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是个雄健的背影,只看了一眼,叶承欢就认了出来,对着后视镜里刀劈斧砍般的脸颊说道:“刀疤兄,好久不见。(”
刀疤从麻将块般的脸颊上挤出一丝生硬的笑意,沙哑的声音道:“叶先生,好久不见。”
叶承欢看了丁香一眼,此时的她脸上再没半点笑意,整个人好似一把等待出鞘的利剑!
久违的感觉还是让他脊背一凉,定定的想着,难不成今晚又要砍人?
夜色中,汽车越走距离市中心越远,渐渐的,叶承欢开始对周围的环境感到陌生。
好在车速已经缓慢下来,叶承欢看到她紧绷的脸色,尽量把话题转到轻松的方面:“这里好像就是鬼街?”
“嗯。”
“听说这里的小吃最有名。”
“你吃过?”
“没有吃过,可是我听过,这里有几样东西最好吃。”
“说来听听?”
“可丽布、大象耳、炸弹烧、人形烧……”
叶承欢只说了三四样,就己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在咂舌流口水。
丁香却淡淡道:“这些都算不了什么,最好吃的东西,你也许连听都没有听过。”
叶承欢的眼睛亮了:“你现在是不是就准备带我去吃?”
丁香道:“只要你乖乖的跟着我走,我保证你有好东西吃。”
车子终于在一条幽暗的小街停下,这地方丁香显然比较熟悉,带着叶承欢三转两转,转入了一条很窄的巷子。
巷子里很阴暗,地上还留着前两天雨后的泥泞,两旁有各式各样的店铺,门面也都很窄小,进进出出的,好像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人。
“这种地方也会有好东西吃?”叶承欢心里虽然在嘀咕,却没有出声,到了这里,就好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样,形形色色的人们獐头鼠目,非常奇怪。
如果换做一个别的女孩子深更半夜的到了这里一定很害怕,怕别人会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
就在这时,他忽然闻到有种无法形容的奇妙香气,随风传了过来。他从来也没有嗅过如此鲜香的味道。看来丁香并没有唬他,这地方的确有好东西吃。
但他心里却抱着疑窦,烟雨堂的大佬大半夜的带自己来这种地方,绝不会只为了品尝美味那么简单。
但他还是问了声:“这是什么味道,怎么这么香?”
丁香美目流转:“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吃过后才能知道。”
巷底有家很小的店铺,门口摆着个大炉子,炉子上炖着一大锅东西,香气就是从锅里出来的。
里面的地方却很脏,墙壁桌椅,都已被油烟熏得黑,连招牌上的字都已被熏得无法辨认。可是这种香气却实在太诱人。
他们刚坐下,店里的伙计已从锅里勺了两大碗像肉羹一样的东西给他们。
这地方好像并不卖别的。
肉羹还在冒着热气,不但香,颜色也很好看。
丁香递了个汤匙给她,道:“赶快趁热吃,一冷味道就差了。”
叶承欢吃了两口,味道果然鲜美,又忍不住问道:“这究竟是些什么东西做的,说不清是什么味道。”
“你觉得好不好吃?”
“好吃,快要把舌头都吞下去了。”
“既然好吃,你就多吃,问那么多干嘛。”
刀疤则一声不响的吃着,吃完了一碗,又添了一碗,忽然向店老板做了个很奇怪的手势。
店老板本来冷冰冰的样子,可是看到刀疤的这个手势后,他的态度立刻变了,立刻赔笑道:“先生有什么吩咐?”
刀疤沉声道:“我来找一个人。”
“谁?”
“摸骨师。”
店老板的脸色又变了变:“你找他有什么事?”
“我姓陈,你去通知一下,对他一说,他就会明白。”
店老板迟疑着,终于点点头,道:“你等着。”
叶承欢吃惊的看着他们,等店老板走出了后门的一扇窄门,才忍不住问道:“你们叽叽咕咕的在说什么?”
刀疤道:“我请他去替我找一个人。”
“到这种地方来找人?找谁?”
“摸骨师!”
“摸骨师又是什么人?”
刀疤没有回答这句话,却反问道:“你刚才走过这条街,看见了些什么?”
“这不是条街,只不过是条又赃又小的巷子。”
“这是条街,而且说不定是这一带最有名的一条街。”
“哦?”
“你知不知道这条街上有些什么?”
“有些乱七八糟,又脏又破的小铺子,还有些乱七八糟,奇形怪状的人。”
“你看不看得出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叶承欢吧唧着嘴巴:“我连看都懒得看他们!”
“你应该看看的。”
“为什么?”
“因为那些人里面,至少有十个国际刑警通缉的逃犯,二十个手脚的小偷,三十个专门替别人在暗巷中打架杀人的刀手,要是得罪了他们,你无论想在这里干什么,都别想办得到。”
叶承欢点了点头:“我明白了,原来这条街是黑街。”
刀疤承认,脸色却很纠结。
“我们找摸骨师干什么,我对算命可不感兴趣。”
刀疤沉默,丁香静静的喝着茶,美眸闪过一丝复杂……
这时,店老板匆匆赶了回来,还是冷冰冰的脸色:“摸骨师同意见你们了。跟我来!”
