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
“别着急,你会知道的。不过在此之前,我想请你去一个地方喝一杯,听说你除了喜欢偷窃之外,最喜欢的就是喝酒。”
阿尔巴举起枪对准了沙发上的男人:“我喜欢喝酒,但不喜欢和你喝酒。我只问一遍,灵儿在哪儿?”
“你不会开枪的,你要是杀了我,就永远都找不到她。”
阿尔巴眉锋缩紧,看来她遇到麻烦了,而且是她从来都没遇到过的大麻烦。
“你想干什么?”
“在别人眼里,你是大卡司、重量级的人物,但我对你并不感兴趣,我更感兴趣的是你的上司,北风之神先生。没办法,他太强大了,而且行踪神秘,为了更好的对付他,我只好把你们扣做人质。虽然这个办法很烂,但我觉得却很有效。”
阿尔巴冷笑:“你太自信了吧,你觉得你能抓到我吗?”
“这种小事不用我,他们就完全可以了。”
话音刚落,黑暗里便闪出一对鬼火般的眼睛,紧接着两双,三双,四双……
阿尔巴的手心有点儿发潮,她咬咬嘴唇,准备扣动扳机的时候,后脑忽然被什么东西重重一击,眼前一片血涌,身子慢慢软倒下去,在失去知觉的最后一秒,她的指甲深深的刺进了身下的木质地板……
叶承欢是那种人,只要他不想睡觉,七天七夜都不会合眼,只要他想睡,哪怕站着都能睡得很香。
昨天虽然经历了那么多血腥,燕京城到处危机四伏,可他往床上一倒就不管天不管地的沉沉大睡。
一觉醒来,天光已经大亮,拿起自己的手机一看,电池已经充满了。
昨晚刚好看到小白龙的手机跟自己一个牌子,刚好他也带着座充,这才拿来用用。
自从手机没了电,他总觉得不太安心,这个时候他可不能切断跟外界的联系,特别是阿尔巴和灵儿,她们的新住所固然隐蔽,可那些特勤可不是吃干饭的,他们的鼻子比大象还长、比狗还灵,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摸过去。
一打开手机,马上冒出好多来电提醒,叶承欢看了眼便皱起眉头,没想到那些电话全都是林佩珊打来的。
他苦笑一下,心头感觉暖暖的很舒服,如果是别人,他恐怕不会有太深触动,没想到在这种时候,最关心自己的竟是那个最不善流露的林佩珊。
他刚拨了几个号码,又犹豫了下,最后还是把电话放下了,现在真的不适合跟她通话,就算通话了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又得给她编套瞎话。
他还记得林佩珊给自己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只要说一句谎话,就要用一百句谎话去圆,然后再用一万句谎话去圆那一百个,早晚有天会露馅。
说实话,他真有点儿想那位神仙姐姐了,可话又说回来,以他现在的处境,真心不想瓜葛到别人,麻烦这种东西是会传染的。
他摒除那些杂念,马上拨打了灵儿的电话,可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他眉头一紧,随即又打了阿尔巴的电话,关机!
他的心沉了下去,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能不往坏处去想。
怕什么来什么,莫非那帮该死的特工真的找到她们的藏身地?
他坐不住了,起身拿起外衣,推门出去,经过司马风云的房间时忽然又停住了。
就这么不告而别,总觉得有些不妥,于是轻轻推开门,见丁香果然一夜未眠,眼圈有些发黑,看着床上的司马风云,正自黛眉紧锁。
床头放着热气腾腾的米汤,看样子一口都没动过。
司马风云看上去气色好很多,只是半闭着眼睛,表情苍凉的望着窗外。
叶承欢一看就明白了,过去扶住丁香的肩膀:“身子那么虚弱怎么不吃东西?”
丁香回过脸来摇摇头。
叶承欢笑笑,对司马风云道:“大家都知道你心情不好,但不吃东西身子怎么好起来,就算为了你女儿一片苦心也得吃点儿吧。”
司马风云慢慢转过脸来瞪着他:“你心里一定巴不得我死吧,我要是死了,就没人再阻止你和香香在一起了。”
叶承欢摸摸鼻子,“事实确实如此,不过当着你闺女面也没必要说出来吧。”
丁香捏了捏他手背,埋怨他说话冒失,虽然明知他俩从来都不对付,可父亲心情本就不好,身子又虚弱,怎么能经得起别人挖苦。
“哼,你以为你用激将法,我看不出来么。我司马风云现在成了这副样子,死了那么多兄弟,什么都没有了,现在我就是个废人,给不了你们任何东西,你们还假惺惺的留在我身边干什么。滚!全都给我滚!”说到最后,他越来越激动,一把将碗筷打翻在地。
叶承欢一点儿都不生气,“你说的怎么那么对呢,我的确很想你死,不光是我,我想燕京黑道好多帮派也是这么想的,当然,你要是死了,最开心的肯定是黑龙会的那帮日本人,他们要是知道你死了,肯定会举杯庆祝的。等你死后,你的地盘就全都是人家黑龙会的,你的宝贝女儿还有跟着你出生入死的兄弟,全都得被他们赶尽杀绝,就连你的坟都得被人家刨了,你这把老骨头被人家收拾干净后拿去泡酒喝。啧啧,我没法再往下想了,我都替你觉得惨啊。”
司马风云顿时没了下文,一脸灰白的瞪着叶承欢,虽然气得够呛,可越想越觉得他说的有道理。
“有人就有一切”,这是他过去常说的一句话,这么多年,多少次沉浮,他的脊梁都没弯过,脖子都没软过,现在虽然经历了重大变故,可至少他还活着,只要有口气就要站起来。
他把脸扭到一边,生硬的道:“香香……”
“爸,怎么?”
