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门不幸,这都是命》第二卷 一梦清离·前尘迹 第四章 神药红花油

    
    大方桌上的这个大黄鹅,高高地昂着红纸做成的脑袋,两只肥大的翅膀使劲向两边撇着,做出一个飞翔的姿态。
    鹅肚子里是空的,里面的空间圆圆的,就像一个大大的盆。
    就在这个盆里被塞满了东西:
    断裂成盖子和底座两部分的小镜子。
    盖子的一面,正面是一个灰脸的暗黑风格的银发娃娃,另一面是镜面。
    镜子底座的一面扣在底下,里面原本有着一个小梳子。
    不过,已经不知道那个小梳子去哪了。
    不过,此时透过杂物堆积的空隙,隐约可以看见底座另一面的黑色条纹的条形码。
    这个小镜子,已经记不清到底是水凌玉的,还是颜宝儿的了。
    在这个寝室里,她们俩的东西,似乎除了内内和罩罩尺寸有差异之外,几乎什么东西都可以拿来共用,说她俩好的穿一条裤子,那真不是吹。
    大一开学的时候,从小就勇敢好动,一身孤勇壮硕丰腴的水凌玉就豪迈地扛着两个超大箱的行李,跨越五个省,单枪匹马仅由堂哥一个人护送她来学校报到。
    来到寝室以后,见到了同样只是一身孤勇,身材娇小矮了她半头的,拖着两小箱行李,由堂哥陪着来学校报到的,比水凌玉少跨一个省的颜宝儿。
    两个人相见甚欢,很快就一起吃一起喝一起拉一起撒,两个人好成了一个人。
    相处这么久了,两个人都保持着大家心目中最初的美好的第一印象,不曾打破。
    而寝室里还有一对关系好到爆的,那就有的说了。
    严厉苛刻的军嫂母亲和行伍出身的铁血父亲带领下的金琳琳,就像个乖乖女,处处显露着温婉安静,体贴可人。
    细长的大长腿,柔软的纤腰,乌黑的长辫子,满口龅牙牙套的笑容,处处喜欢以姐姐自居的性格。
    不但家务活样样精通,还会手工缝补,活脱一个生活万事通。
    而与她相比的我,却像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娇公主一样,老妈临走之前还淡定地挂掉我老爸在楼下打来的催促电话,还手把手地一脸耐心地教我怎么晾衣服。
    只跨了一个省,却是父母二人双双陪同,恨不得把家都搬过来了。
    那半车箱的大包小包拎都拎不过来,新生接待处的老师没有办法,只能喊了五六个学生会的小红帽学长帮忙扛行李。
    那几位学长边走边嘀咕,这待遇,这排场,这该不会是哪位市级领导干部家的千金吧?
    等到父母走了,我超没出息地缩蚊帐里哭了一天,那柔弱胆小的样子,让寝室里的姐妹们感觉鸭梨山大啊。
    可是,相处久了大家才知道,当初是真看走眼了。
    金琳琳就是个十足十的傻孩子,没长脑子的那种。
    而我就是只十足十的老狐狸,吃人脑子的那种。
    金琳琳每每说起那段往事,无不动容流涕,一手捂着脸,一手颤抖着手指指着我泣不成声:
    “当年你老妈在寝室楼下拉着我老妈的手,一脸的不放心啊。说她女儿胆子小又老实,怕你在学校里受气。我老妈还教育我,不让我欺负你啊,我当真了。可是谁知道……你你你你你!唉……说多了都是泪啊!都怪我太年轻啊!”
    ……
    再说回镜子。
    镜子底下压着一瓶清透红润的红花油。
    说起这个红花油,这是唯一一件能让我的脸瞬间绿了吃瘪了的,能让整个寝室的人都要开心滴手舞足蹈嘲笑我的事情了。
    大二那年的夏天,还是这女生寝室的三号楼,走廊楼梯三楼缓步台那里的灯突然坏掉了。
    而楼长大妈也只是捏着嗓子絮絮叨叨磨磨唧唧了好几天,一个月来也并没找来半个人给修修。
    就是那天晚上,颜色朦胧,处处都透露着危险和不安的气氛。
    我在寝室里披头散发,蓬头垢面地身着睡裙,手拿着手机在寝室里塔拉着拖鞋走来走去地给新勾搭的大一新生小学弟打电话。
    “哎哟,你这说的什么话?你那意思,我还不敢出来和你见面了?笑话,见就见!有什么了不起啊?怕你啊?怕你我就随你姓。走着,阳光二楼餐厅门口见!走,谁不敢去谁是孙子!对,谁不去谁是孙子!”
