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承欢一愣,马上停住脚步,低头一看,摔倒的这位正是刚才在面馆街头的黑帮卧底,廖远!
此刻,他整个人好似血葫芦一般,从头到脚至少有几十处刀伤,衣服都碎成一条条的,地上的雪很快便被鲜血染红一片。
他满头满脸都是伤口,头皮都被劈开,露出白森森的头盖骨,要不是他的衣着没变,叶承欢一准认不出来。
他慢慢伸出手,死死抱住叶承欢的大腿,嘴里含混不清的道:“快……快报警……”
叶承欢犹豫了下,一动没动,刚要开口说话,胡同里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只见一大帮握着砍刀的男人,一阵风似的冲到眼前,二话不说,对着地上的男人举刀就砍!
霎时间,血光横飞,几刀下去,那个男人便再不动弹了,刀子还是不停的往他身上招呼,比屠宰场还要来得残忍。
“都停了吧。”随着一个声音,那些刀手们这才收手,从人群后面走出一个人,身上披着黑色风衣,一头短发染成白色,精瘦的脸颊凹陷进去,仿佛刀削一般,整个人透着一股子阴冷气,让人随便看一眼都有点不寒而栗。
那人用脚踢了踢廖远的身子,没有反应,等确认他死定了后,才把目光转到叶承欢身上,缓缓道:“你们认识?”
叶承欢苦笑,他从不怕事,怕的是麻烦,可这种事还是偏偏喜欢找上自己,地上这位死哪儿不好,为什么偏要死到自己跟前。
他摇摇头:“不认识,刚好路过。”
那人冷笑一下:“是吗,路过的人多了,他为什么偏要倒在你面前,别告诉我只是巧合。”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这么巧,就算你不想听也没办法,除了巧合之外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解释。”
“那就不用解释了,你陪他一起死吧!”那人猛然道。
叶承欢眉毛紧了紧,随即又舒展开来,他可不是吓大的,事实上,敢吓唬他的人十有**都比地上的倒霉蛋死得还惨。
他不想惹事,但也从不怕事,听到这儿,他露出一丝不屑的笑:“你们为什么要杀他?”
“哦?你既然这么问,说明你们一定认识。好吧,我可以告诉你,命令是我们帮主下的,他早就看出这小子有问题,天龙帮屡次被人抄了后路,走漏了消息,就是因为他。这次,这次天龙帮要收一批货,帮主有意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果然,到了出货的时候,兄弟们被警察抓个正着。这件事事先只有帮主和他两个人知道,要不是他向警方走漏风声还能是谁!这么多年,这小子藏得够深,帮主和兄弟们都被他骗住了,要是不杀他,天龙帮以后也不用混了。”
“你们连警察都敢杀,就不怕警方会报复么?”
“报复?哈哈哈哈……要是怕这怕那,天龙帮也不会走到今天,这是警方逼出来的,我们这么做也是让他们看看,天龙帮不是好惹的!”
叶承欢点点头:“没想到在燕京居然还有这么嚣张的帮派。”
“这话说对了,要想在燕京立足,没有点儿手段是不行的,天龙帮之所以有今天,就是凭着一个字:狠!”那人拍了拍头上的雪,大喇喇的一指叶承欢:“好了,你想听的都听了,现在还用我费事么,不想和他一样就乖乖的跟我们走,要是能提供点儿有价值的东西,说不定我们老大心一软会放你条生路。”
叶承欢歪歪脑袋:“我说我和他认识了么,你是聋子还是傻瓜?”
那人听了这话勃然大怒,居然还有人敢耍他,天龙帮头马白头翁可不是纸糊的。
“你他妈找死!给我砍死他!”白头翁一挥手,身后的那帮刀手哗啦一下,挥刀冲来。
叶承欢低头吹了吹手里的烟灰,等到第一道刀光劈到眉头上时,他上身不动,陡然把右腿笔直扬了起来,一个凌厉如风的高劈腿劈到那人头顶,就好像劈到一根朽木桩子,把他直接给劈趴在地。
一侧脸,又一把钢刀贴着他鼻子尖砍下,很清楚的看到寒电般的冷锋中,裹挟着几根断发,悠扬飘落。
叶承欢一把抓住那人手腕,稍稍费了点力气,便把他整个抡了起来,在人群里抡了半圈,就砸到五个,再抡半圈,又砸到四个,眨眼间,地上就多了一片人!
这帮人自从打娘胎出来,就没见过拿人当武器抡来抡去的,一时间吓得退后。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脱掉外衣,里面只穿着件单薄的黑色圆领紧身衣,随手一挥,外衣便飘了出去,不偏不倚,刚好挂到路边的广告牌,挂得整整齐齐,好像服装店里的展示品。
“你小子干什么?”白头翁怒道。
“那件衣服很贵的,我怕不小心沾上你们的狗血。”叶承欢静静的说道。
白头翁怒喝一声:“你们都傻了,这么多人干不掉一个,给我上!”
