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之我儿子是程咬金》第五十一章人走茶凉,自古皆然【求..

    “程伯父,我是晚辈......晚辈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就放过我吧,我知道......我知道你说我输了,要我自尽,其实是逗我玩的,是不是?程伯父?”
    望着一脸冰冷的程明冲,崔浩再怎么白痴,也知道这辈份大的惊人的家伙,是真的要自己死。
    他怕了。
    崔浩赶忙爬了过去,什么儒家风范,都被人丢了。
    一路爬来,似乎摇尾乞怜的狗,让孔颖达等先生看的都是嗤之以鼻。
    崔浩爬到了程明冲面前,当即抱住了程明冲的脚,就是要程明冲饶他一死。
    “从你算计我的那一刻开始,有将我当长辈吗?”
    程明冲的话,寒气十足,杀意显露。
    崔浩闻言,神色也是不由的大变,而后颤抖着声音道:“程伯父,是我错了,是我错了,可你,放过我吧。”
    崔浩这个中年大男人,却是哭泣起来,
    泪流满面。
    “你既然不想自尽,那么只能我送你一程了。”与他程明冲为敌,就必须要死。这是铁律。
    程明冲直接一脚踢了上去,曾经能抵挡李元霸三锤的人,少之又少,姜松,裴元庆,罗士信。而同样的,程明冲一脚出,能抵挡这一脚的人,也绝对很少。
    这一脚,实在是太快了。
    崔浩甚至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整个人就是如皮球一样的被踢飞,重重的砸在了地上。
    身子抽搐了几下,就是不动了。
    崔浩,卒!
    所有人看的目瞪口呆,没想到程明冲还真的是在国子监杀气人。国子监里一些崔家的学子,悄悄离去,去禀告家主。
    而程明冲则似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笑道:“各位,对于我这鹅毛笔,有什么看法?”
    孔颖达也似乎忘记了崔浩之死,道:“用鹅毛做笔,却是不凡,但,只能用鹅毛吗?”
    程明冲笑了:“侄儿,你也可以用孔雀翎。”
    “不了,不了。”孔颖达赶忙摆手,
    用孔雀翎,这太珍贵,而且暴遣天物。
    在孔颖达看来用鹅毛是最好的,比毛笔好。因为鹅毛造价低廉,而狼毫什么的,比起鹅毛,还是贵了些。
    孔颖达走上去,希望程明冲将鹅毛笔借他一写。
    程明冲不介意,将鹅毛笔交给他。
    孔颖达用鹅毛笔在宣纸上写了几个字,虽然第一次写,不习惯,
    但他还是双目大亮,道:“又快,又小,造价低廉,还节省了纸张。”
    其它先生也是一一赞叹:“此物,若是能普及,是寒门学子之幸。”
    程明冲点头。
    当即,孔颖达就去面见李二了。
    世界,为何有马车?
    因为人懒,为了不走路。
    也因为懒,世界才会有了进步。
    这是一个歪理,但听起来,绝对有几分道理。
    话说,崔家家主知道了崔浩之死,脸色平静,摆了摆手,就是打发下人去处理尸体了。
    这本来就是赌约,
    崔浩死了,也就死了。崔家家主,还不会为了崔浩去告程明冲。
    听闻崔浩死前,摇尾乞怜,知道此事,崔家家主更是一脸不屑。
    崔家其他人,也是变了脸色。
    “我早看出他是个不成器的东西。”
    “是啊,除了比我们会读书,还会什么?”
    “还会丢人啊。”
    “对,对,对。”
    崔浩绝对想不到这一幕,
    他离开之前,崔家上下,为他打气。
    他死之后,无人问津,反而恶语相向。
    人走茶凉,自古皆然。
    ......李二也没在意崔浩的死,他此刻正在用鹅毛笔写字,虽然第一次用,不习惯,但李二也慢慢找到了窍门。
    同时向各地传旨,日后可用鹅毛为笔。
    ......程明冲回到了卢国公府,
    在府邸内,
    “爷爷,不好用啊。”程明冲拿着断成了两段的鹅毛笔,无奈说道。
    “是啊,是啊。”程咬金也是如此说道,他也试了一下,一捏鹅毛笔,鹅毛笔就断了。
    程明冲无语,指望一些粗枝大叶的汉子用纤细的鹅毛笔写字,这跟叫他们绣花,还难。
    程明冲一笑,而后就是看向程咬金道:“明日叫几个人去,将我在国子监的房间,整修一下,变成......”
    说着,程明冲拿出了一张宣纸。其上,是一幅画,程明冲记忆中食堂的画。在程明冲看来,他画技,算是寻常。
    然而程咬金,程处弼却绝对没有看过这样的画,两个大老粗,都看的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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