不“枉担了虚名”,一定要在这些人的注视中,大模大样的吃一回。
    “嗯,我就要这几样。”我指着菜单上的几个名字对小二说。
    “好嘞,小的这就告诉厨房,姑娘还请稍候。”拿回菜单,小二似乎有点恋恋不舍地准备离开桌子。眼见着小二就要走下楼梯,我赶忙喊住。
    “哎,等等,你们这里有什么酒可以推荐?”我豁出去了。
    “啊……这个,小店有竹叶青、汾酒、老白干……还有金华酒。”小二绕口令似的说了一串名单,我却只记得几样。犹豫片刻,我对小二说给我拿客人点的最多的酒来。
    “是,姑娘,敢问您要多少?”小二捧着菜单立在楼梯上望着我说。
    “不多,先来一斤吧。”
    “是,姑娘稍等,这就来。”小二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转身下了楼。
    转瞬间,小二的背影就消失在楼梯上,我偏过头来,却又对上那几个男人的眼,赶紧换个姿势把头扭向窗外。直觉告诉我,我今天无疑要成为“公众人物”了。
    很快,酒菜摆了上来。小二见我没有什么要求了,慢慢下了楼,临下楼梯时又转身告诉我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微笑着向他道谢,对他说不用他忙,他尽管去照顾别的客人好了。
    说完话低头看自己面前:一壶上好的汾酒,一大盘椒盐肘子,一小碟五香豆腐干,一碗蒸蛋,外加一盘碧绿鲜嫩清香扑鼻的香菇菜心。好了,有蔬菜有菌类,还有三种不同的蛋白质食品。
    我先是拿起筷子挟了一块豆腐干送进嘴里,慢慢嚼起来。心里却在想:这柳如风和王宇都认识我的呀,为什装作一副不认识的样子?我又不想跟他们蹭饭,难道怕我花他们的银子?哼,封建贵族就是虚伪,明明是熟人却不敢在公共场合相认,生怕我影响他们的高贵形象!
    一边想着,一边拿起酒壶倒了满满一杯,端起来,一饮而尽。
    好浓烈的酒味,我几乎被呛着了。虽说我常被爸妈叫成“小酒鬼”,但这次的酒委实不同寻常,不是工业时代勾兑的货色,而是真正的手工产品,不仅仅是香,而且味道也是那么……一杯下去,我觉得仿佛有一股火焰从我的咽喉一路窜入肠胃。
    赶紧吃菜,用勺子舀起一满勺鸡蛋羹一点点地送进嘴里。虽然那烈酒辣得我的肚子火烧一般,可顾及两个熟人在场,我那可怜的虚荣心抑制住了我想不顾仪态大吃大喝的欲望。
    酒一杯杯的倒下去,一杯杯的进了我的肚子。蛋羹眼见得也快吃完了,鲜咸的豆腐干也被我消灭的差不多了,再瞅瞅,香菇菜心也被扫掉了一半。哈哈,那盘诱人的椒盐肘子还未曾动过。酒精的作用下,我的大脑逐渐的放松,我现在觉得仪态无所谓了,我只要做一件事:啃猪蹄。
    仔细检阅了那盘肘子,尽量优雅的伸出我那春笋一样的细白手指,拿起一大块肘子小心地送到嘴边。虽然已有三分醉意,可我相信我的动作仍旧是淑女的。我自小练就的啃猪蹄功夫已经炉火纯青了。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至今还未遇见有谁在我的面前,把一块骨头或是猪蹄之类的食物消灭地和我一样从容、干净利落。我有这份自信。
    一快啃完了,我愉快地把光滑的猪骨摆在桌上,这是我延续了多年的习惯。我喜欢把啃光肉的骨头放在桌上,吃完饭后看着这些光溜溜的骨头,我很有成就感。
    又拿了一快,仔细地啃完每一丝藏在骨缝的肉丝,小心地将之摆在上一快骨头旁。在啃第三块肘子前,我摇了摇酒壶,发现那线条流畅的青色瓷瓶里还有液体存在的迹象,于是一把抓过来,对着雪白的酒杯倾入那透明的液体。
    “咚咚……”
    又来了一批客人,好像在看到我时纷纷放慢了脚步。我不管,我只要把酒喝完,把肘子啃完,管他柳如风、王宇……又不是我的什么人,何必操心他们怎么看我?
    在我啃第四块肘子的时候,我好像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我喝酒太过猛烈了些,这会儿,心突突的,感觉眩晕越来越明显。
    倒完最后一滴酒的时候,我觉得整个楼上的客人都在看我。可我一点儿也不在乎了,我的眼前,只是些影子,我看不清他们的脸……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