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之少年锦衣侯》第六十四章:袭杀林哲仙

    王福生虽然在太原王家中,仅仅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旁系庶子。
    但——
    他的身上依旧有王家的血脉!
    像五姓七望这种,自认为自己十分高贵的贵族来说,有的时候面子这东西.......比命还要重要。
    而林哲仙。
    不但折损了王家的面子,甚至还杀了王家的人!
    这已经不是打脸了。
    而是拿着鞋底狠狠往王家脸上踩!还是踩了一脚又一脚的那种类型!
    “世人皆知你林哲仙,号称与皇帝一字并肩........不过很快,你就会变成一具不会蹦跶的尸体了。”
    王秉元目光yi翳。
    王家能够从几百年前到如今,都可以如日中天。
    靠的。
    可不仅仅是底蕴。
    王家靠的是一颗心!一颗狠辣的心!
    只要能够让王家香火延续下去,哪怕让王秉元去造李渊的反,去建立一个新的政权体系。
    他都会去做。
    夸张?
    然而这就是事实!历史上的五姓七望,特别是身为五姓七望之首的王家,就是这么的肆无忌惮!
    也有这个资本肆无忌惮!
    眼见黑衣人逐渐消失,王秉元浑浊的双眼微微一眯。
    喃喃自语道:“锦衣卫........”
    “如果王家可以掌控这个组织,哪怕颠覆李家也是轻轻松松吧?那个黄毛小儿当真是了不得!”
    可不是嘛!
    他王家的那些子弟,大部分的人一个个只会吟诗作对。
    说句难听的——
    有个屁用!
    “可惜你林哲仙不姓王,否则的话就不用死了,你辛辛苦苦打造的锦衣卫........准备成为我王家的嫁衣吧!”
    一种叫野心的东西。
    在王秉元的心中,如同萌发的种子一样,势不可挡地冒了出来,双眼露出一抹凛厉的精光。
    那个李渊。
    可以打造一个大唐帝国出来,凌驾于五姓七望其余六家的头上。
    那为什么他王秉元不行?
    难道自己的才华谋略,还比不过一个陇西李家的李渊吗?开什么玩笑,他王秉元年轻的时候,可是大名鼎鼎的才子!
    哪怕如今已经年老。
    依旧是王家的掌舵人!
    ...........
    ...........
    此时距离王福生的“失踪”,已经是第五天之后。
    原本长安城百姓们热议的话题,也从“王福生失踪”转瞬间,变成了“冰糖葫芦火爆长安城”。
    没错。
    冰糖葫芦现在已经火爆了整个长安!
    物美价廉说的就是冰糖葫芦,上到锦衣绸缎的达官贵人,下到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甚至江湖中人。
    都被冰糖葫芦,这种十分新奇的零食折服了。
    如果非得要换一个概念——
    那就是现代中的辣条,虽然吃多了对身体不是很好,但是由于价格便宜而且味道很不错。
    导致卖的依旧十分火爆。
    一天一万串!
    一天三万串!
    一天六万串!
    直到一天六万串之后,长安城的市场总算是饱和了。
    而止水县的收益。
    也从一天十贯钱,变成了一天一百二十贯钱!
    日入一百多贯!
    止水县老百姓经常吃不饱饭的问题,林哲仙仅花费一个星期的时间,就轻而易举解决了。
    并且还能让他们隔三差五,可以吃到肥溜溜的ròu。
    并且成功挤掉集福糖坊的生意。
    现在的集福糖坊可谓是生意十分萧条,除非他们自降价格,但是以他们的糖价.......再降就得赔钱亏本了。
    傻子都知道不能降!
    夜色........
    缓缓来临。
    厚厚的乌云将苍穹上的明月遮掩住,夜色十分的漆黑,再加上古人一百个人里面,九十九个都有夜盲症。
    所以大晚上。
    基本上是不会有人出门。
    呼啸的狂风卷起地面的残叶,一看就知道很快就要下一场大雨。
    但是这种昏暗的夜色,也告诉所有人一句话——
    夜黑风高........杀人夜!
    “楼主有令!发现锦衣卫大统领林哲仙后,无论付出任何代价,无论死伤多少人!都一定要将其格杀勿论!”
    夜幕之下,低喝声响起。
    “是!”
    “是!”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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