“叫人给我弄点儿吃的。”
“啊!”丁香刚刚还在为叶承欢的话担心,担心父亲会受不了刺激,没成想一转眼他居然改变了想法。
叶承欢心里好笑,这就叫一物降一物,司马风云这把硬骨头,别人啃不动,自己完全没压力。
丁香刚要出去,司马风云又道:“等等。”
“怎么了,爸爸?”
“谁要是再给我上米汤之类的,我直接把碗摔他脸上!”
丁香讷讷的道:“那……那你想吃什么?”
“给我弄两只烧鸭子来……对了,不要全聚德的,我要便宜坊的焖炉烤鸭,用玉泉山的小白鸭和秫秸烤出来的那种,学名叫‘花香酥’,听明白了吗?他妈的,可惜现在不能喝酒,要是再配一壶莲花白,那才叫过瘾!”
丁香一阵无语。
下了阁楼,丁香吩咐一个马仔去便宜坊,叮嘱了一番后,见叶承欢一副要出门的样子,讶道:“老公,你要出去?”
“出去办点儿事,很快回来。”
丁香不是个多事的女人,知道他除了照顾自己这边,在外面一定还有好多事要做,只是抱了抱他,然后贴心的帮他系上领口的扣子,说了声:“路上小心,办完事早点儿回来。”又把自己的枪给他。
叶承欢摇摇头:“你知道的,我不喜欢用这玩意。”
他从后门出去,抬头看了看冻橘似的太阳,四外一片空旷,北风扫着地面上的衰草,刷刷的响。
他竖起衣领,把手揣进口袋,顺着那条小路加快脚步。
走出一段距离,忽然看到路边停着辆本田雅阁,侧耳聆听一下,不远处的一个小树林里隐隐传来一对男女的喘息声。
他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弧度,流氓年年有,今天特别多,这么冷的天居然还有人跑出来野战。
他打开车门径直上了汽车,把车子发动起来,一溜烟儿开了出去。
小树林里冒出一个男人,两手提着裤子,急得大喊:“我的车!我的车!混蛋……”
上了大路,他加快车速,眼看着一辆辆汽车被他甩到后面,可心里惦记着灵儿,对这些事毫无爽感。
就在这时,他忽然发现后视镜里有辆别克君威正以极快的速度冲了上来。
那辆车速度出奇,按理说不该是这个级别轿车的表现,可眨眼间它就连超五辆,其中不乏捷豹这样的性能野兽。
最吸引叶承欢的是,那家伙超起车来简直游刃有余,而且不减速反倒加速,完全没有安全性方面的考虑,这种风格倒是像极了自己。
叶承欢的速度很快,可他并没想跟谁飚车,只是用他平时惯常的速度行驶而已。
但凡会开车的在速度方面都有很强的竞争意识,尤其是在高速上,被人超了车一般都会感觉很不爽,有些人头脑一热就想反超对方,这才是高速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虽然不是高速公路,但道理相同。
眼看自己很快就要被那辆车超过,叶承欢倒不怎么在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毕竟他今天的目的不是这个。
没想到那辆车在距离大约二十米左右的时候,猛地一个跨越性的大提速,好似炮弹出膛一般,一下便窜了上来,而且看样子不是超车,而是撞车。
变化太过突然,那车的速度也太快,叶承欢再想躲闪已经来不及了。
砰!
君威车头结结实实的撞上雅阁的车尾,顿时瘪进一大块,尾灯碎成不堪,四散飞溅。
这一撞的冲击力,直接把雅阁撞出公路,一直往前滑了三四十米才停到了一片空旷的垃圾场。
感谢上帝,感谢叶承欢,多亏他奇葩的架势技术,否则极有可能发生侧翻,出现车毁人亡的危险。
还没等叶承欢打轮调整过来,那辆车没有丝毫停顿,也跟着冲下公路,咆哮着再次飞驰而来。
砰!
别克的车头狠狠的撞上雅阁的车门,车门顿时扭曲变形,瘪进去很多,侧窗玻璃哗啦啦的一声全部震碎,车里车外扬洒一片。
撞完后,别克迅速往后拉,看样子今天不把雅阁撞烂决不罢休。
...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