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宸王(重生)》12.验字

    她立时起身施礼。
    姬翎径直走来,直奔书桌,拿起了她誊抄的纸,顾思思胆战心惊,知道自己写的不好,但这已经是她最好的水平了。
    心中无数遍的祈祷,千万别惹他生气呀,而正在这时,只见对方眉头一皱。
    顾思思立时沉下了头,“刷刷刷”声响于耳边……
    她马上意识到了什么,抬头果见自己适才写的那页纸被撕了!!
    “重写。”
    “什么……!”
    姬翎抬眸,略有不耐。
    “我说重写。”
    “重……”
    可是,可是太阳已经落山了呀!顾思思瞧了眼窗外,心急如焚。要不了多久,母亲见她没回去,便会着急,再说,她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重新写好的,倘使一直不能令姬翎满意,岂不是要写一宿……甚至更久……!
    这……?
    她想到此处骤然明白了。姬翎不会就是想整她吧!
    “王爷……”
    顾思思立马跪了下去。
    “王爷息怒 ,民女知错了。民女不该在照顾白兔的时候偷懒,下次一定不敢了……现已黄昏,再不回去,家人怕是要担忧……民女求王爷……”
    “那就明天再写,明早辰时,你来王府。”
    她话还没说完,但听姬翎淡淡地答了一句,而后,却是转身出了书阁。
    顾思思一下子愣住了。她认定姬翎是想教训她,当然没想到他能同意她的祈求,而且自己几乎没费吹灰之力便解决了难题,这……这……太不可思议吧!
    “多谢王爷!”
    顾思思赶紧连连高声谢恩。
    姬翎前脚出去,立马便有人进来带走了她,将她送出了王府。
    第二日,顾思思匆匆忙忙地跑来,生怕误了时辰。王府司阍显然已经认识了她,没有任何禀报便放其入了府。
    顾思思跟着领路丫鬟来到青玄阁,见阁门紧闭,便上前轻轻叩了叩,待得到宸王应允,方才推门入内。
    “民女拜见王爷。”
    “起来吧。”
    顾思思起身,只见姬翎正在长桌前看书。他穿了件淡黄色丝绸长袍,黑发一丝不乱地束在脑后,自然披垂,既简洁又整洁。
    阁中有了一点小变化,他长桌之下多了一张小桌。
    顾思思暗想:“这不会是给我准备的吧?”可转念又忍不住责备自己,“怎么可能呢!”
    正这暗自思忖间,只见姬翎抬起了头。
    “过来坐。”
    顾思思顺着其目光所示望去,果然是那张小桌!
    太不可思议了,心觉怪异,更觉诡异。
    这宸王脑中到底在想什么?
    仅此一个犹豫,便见对方剑眉一蹙,面露不耐之色。
    “是,是。”
    顾思思立马识相地应声过了去。
    笔墨纸砚,以及要抄的经书都已备好。
    顾思思坐下便开始了埋头苦干。
    每写完一次,她都希望满满,却也战战兢兢地呈给对方看,然每次都没让她失望。
    撕,就是撕!!
    一晃儿就是三天,顾思思被撕怕了,破罐破摔起来。她心中已认定了姬翎是在整她。
    她怕是写到什么时候都没头!
    “这王爷真有病!”
    她丢下毛笔,倚在椅上,心中觉得无聊至极,自己从小就不爱读书写字。
    前世,小时候,他哥也逼过她练字,但最后还是她胜了。因为对付他哥,她只要一哭就好使了。
    可眼下,估计她哭死了也没用!
    正不开心间,她转头瞧向门外,只见外面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
    “好想出去玩啊!就算不能跑跑跳跳,站门口瞧瞧总行吧。”
    行虽心动,她大胆地起身,抻了个懒腰,走了出去。
    然刚一出门,突然看到一只毛茸茸的白兔,定睛一看,只见那白兔腿上还缠着纱布,不正是那日街上看到的那只吗!
    “它好了!”