眼看着那帮人再次涌上来,叶承欢皱了皱眉,好久没尝过血腥味了,对那种味道都有点儿淡漠,今天看架势要是不杀几个恐怕他们不会善罢。
他扬起拳头,一拳打在迎面冲来的一人胸口,咔嚓一声,也不知碎了多少器官组织,那人的刀飘在空中,身子一动不动,鲜血从鼻子、眼睛、嘴里一并喷出,然后才缓缓倒下。
在那人倒下同时,叶承欢抓起他的手臂,往上一扬,众多钢刀劈砍交错在一起,顿时溅出无数火星。
他在人群中一个兜转,以极快的速度用手指在每个人手背上弹了一下,啪啪之声不绝于耳,各种闪亮的钢刀顿时脱手而飞。
传奇的速度!传奇的指法!
好几个在还未完全领略之前,便已没了知觉。
叶承欢一拳打飞一个,一脚踢飞三个,一个肘击把一个倒霉蛋生生撞出视线,贴着雪地,从马路这边一直滑到对面,撞上墙后飙出一口鲜血,歪着脑袋再也不动弹了。
军人教科书式的实战打法,加上神州古武的驳杂素养,叶承欢根本不用开挂,便把那帮人打得七荤八素。
尽管叶承欢已经做到极端仁慈了,但雪地里有的人在翻滚,有的人在呻吟,有的人干脆毫无动静,生死不明。
打架这种事,过去对他来说,就和吃饭睡觉一样简单。
不要说打架,杀人都是如此。
自从回到神州,经历种种,来到维多利亚找到家一般的感觉之后,他骨子里的那种杀伐之气已然消弭很多,作为黑暗风暴的首领,有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自己都越发不够格了。
事实上,之所以回到神州,原因十分复杂,至少其中有一点就是他厌倦了那种杀伐生活,血腥味已经闻得要呕吐,他只想给自己找个有氧气的空间。
等叶承欢一转身,直眉瞪眼的出现在白头翁面前时,嘴角的那一道邪魅弧度,竟是如此的涂炭生灵!
大雪纷飞,漫长的街道上只剩下叶承欢和白头翁还站着,其余的人则倒在各自的血浆里,分不清天下上的是雪,还是血!
“其实你早想除掉廖远了,因为他是帮派的二号人物,只要他活着,你就永远被他压一头,对吧?”叶承欢问道。
“你到底是谁?”白头翁出道七年,几百人的帮派火拼不下十几次,最有名的一次是在三年前,靠一把开山刀愣是将一条街的小混混砍个落花流水,从此声名鹊起,被人称为天龙帮的头牌打仔,别人是靠手段、靠伎俩,他则完全靠拼命才得到今天的位子。
干黑道这行,任何一个帮派都是如此,帮派里的二号人物几乎能和老大并驾齐驱,因为干黑道就等于在刀尖上跳舞,老大表面风光,实际上却更容易挂掉,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摘走。
仇杀、暗杀、内讧、反水这些元素实际上远比电影要复杂得多。
老大一死,那么二号人物马上成为下一任首脑,所以好多聪明的帮派,都会尽量让老大和老二减少接触,避免被人一锅端的风险。
白头翁在天龙帮是个人人畏惧的狠角色,就连帮主天龙都敬他三分,他在帮派内外的名声远远超过廖远。
天龙之后是廖远,廖远之后才能轮到他,可帮主和廖远都正当年,天知道他白头翁能不能活到他们都挂掉的时候。
就好像一部电影里的台词:“三年之后又是三年。”白头翁对廖远的嫉妒和恨,甚至都超过了敌人。
可廖远做事一向滴水不漏,深得天龙的信任,根本找不到半点儿差错,这让他无从下手。
白头翁相信越是表面上完美无缺的人,背地里就一定有大问题,他很早之前就把廖远身边的人买通,暗中盯着他一举一动,希望能找出蛛丝马迹。
果然,最近天龙帮流年不利,几次买卖都被警方抄了后路,帮派里损兵折将,名声扫地。
一番明察暗访下来,白头翁终于抓到一个重大信息,就连他都没想到,那个天龙帮的二号人物,帮主最器重最倚重的人,居然是警方的内线。
他暗暗的派人在廖远的住处外蹲点观察,到后来居然跟电视剧学,去刨廖远家门口的垃圾桶。
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被他从垃圾里找出一张撕碎的纸条,拼在一起后,上面写着联络地点和时间。
其实,廖远在面馆接头的整个过程,都被他的人一丝不落的看个清楚。
白头翁大喜,马上将事情的前前后后告诉帮主天龙,证据确凿,天龙看后大为光火,马上派他带人一面去抄廖远的家,抓他的家人,另一面则派白头翁去抓廖远。
实际上,天龙并没下死命令,毕竟事关重大,廖远怎么说也是帮派的二号人物,草草处死的话也不好向兄弟们交代,他想把廖远抓来,当着所有兄弟的面好好质问一番。
没想到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白头翁表面上答应好好的,其实早就打定主意,这一次决不能给廖远翻身的机会,只要抓到他,就地正法!