后门外是条更窄的小巷子,阴沟里散着臭气,到处都飞满了苍蝇。
巷子尽头,又有扇窄门。
推开门走进去,是个很大的院子,十来条精赤着上身的大汉,正在院子里玩牌,玩得全身都在冒汗。角落里堆着几十个竹笼子,有的笼子里装着的是毒蛇,有的笼子里关着野猫野狗,一个人正从笼子里提了条黄狗出来,随手往旁边的一个大水盆里一按,就活生生的把这条狗淹死了……
叶承欢皱皱眉头,肠胃一阵抽搐。
耳边传来刀疤闷闷的嗓音:“这才是杀狗的行家,一点血都不漏,这种狗肉吃了才补。”
叶承欢不敢开口,心里默念着“罪过”,生怕一开口就会把刚才吃下的汤水全吐出来。
一直在旁边叉着手看人玩牌的两条大汉,突然走过来,瞪着叶承欢他们:“你们是来找摸骨师的?”
叶承欢善意的笑了笑,两条大汉对望了一眼,突然一起出手,分别去抓叶承欢的双臂。
叶承欢没有动,这两条大汉的手刚抓住他,整个人就忽然弹出,砸破了两只鸡笼子,沾得满头满脸都是鸡毛。
那些玩牌的大汉全都站了起来,封住他们三个退路,翻着凶巴巴的怪眼在三人身上来回打量。
刀锋般的眼神从刀疤的脑门上面折射出去,淡淡的说了声:“老大,看来我们上了那个店老板的当了,不见血是出不去了。”
丁香用眼神默默数了数,微微凝眉:“要不要我动手帮你?”
刀疤的嘴角抽搐成一个狰狞的笑意:“这些货还不够我热身的。”
话音未落,一个大汉手腕一抖,骤然甩出一把蝴蝶刀,直飞刀疤的面门。
刀疤定定的站着,一动没动,刀子擦着他的脸飞过,刚好刺中挂在背后墙上的一只腊鸡。
“十环!”大汉在刀子钉在靶心的同时拍手大叫,话语中充满了得意和嘲弄。
话音未落,一把黑色涂层的卡巴军刀精准的扎进了他身后同伴大张的嘴巴,强有力的劲道和锐利无比的刀锋轻易的刺穿了他的后脑,将他钉在破烂的门板上。
“这,才是十环!”刀疤的眼光凶狠的在其它人惊恐的脸上扫视着。
从意外中醒转的其它人纷纷冲上来欲动手,但身势停在丁香的枪口前。
砰!砰!
丁香两枪打穿两个的执刀壮汉的手腕,面色潮红,好似微醺的说了声:“我最讨厌以多欺少。”
“风度!风度!绅士们!”叶承欢从那只腊鸡上拔出那把蝴蝶刀,走到人群中间甩手扎到面前的牌桌上:“让我们用绅士点儿的方法来解决这个纠纷,好吗?不要上来就杀光这个,杀光那个。我们是文明人。”
把一帮市井流氓叫做绅士,恐怕也只有叶承欢才能有这种创意。
“你们想怎么样?”这些人看到他们手里有枪,才意识到他们不是一般的小角色,几个经过风浪的大汉,老练的晃着脑袋问道。
“按道上的规矩!一对一!”刀疤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肌肉,摇摇脖子,掰掰手腕,指了指地上的刀子,从刚才闻到血腥味,他的手就已经痒痒了:“两个人,一把刀!我输了,随你们处置。你们输了,就乖乖的带我们去见摸骨师。”
人群里出来一个平头的高壮大汉,脱到上衣后露出满身的肌肉。
“来吧,小朋友,我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强悍!”那个大汉满脸恨意的指着刀疤威胁道。
没等最后一个字音落定,大汉脚步前踏,忽的一下就到了牌桌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刀子。
当他的手触到刀把的同时,一抹残忍的笑意浮现在他满是坑洼的脸上。
刀疤没有去抢那把刀,而是直接一跨步冲到桌子侧面,轮起拳头在他伏身拔刀之时,边说话边对他盯着刀把而前伸的脑袋一拳砸了下去。
那家伙听到耳边的风声,现对方根本没有抢刀,察觉到上当再想缩手防护时,已经来不及了。
毫无防备的太阳穴被他实实在在的钉到了桌面上,厚实的桌子经不起强劲的力道,哗啦一下,夹着这家伙的脑袋,裂成八瓣。
被一拳夯到桌面上的大汉,整个脸都变了形,两颗乒乓球大小的眼球被巨大的力道压出了眼窝,鼻梁从中间断开,黄白相间的脑汁从挤扁的眼眶中涌出。原本有梭有角的方脸被刀疤打成了葫芦形,连个屁都没放便当场毙命。
没有多余的过场,没有花哨的招式,刀疤用一击必杀打消了所有的悬念。
“你们输了。”刀疤扯过一个呆立当场的大汉,用他的汗衫擦净拳面上沾到的脑浆和骨头渣子,轻描淡写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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