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宇一路赶到柳如烟所说的咖啡厅,下车后远远的就看见玻璃窗里面的三个女子,柳如烟一直留意着窗外,所以第一时间就发现凌宇来了。
“胡苛,有件事情对不起啊!”
“什么事情?”
“说了你可不要生气。”
“你该不会背叛我找男人了吧!?”胡苛一脸震惊的样子。
柳如烟有些气急败坏,“去你的,没跟你开玩笑。”
“好啦,说吧,我们什么关系,就算你背着我找了男朋友我也不会跟你生气的。”
就在这时凌宇走了进来,来到了胡苛身后。
柳如烟抬起头,胡苛也意识到了什么,转过身子,下一刻她就怔住了。
“嗨,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就在这时咖啡厅里比较坑爹的是,居然正在放着陈奕讯的那首【不如不见】。
头粘shi无可避免,伦敦总依恋雨点,乘早机忍耐和哈欠,完全为见你一面……
“这位是?”郭碧亭道。
“男主角。”柳如烟道。
“哦!”郭碧亭一副了然的神色。
凌宇径自走到胡苛对面的坐位上坐了下来,“算算时间,我们应该有十五年没有见面了吧!?”
“嗯。”
“先生,您需要点点什么?”fu务员走了过来。
“一杯白开水吧,谢谢。”
“请稍等。”
胡苛搅动着咖啡,“听说你在家里跑黑车?”
“……是。”
“开车注意安全。”
“……谢谢。”
听到这里郭碧亭总算知道柳如烟和胡苛一直不愿意说起男主角的原因了,跑黑车属于社会底层,的确配不上胡苛。
“先生你的白开水。”
“谢谢。”
“……相亲……怎么样了?”
“就那样。”
“就没有遇到一个?”胡苛抬起头看着凌宇,三十岁的凌宇,面容虽然有些沧桑感,但身材却没有任何走形,反而有一种型男的味道,不正是招女孩子喜欢的年纪吗?
“……我心里那个人还住着,所以容不下别人。”
两人就这么不咸不淡的聊着,完全都是客套话,没有一句实际的。
“……你知道的,我们已经结束了。”
“当年那件事情我真的没有做。”说着凌宇就拿出了一个小巧的随身机,推到了胡苛面前,“里面的内容已经说明一切。”
本来凌宇以为,他只要拿出这份磁带胡苛就会十分惊讶,可是胡苛的反应却让他失望了,胡苛并没有去碰那个随身机,而是淡淡的道:“一切都不重要了,不是吗?”
“你不相信我!”凌宇瞪大了眼睛,“你听一下,里面就是林强陷害我的证据,他用钱权收买了朱刚王志和刘娟,那一切都是他们安排好的,我当晚被王志下药灌醉了然后带到刘娟的宿舍,刘娟那个贱人就自己把衣服撕的稀烂,继而王志就带着朱刚进来捉奸,这里面有他们策划陷害我的证据,你听一听就全明白了。”
然而胡苛仍旧没有去碰那个随身机,反倒是柳如烟打开了随身机的播放器。里面的内容凌宇并没有掺假,果真就是林强朱刚王志刘娟四人的声音,虽然有些青涩,但是作为同学柳如烟还是能够分辨出来几人的身份。
磁带播完了,柳如烟吃惊,郭碧亭则是好奇,凌宇则是抬头看着胡苛。
胡苛拢了拢秀发,依旧平静道:“其实一开始我就不相信你会做出那件事情,不然我也不会等你这么久。这件事情林强已经告诉我了,所以我早就知道了真相。”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难道你不知道我在乎什么吗!?”
“别说了,难道你还不明白,这件事情他并不是我们之间的阻碍?”
“那是什么?身份吗?”凌宇眼眶有些shi润。
“你不要再和他斗了,我这也是为了你好,你斗不过他的,找个好女孩,过好你的日子吧!忘了我。我已经跟你他说过,他不会再找你的麻烦。”
“难道你忘了你当初说的话,难道你忘了当初我们的誓言?”