至于如何向帮主交代,他完全可以找出好多种理由,这一点根本不是问题。
本来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不到三分钟的时间,自己带来的马仔就被人家悉数干倒,就算拍电影也不带这么离谱的。
现在他才发现自己刚才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放着那么多路人甲不去招惹,偏偏招惹上一位隐形高手,如今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副烂摊子,和一个根本不可能战胜的对手!
要不是被那家伙惹上身,叶承欢也不想给自己扯一身官司,他不是执法者,也不是什么诸邪不侵的漫画英雄,顶多算了个现场目击者。
刚才那一part玩得也够瞧了,一帮黑道分子被他打得满大街都是,他可不想等警车过来,再惹一身骚。
“我一秒钟可以杀你三次,不过我还是要留你收拾这副烂摊子。”叶承欢从广告牌上拿下外衣,随便披在肩上,刚走出几步又回过身来,对白头翁道:“别以为染个白毛就是黑社会了,西西里岛的黑手党每一个都比你有礼貌,从不欺负当地老百姓。哦,对了……”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扔到地上,“这是他们的医药费,剩下的你替我垫上,就这样了。”
说罢,他踩着积雪,以欣赏雪景的速度,不紧不慢的走远了。
白头翁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了有好久,全身都是雪,看着地上那张十块钱钞票,感到一种深深的刺痛感。
堂堂的天龙帮居然在不到一顿饭的时间就被人侮辱了,而且侮辱得还那么彻底。
他攥紧了拳头,看着大雪纷飞中模糊的方向,心里不停盘旋的只有一个问题:那人是谁,他到底是谁!
出了这条街,便与迎面开来的三辆警车擦身而过,叶承欢不想惹麻烦,裹紧衣领加快了脚步。
好在这次走出不远,便搭上了一辆出租车,车子刚刚启动,电话就在口袋里震动起来。
拿出手机看到一个熟悉的号码,后视镜里那张血腥味还未消散的脸颊,露出几丝愉快的笑意。
来电的不是别人,正是好久不见的丁香小可爱。
拿起电话,还没等开口,便听到一声柔柔媚媚的“老公”,这一声叫得他浑身打个大大的冷战,一直痒到心底,别提多舒服了。
“小可爱,你可想死我了。”叶承欢一身舒畅道。
“老公,我也想你。”
“想我为什么一直不给我联系?”
“你知道的,来到燕京后要做好多事,所以一直没抽出时间。老公,你可不许生我气。”
“本来挺气的,可一听到你声音,就什么气都没了。你现在在哪儿,我去找你。”
“我打电话也是想见你,就是不知道你这个大忙人方不方便过来。”
“快省省吧,我是天下第一闲人。”
“你来燕京不是出差公干么?”
“没错,不过具体事情都由我上司去做,我只负责背后指导。”
“你们到底谁是上司,哪有下级指导上级的道理?”
“上级就一定比下级强么,她把鸡蛋还笨,跑个腿打个杂还行,要是没我指导,什么事也做不成。”
“呵呵,你就吹吧……我在八大碗酒楼等你,对了,记得来时买件像样的礼物。”
叶承欢一愣,丁香从没找自己要过礼物,今天这是怎么了?
两人甜蜜兮兮的说了几句情话,才在电话里吻别。
叶承欢寻思着给她没什么礼物,丁香如今俨然是龙都黑道的霸主级人物,身边什么名贵的东西没有,这个礼物着实有点儿犯难。
开车的是位女司机,见他皱着眉头发呆,笑道:“是不是不知道该送女朋友什么才好?”
“嗯。”
“这还不简单,她平时喜欢就送她什么嘛。”
叶承欢苦笑,她平时喜欢砍人,难道还要送她把刀么?
“可以定制礼物给她哦,像是刻着她名字的项链、手链,音乐盒、水晶摆件。这样的礼物很有创意、也很有纪念意义。还可以送一些可爱的玩偶娃娃,女孩子么,对于这些玩偶娃娃从来不都嫌弃多。如果你女朋友是文静类型的,就送一本书给她,沐浴在午后阳光下,一杯咖啡,一本书,看着扉页上你写给她的情话,肯定会死心塌地的爱你。你也可以考虑自己动手做一件礼物也不错嘛,像是手绘的T恤、鞋子、不同材质的贺卡什么的。其实女孩子都是很好哄的,只要她真心喜欢你,你送什么她都喜欢。”
女司机东拉西扯,一副感情专家的样子,不过最后这句话倒是满有道理的。
叶承欢从不喜欢按常理出牌,丁香也不是个爱循规蹈矩的女人,女司机的话虽然大部分比较水,但还是触动了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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