    长达一个小时的“话聊”之后,我迅速换下了睡裙,套上紧身半袖超短裙,扎上马尾辫,拿着手机,喊上了正要去楼下超市买泡椒凤爪的水凌玉。
    我们两个人勾肩搭背,一起哼着歌,风风火火地出门去了。
    却不料就在这三楼没灯的楼梯缓步台上,“砰”地一声,我双眼漏神,没看见那最后的一节台阶,一脚踩空。
    “啪”的一声,跨越了两层台阶,像一只飞翔的大鸟突然落地,结结实实地跪在了下面的缓步台上。
    然后的结果就是,我特么惊天动地地把脚崴了。
    我的形容绝对没有错。
    尖叫声,呻吟声,大声地一叠声响起,尽我所能地惊天动地。
    306寝室马上人员躁动,如同炸了窝一样,纷纷惊呼着出来救驾。
    那时候,陪我一起下楼买泡椒凤爪的,脚蹬8厘米黑色细高跟鞋,像一只圆规一样戳在我面前的水凌玉目瞪口呆地叉在原地。
    两秒钟后,一脸鄙视地指着坐在地上抱脚嚎叫的我怒吼道:
    “你说你丢不丢人!我今天穿了个高跟鞋,我还知道下楼慢点儿走。你Y的,你穿个平底鞋你还拽上了,下个楼你还蹦!叫你蹦啊!崴脚了吧!这回看你还蹦不蹦!”
    随后,我被匆忙赶来救驾的室友们在大批量女生围观的情况下,连掺扶带拖拉地拉回到寝室,我抱着脚,诶哟吼叫要了老命一样滴地嘶吼着,准备推掉大一小学弟的约会。
    就听见对面那张床上,盘腿打坐,老僧入定一样的金林林瞬间睁开双眼,捏着兰花指,掀开蚊帐的一条缝,阴仄仄的道:
    “哎哟,慕容越你真是不害臊啊。你前一秒在电话里吵着谁不去谁是孙子。怎么,下一秒就崴脚了?这说出来谁信啊!你大二学姐的尊严还要不要了?你大二学姐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白歌听了金琳琳这样说,也点头称是:
    “你还是去一趟吧,哪怕瘸着也行,让他看看你确实是把脚崴了呀,省得人家说咱们矫情。”
    我越听脸越绿,心里的怒火逐一被他们两个点火浇油越烧越旺,一高从床跳起来,郑重地整理了一下衣领和发型,认认真真,一脸严肃,煞有介事地跟室友们一一握手告别。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仍需努力。为了大二学姐们的尊严和面子,我先行一步了。”
    说完,我瘸着腿,一颠一跛地走向了寝室大门。
    白歌抱着书,挠了挠头,看着我走出去的身影,评论的语气说:
    “恩,相比伟大的革命先驱的女同志们,我们的慕姑娘似乎还欠缺一条有时代意义的长围巾。”
    这句话刚说出口,那边床上金林林脑子里瞬间灵光一闪,顿时脑洞开到了无穷大。
    立刻扯下自己系在脖子上的一方小小的丝巾,拿在手里稍加平整了下。
    恭恭敬敬地托在手中,穿鞋下地,及时雨一般冲到我面前,抬手递给我,端着午饭时间食堂打饭大妈的架子说道:
    “哎,你可算是问对人了。我这有啊!赶紧趁热拿去用。”
    那语气就像是在说:
    “哎,你可算是找对窗口了,狗不理包子我家有啊,赶紧趁热拿去吃。”
    我丝毫没感觉这个场景有什么违和感。
    立刻陪着她演了下去,艰难地向前跨出一步,镇重其事地接过金琳琳递过来的丝巾。
    煞有介事地仰着脖子,把丝巾系在脖子上,象征性地甩了下并不存在长边角。
    一脸激动地抬手,双手使劲握上金林林的手,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同志,组织会记住你的功劳,306寝不会忘记你的牺牲。我会向上级领导申请,肯求组织批准你加入脑残协会。”
    说完,转身,慢动作挥手向同胞们示意,向门外走去。
    一连串慢动作伴随着金琳琳唱起的驴唇不对马嘴的送别歌曲,我走出了寝室的大门。
    慕容越说道:“精彩看权纹,作者的薇心公主皓,爱吃醋的凤凰。就是这个了。”
    “岭上梅花年年开,冰封千里久徘徊。严寒风雪何畏惧。心有灵犀一点通……”
    看着我伴随着那动人旋律在耳畔回荡不息,脚步却渐行渐远,渐行渐远,水凌玉抱着门框,好心地冲着走廊里的我高声提醒道:
    “哎,越越,下楼小心点啊,千里冰霜,可别再把那只脚也崴了。”
    就这样,好同志的我带着室友们的亲切关怀和深切爱护,带着大二学姐的尊严和面子,就这么光荣而又英勇地杀去了阳光二楼(餐厅)。
    这一路,走出了出征者的不屈和坚毅,一片丹心,深深滴使某个年代的金色,情结瞬间澎湃激荡。
    当天晚上,在校园阳光餐厅昏暗的一个角落里,咬牙切齿,面目狰狞的我,耐心十足地跟小学弟相谈甚欢。
    真切地向奶油小学弟展示了一个大二学姐应有的端庄大方和慈爱温柔。
    场面一度升温,极尽和谐共荣。
    却在最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时候,彻底垮了台——脚丫子肿的像个猪蹄,都不敢着地了!
    就在我一步一个脚印地迈出寝室一个半小时后,306寝室里,金林林的手机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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