“你就当我们还年轻,童言无忌吧!”胡苛的话,彻底为这段感情画上了一个句号。
“凌宇,算了吧!”柳如烟看着此刻略显卑微的凌宇劝慰道。说真的,她心里一直因为这件事情误会着凌宇,为此她感到很内疚。但是,在感情面前,卑微又算得了什么呢!?爱或者不爱根本就不是我们自己可以做主的,当爱来临,我们都会身不由己。
虽然不了解全部,旁边的郭碧亭同样为凌宇的坚持而感动,十五年啊,为爱苦熬了十五年,付出了最好的青春,遭受世人的一切白眼,这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
当然,这是抛开现实不谈的感动。生活在这个酒醉金迷残酷的社会,又有多少爱情是纯粹的,经历得住考验呢!
真正的爱情或许只有在神话里吧!可眼前的男子却能够始终保持这份单纯。
不是凌宇单纯,而是他坚守着诺言,哪怕是孤独一生。
“胡苛,你变了,我爱的那个胡苛,已经死了。”
胡苛紧咬着zui唇,一丝血腥浸入味蕾,“人,都是会变的。”
凌宇已经无话可说了,既然一个人的心已经死了,再坚持又能怎样呢?更何况他爱的的确不是现在的胡苛,而是记忆里那个,感觉没有了。
十五年前的感觉再也找不回来。
瞥见桌子上的实体书,还有桌面上的草稿纸,登仙路这本网络小说这段时间凌宇也看了,“如烟,可以告诉我这本书的结局吗?”
“完美结局。”
“……真好。
柳如烟张了张口。
“……你是不是在写这个故事的主题曲?”
“是!”
“我倒有一首歌曲很适合。”
“什么!?”
凌宇左右看了看忽然起身。这个咖啡厅很高档,有专门的舞台,上面有一架钢琴还有几种乐器,凌宇走到fu务台,“我可以在这里唱一首歌吗?”
“这个!”fu务员看向旁边的老板。
老板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靠窗那桌发生的事情他虽然不太了解,但以他的经历也猜了个大概,“行啊,大早上反正也没有什么客人,你随意。”
老板是个好心人,他还以为凌宇和女朋友闹了什么误会,小伙子想要唱歌求得原谅,却不知,凌宇不是要求得胡苛的原因,而是要为这段感情送葬。
三女都好奇凌宇要做什么,他之前说什么,有适合登仙路的主题曲,难道他会写歌?柳如烟和胡苛对凌宇自然是比较了解的,当初还是学生的时候,就是被他的歌声所迷。
凌宇径直走到舞台上的钢琴前坐了下来,打开琴盖,没有丝毫犹豫的就弹奏起来。
琴声叮咚,伴随着一个个曼妙的音符优雅的浸入到现场每一个人心里。
百世轮回,一直陪伴在凌宇身边的不是胡苛,而是音乐,虽然每一世都和胡苛结缘,但最终他都是伴着音乐走到生命的下一个轮回。所以,音乐已经融入到他的骨子里。
钢琴他自然不陌生,百世记忆融合之后,可以说他已经在音乐领域,登峰造极。
所以琴声骤起的那一刻,所有人的灵魂,就被他拉入到了他营造的世界。
风吹雨成花,
时间追不上白马,
你年少掌心的梦话,
依然紧握着吗,
云翻涌成夏,
眼泪被岁月蒸发,
这条路上的你我她,
有谁迷路了吗,
我们说好不分离,
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就算与时间为敌,
就算与全世界背离,
风吹亮雪花,
吹白我们的头发,
当初说一起闯天下,
你们还记得吗,
那一年盛夏,
心愿许的无限大,
我们手拉手也成舟,
划过悲伤河流,
你曾说过不分离,
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现在我想问问你,
是否只是童言无忌,
天真岁月不忍欺,
青春荒唐我不负你,
大雪求你别抹去,
我们在一起的痕迹,
大雪也无法抹去,
我们给彼此的印记,
今夕何夕,
青草离离,
明月夜送君千里,
等来年秋风起。
歌曲唱完了,在场所有人眼眶都shi润了,包括胡苛,眼神几次变换挣扎,最终别过了头去。
“凌宇,这首歌……”
“小伙子,太棒了,你唱的太好了!”这是咖啡厅老板的声音。
“没想到他如此痴情。”郭碧亭一脸感动。
凌宇走下舞台,看了眼胡苛的背影,然后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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