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兴云堡大概有一天的脚程了,晚上休息的时候,我决定离开大部队。我仔细考虑过了,如果再跟着公主走,目标太大,必定很快会被找到,估计现在堡里已经知道我逃跑了,搞不好追兵快赶上我们了。
我跟公主说要告辞,她嘟着嘴不愿意,短短一天的时间,我们已经熟稔起来,她缠着我讲外面的趣闻,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方式,这些都是她在深墙大院中渴望知道的。我又跟她讲西游记的故事,听的她乐此不疲,这小妮子已经彻底把我当成朋友了。看来我笼络人心的本事越发炉火纯青了。其实我是真心喜欢她,她除了有些骄蛮任性外,只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小姑娘,因为养在深宫,她比别人都渴望有朋友。
“秀姐姐,你别走,陪我回宫里吧,你不是说要给我讲什么一百零八个好汉的故事嘛!”她拉着我的手臂乱摇,撅着小嘴的样子煞是可爱。
别开玩笑了,宫廷内纷争不休,后宫更是乱成一锅粥,我刚逃出狼窝,岂能再入虎口?
“公主啊,以后有机会再讲,等你和商堡住成亲的时候我一定来看你。”
我安抚着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当时走的匆忙,身上一两银子都没带,哎,大意了!
眼前这位金主倒是大大的有钱,先跟她借点吧!国库都是她家的,一点小钱连还都省的还了。
我恬不知耻的伸手跟她要,她也不介意,只是一句话差点把我噎死,要知道我正喝着满口的茶呢。
“秀姐姐,我出来从不带钱的。”
也对,一个金枝玉叶走到哪里不都有人伺候着,什么时候用着往外掏钱啊,就像我们现在住的地方,听说便是三皇子的别院。
“要不然我去跟三哥府里的管家要点吧!”她建议着。
也只有这样了,反正他们都是皇亲国戚,家里堆着金山银山,不敲竹杠天理不容。
很快管家拿来了银子,我一看只有一百两,不免有些泄气,抠门啊!
我心理正抱怨着,却见管家从怀里掏出一大把银票,恭恭敬敬的递给公主,公主看也不看,转身把银票都塞给了我,我接过来一看顿时傻了眼,乖乖,都是一千两一张的,少说有二十张。敢情人家刚才给的一百两是零花钱啊!
一掷千金,小草根今天总算开了眼了。
我抽出了两张,又拿了一百两现银,其他的还给了管家,做人要适可而止,不能太贪婪。而且身上揣那么多钱,会死得很快。
升平公主从脖子上解下一块玉,“秀姐姐,这个送给你。”
我接过一看,是个平安扣,羊脂白玉质地温纯,奇的是触手生凉,握在手上也不见温热。
“这块玉是我三哥在我今年生辰时送给我的,据说是雪山万年积压的缘故,以致玉质寒冷,我本就体寒,带着不舒服,便送与你吧!”
天哪,你总算开眼了,让我遇上这么个大贵人,不但把我救出了虎穴,还对我掏心窝子,给了这么多银子和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
我感动的想哭,“升平公主啊,太感谢你了,祝你和商天阳白头到老。”
当时我这句祝福绝对是发自肺腑,真心实意。
“还有,以后别太随便相信别人。”我对她是有愧疚的。
千恩万谢后,我一个人朝南走。
林家庄肯定是不能回了,我也不知道要去哪。
距离兴云堡越来越远了,商天阳,当你知道我离开了会很生气吧。不过已经无所谓了,从此以后,我们再无瓜葛。
或许某一天,我会听到他和公主大婚的消息,那时我会遥祝他们幸福。
其实我们本来就是两条平行线,无论身份上,还是思想上都是,我不了解他,他更不了解我。我们本不应该有任何交集。况且我是个奉行独立自主的人,决不会爱上这个时代的任何男子。
从心底除去商天阳,我开始一个人的旅行。
我原先一直有个愿望,就是背着行囊,一个人到世界各地自助旅游。没想到愿望在这里实现了,花花世界,大好河山,我来了。
为了方便起见,一路上我以男装示人。我身高170,浓眉大眼,穿上男装后少了些俊秀,多了分英气。我很快学会了男子走路说话,在这南国之地,到处都是奶油小生,所以也没人怀疑到我的性别。
我行至山水县,这里当真地如其名,遥山隐隐,碧水粼粼,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行走在纯自然的美景中,正是悠哉悠哉。
正当我陶醉在如诗如画的美景中时,眼前出现了一幕极不和谐的场景。一群乞儿正为了几个馒头大打出手,我再没心情欣赏美景,匆忙从包子铺买下2笼包子,反正我钱多,借来的钱花着一点不心疼。
“有包子啊,快来吃包子啊!”我靠近战圈,运足力气,大声喊了出来。
乞儿们不再打了,争相恐后的去抢包子吃。哎,无论什么时候,乞丐总是垫底的阶层,金庸先生笔下的丐帮,号称天下第一大帮会,盖天下历朝历代,无有不沦为乞丐之人。
我正心里难过,突然发现,街角处坐着一个孩子,正冷冷的看着这边,并不凑过来吃包子。看他衣衫褴褛的样子,应该也是乞儿了。
我又去买了一笼包子,放在他面前,他不看包子,只是充满戒备的紧盯着我。
“这位小兄弟,吃吧,哥哥请你吃。”我面带温和无害的笑。
他低声咕哝了一句,我分明听见他说的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要命,饿着肚子还讲什么骨气。我对这种不识时务的人向来反感,便不再理他,转身走了,反正他饿极了会吃的。
继续漫无目的的闲逛,我感觉身后好像有人跟着,回头一看,是刚才那乞儿。
“你干什么,为什么跟着我?”我很有威严的问他。
“我想请你雇佣我,我什么都会做。”他高昂着头,满身傲骨。
碰到这种事情,我有些意外。我不需要别人照顾,一个人是自由快乐的,何况我看他不是寻常百姓家的小孩,我可不想揽麻烦上身。
“不好意思,我不打算找佣人。”我委婉的拒绝了他,转身不去看他失望的样子。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我来到一家饭馆,这家饭馆的生意相当不错,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个座位坐下。刚点好饭菜,便有人冲我咆哮。
来人满脸横肉,一副标准恶霸的样子,他指着我大骂,“哪来的野小子,不知道这是大爷的座位吗?还不快给我滚开。”
最烦这种蛮不讲理的野蛮人了,我火气上来了,“你骂谁呢?这座位上写着你的名字吗?你叫它看它答不答应。”在这种人面前我绝不示弱。
“好啊,你小子活腻歪了,连飞天鹤耿霸天耿大爷你也敢惹。”走狗甲登场,尖嘴猴腮,一看就不是善类。
“飞天猪还差不多。”我当真有些不知死活了,按理说他们人多势众,我应该赶紧赔罪闪人,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致命的硬伤啊!改是不好改了。
只见叫什么飞天鹤气的脸都绿了,上来便要动手。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闯祸了,条件反射的往后躲,千钧一发之际,一双手挡住了飞天鹤的攻势。
我定睛一看,这不是那个小乞丐嘛,看他十三、四岁的样子,想不到还有两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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