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魂魔笔》第四十章.理直气壮的小偷

    时间如唐僧的白马驹过猪八戒九齿钉耙的缝隙一样,过得很快。
    转眼,学校放假了。
    三天假期。
    一大早,熊猫就出去了,我收拾带回家的东西。
    二锅头拿着一张地图,跟董勇在研究回家的路线。
    我很奇怪:“董勇,你不就是G城的吗,还研究什么回家的路线啊?”
    董勇头也不抬:“十几天没回家了,忘了走胡同近,还是走大路近。”
    切!
    我又问二锅头:“记得不错的话,你说过,G城到你们那里就一班车吧?”
    二锅头抬起头,很严肃地看着我道:“虽然是一班车,但是,我们应该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假如,车中途坏了,不需要我们自己走吗?我们自己走,不熟悉路线可以吗?还有,假使车不坏,司机病了怎么办?这都是应该预判的事情……”
    我,切!
    这两块货!
    不一会儿,熊猫就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熊猫,你做什么去了?”我问道。
    “从开学到现在,都这么长时间了,我去问老班什么时间轮换干部值日。”
    “老班怎么说的?”
    “老班说以后再说。”
    我点点头,道:“这个答复基本上就等于是告诉你遥遥无期。”
    熊猫道:“我何尝不知道?所以,我心情忒不好。”
    我安慰他道:“兄弟,我们两个都不是搞仕途的人,想开一点儿吧。”
    说完,我就任由熊猫自己伤心叹气了。
    ——兄弟也不是万能钥匙,有时候,自己的许多的困惑和烦恼,得靠自己从内中爬出来。
    我收拾完东西,不顾天正下着小雨,不顾熊猫的独自伤心,不顾董勇和二锅头研究战事一样地研究地图,就急急忙忙出门坐车了。
    之所以这么急,是因为我想到这儿已经快一个月了,很怕因相离时间太久,疏远了与老爸老妈的关系。
    再说我也想自己的小狗。
    我的小狗才几个月。
    想当初老妈给它起名叫“叮当”,我认为这太没有创意了!
    所以,我就把《现代汉语词典》翻了三遍,觉得没有一个名字能表达出我的小狗的睿智和聪慧,最终只能大俗一下,给它定名为“狗杂种”。
    通俗易懂,朗朗上口。
    但是,惹得正在吃饭的老妈一阵呕吐,并对我实施了残酷的“臭骂”政策。
    ——我也因此知道了两辈人之间的代沟是如何深远阔大了!
    ……
    我是临近中午的时候,坐车到的I城,买了下午三点十五分去我们镇上的车票。
    候车大厅内人不算多,但是也很少有空座,许多的座位上,放着行李。
    我出了候车大厅,空气中飘着各种各样的气息,羊肉串、混沌、茶叶蛋……等等,还有各种叫卖的声音。
    已经到了中午,我找到一个看来还算干净的馄饨摊,拉开已经油光瓦亮的长条凳子,坐下来,花了一元钱,吃了两碗馄饨。
    离开馄饨摊,感觉还有点儿饿,又被羊肉串的香味勾引,就又花了一元钱,买了十支肉串,就在炭火不时飘来的烟气中撸光了串子,终于把肚子填满了。
    然后,买了点儿水果,是给爷爷奶奶买的。
    等车的滋味不好受,此不详叙。
    ……
    第一天假期。
    清晨,雨过天晴。
    在窗外的鸡鸣狗吠声中,我很早就起床了。在学校每天跑早操,很让人烦,但回到家里,却也把这习惯带回了家。
    换上一双破鞋,我就出了门。
    迎着远山近水,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啊,很久没有呼吸这么清新的空气了!
    如果熊猫在这儿,定能诗兴大发,作出打醋诗一首,但是我不是熊猫。
    来到公路上,狗杂种跟着我跑了几十米,就到路边方便去了,我只好等着。
    狗杂种方便起来很迅速,这一点比熊猫强。
    在学校,打了下课铃后,熊猫常常盛情邀请我到厕所,说是请客,也就是请我用手纸,都被我婉言谢绝了。
    因为我太清楚了:熊猫这小子上厕所很有耐性,没有二十几分钟,别想解决问题。
    他每上一次厕所,总是抱怨:“谁规定的课间十分钟啊?我老杜上趟厕所来个小的都不够啊!这不是变相戕害祖国的花骨朵吗?”
    而且,熊猫方便完后,总会一边提着裤子,一边诗兴大发:“啊!……”
    让周围的厕友们心惊胆战、毛骨悚然。
    狗杂种方便完了后也不作诗,只是叫两声,这一点也比熊猫有自知之明。
    只是它并没有跟上来,而是摇头晃脑,四周打转转,我很奇怪。
    只见狗杂种找到一块石头,把屁股贴上去来回蹭着,哦,这年头,狗都这么卫生啦,但偏偏有些人还随地吐痰!
    我也就不等它,沿着公路,慢跑到轱辘磨水库,水库边山上有大彪哥侍弄的几亩果园。
    人迹罕至,但雀飞鸟舞,生机盎然。
    这简直就是桃花源了,真的啊。
    空气中有一点凉意,带着山中特有的清新气息。
    矮矮的果树的枝头点缀着汁绿的、藤黄的以及各种黄绿相间的叶子,带露,湿湿的,有一种滋润和沉甸,嫩红的果子上更是露水点点,在日光下闪着晶莹的柔润的光芒,好似不胜成熟的负荷沁出的细密的汗珠。
    哦,一个美妙的果园早晨!
    我最喜欢吃清晨枝头带露的苹果,咬一口,汁水满腮,凉甜爽口,香气冲脑,那是一种超越凡俗的享受!
    我相中了一个带着条纹红的果子,刚伸出手去,猛听到喊声:“抓小偷啊,有人偷苹果啦!”
    我回头一看,苹果园边如小杨树般立着一个穿一套白色运动服而且夸张地大喊的女孩。
    清新脱俗!窈窕动人!
    那精致的眉眼,似灵动的露珠;
    白皙的肌肤,似上乘的软缎。
    我觉得很亲切,心下一荡,做了一个鬼脸,摘下苹果就咬了一口。
    那女孩一脸的惊诧:“喂,我还第一次看见这么理直气壮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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