    顾思思喜出望外,一下子来了精神,一把抱起了那兔子。
    “你好了,我就安全了啊!”可刚说完,突然又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那日王爷明明说让她照顾白兔,后来怎么就变成写字了?
    顾思思摇头,“白兔呀白兔你说,王爷心中到底在想什么呢?”
    “本王心中想什么,岂是你能揣测的?”
    顾思思正自言自语,忽闻姬翎的声音,手一哆嗦,差点没把那白兔扔在地上。
    “王爷。”
    她立马跪了下去,心中大叫不妙,自己这不是作死了,可谁能想到他刚刚出去这么一会儿就返回来了!
    姬翎负手在后,径直走到顾思思的小桌前,看了眼她适才写的字,剑眉一蹙,“你怎么这么笨?”
    顾思思心中不乐意,却也不敢反驳,只觉委屈,一时间也好想哭。
    “民女没读过什么书,写字……写字实在是太难了!”
    姬翎闻言,反而低头笑了。
    “你也不爱写字?”
    顾思思忙不迭地点头,自己都数不清自己点了多少下,可心中蓦然又觉得哪里别扭,什么叫“你也”?
    姬翎道:“罢了,既然你写的这么丑,本王也没法儿用你的充数去骗那诸葛老头!不写便不写吧!”
    顾思思一听,激动不已,差点跳了起来。
    “王爷英明,王爷睿智,王爷乃天潢贵胄,生来便颖悟绝伦,无人能及!民女的字怎敢和王爷的相提并论。”
    姬翎嘴角一动。
    顾思思见他和颜悦色,但觉马屁拍对了,当下也该说说正经事了,于是她抱着兔子靠近一步,笑盈盈地道:“王爷看,王爷的爱宠好了呢!”
    对方沉声应了一声,而后便再无下文。
    顾思思着起急来,忍不住自己接着道:“那王爷是不是可以放了民女了?”
    姬翎转眸瞥了她一眼,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
    顾思思骤喜,“多谢王爷,多谢王爷!”
    姬翎右手一抬,打断道:“先别急着道谢。”
    “嗯?为什么?难道王爷还有事儿吩咐民女吗?”
    “不错。”
    姬翎转身瞧向他。
    “我只考你一个字,你写对了我便放你走。”
    “啊?”
    顾思思立马一呆,适才的好心情瞬间当然无存,他这不是玩她呢么!
    “王爷,王爷民女读书不多,照着写还不一定能写对……背着写,太难了!”
    姬翎脸一沉,淡淡地道:“无妨,那你就去清香水榭,给本王侍弄一个月的花草吧。”
    “……?!!”
    顾思思顿觉犯难死了,一个月对他这纨绔王爷来说没啥,吃喝玩乐,一混就过去了,对她来说意义大了!眼下四天过去了,再找不到营生,月底拿不到银子,自己被解雇一事势必要被母亲知道了!!那可怎么办?!
    想到此处,她一咬牙,硬着头皮上吧!
    “民女愿意试试,那王爷出题好了!”
    姬翎嘴角一动,“本王的题目很简单,是一个‘珩’字,‘珩,佩上玉也。’的‘珩’字。”
    姬翎面上无异,但内心中早已波涛汹涌,因为十五年前,他流落民间,正是化名“顾珩”。而他的妹妹顾思思从小便把他名字中的“珩”字的“双人”写做“单人”!他曾经一度极是溺爱妹妹,只觉她做什么都很有趣可爱,是以对此错误,却是从未纠正过。
    那日,他骤然听到“思思”二字,内心翻腾不已,即便三年前他曾亲自返回曾经居住的村子,亲耳听得村民说她母女二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但姬翎从未放弃过寻找。
    那天没找到他想找的东西,又见这少女偏瘦,相貌极是出众,与他记忆中胖乎乎的妹妹并不相像,姬翎本已死心,只道俩人只是重名而已,然不知为何……今日又做出这验字之举!
    顾思思闻得题目先是一愣,随即微微一笑,这个字,她会……
    “王爷看好了!”
    她说着放下白兔,返回桌前蘸了蘸墨水,写了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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