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随着小弟绕过花园穿过森林(小弟家是有森林的),到了一偏僻的别院。一推门,臭气怪味扑鼻而来,我回望小弟,他解释道:“这里没有主人的宠物是不能喂食与清洗的。”“那要是一直没人要,怎么办?”“如果能坚持一个月就放回森林,坚持不到就只好被其他宠物吃掉。”“还真是弱肉强食啊”我暗讽。“他们是选来保护主人的,哪能连生存能力都没有。”“那我要那个坚持时间最长的。”小弟眼睛一亮,把我带到一个胀兮兮的小狼面前,“这是雪狼,大哥眼光真好,这可是既高贵又厉害的动物。”那个传说中既高贵又厉害的雪狼果然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不知是没力气还是个性使然。
我让小弟先出去,独自对它说,“我知道你还需两天就可以自由了,但你真的坚持得下去吗,大丈夫能屈能伸,我先养你两天,到时候你自己决定去留,反正只要不给你起名字你就是自由的,如果你同意就看我一眼”。雪狼低头想了好半天,在我快不耐烦时才慢慢看了我一眼。我把小狼交给小弟,“先在你这寄养两天,如果两天后它没走就带它来图书馆找我”,我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挑小弟一定不答应,现在我既不麻烦又给了小狼自由,多好。
在小弟这一无所获,我只好去皇帝小哥那儿翻翻。还真巧,光玺说要给我选尚方宝剑,把我带到了兵器室,途经珍宝室,我随便问了一句:“大舅子,这里有隐形衣吗?”光玺笑笑,把我带进一间房子,只见里面呈列着各式像装CD的袋子,“这是装隐形衣的容器,你挑一个吧”。我转了一圈,找了一个看起来最平凡最旧的袋子(废话,隐形衣这种东西包装太华丽,即使别人不知是隐形衣,看见包装这么招摇,偷去怎么办)。光玺还是笑着,“眼光不错,这袋子比隐形衣有用,它可以装进任何东西,要用时叫一声即可。”我是不是捡到宝了,但我才不会买椟还珠,我两样都要。后来我嫌兵器室的所有宝剑都太重,硬缠着光玺昭告全国,我身上的佩剑便是尚方宝剑。
两天后,小弟带着雪狼来找我,我并不奇怪,我奇怪的是,两天工夫,它居然从一只幼狼长成了如此庞然大物,浑身雪白,泛着银光,气势逼人。我笑:“考虑好了,不要再想想,我很民主的,给你双向选择,你是想叫小樱还是小明。”它瞪了我一眼。“不满意,那你自己说想叫什么?”它又瞪了我一眼。“当心眼睛抽风,总是瞪人不利于眼睛血液循环,那你想叫小雪还是小狼,很少有主人像我这么体贴吧。”我看出它努力控制住翻白眼的欲望,缓缓点点头。“原来你都喜欢啊,可是不可以太贪心哦,一个人有两个名字会不会多了点,应该不要紧吧,一个当笔名一个当网名。”它不理会我的自说自话,到一旁观察环境去了。
有了雪狼后,逛街时回头率大增,真的很有面子,一只很威风的狼跟在你后头,而且它自己解决食物一点也不需我费心。除了有时因它太优秀抢了主人的风头让我有些小小的哀怨外,大多数时候我们还是相处很愉快的。美中不足就是它不会说话,老看狼翻白眼也挺替它苦恼,所以我在图书馆里除了看秘史还顺便查查医书。我那么辛苦替它找了那么多食谱,它居然不领情,每次闻闻就离开,一点都不给我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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