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武王》1.暗夜有声

    
    接到宋莱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电话时,我正在“安然美食家”的后厨里挥舞着菜刀剁骨头,我手起刀落,砧板上的牛骨头便瞬间一分为二,绝不藕断丝连。我好喜欢这种快意,内心里都觉得自己已然是一位英姿飒爽的绝世女侠,拥有一身不凡神功,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可是宋莱这一个电话打来,我美好又虚妄的臆想便瞬间化为乌有。他慌慌张张地跟我说:“岑景,快来帮我一个忙。”
    嘿,这个家伙,老是让我帮他忙。在学校的时候,他就让我帮他干这干那,比如帮他写论文、帮他应付追求者、帮他跟老师作对。这都已经出了校门,他还是肆无忌惮地来烦我。“说,这次又要我帮你干什么勾当!”我顺势把刀在砧板边上砍了两下,“你要不说出个一二三来,小心我把你阉了。”
    “岑景,不和你开玩笑。来帮我冒充一下选手行吗?不然我就要失业了。”他说。
    “兔小子,你失业了关我屁事。”
    “姑奶奶,我失业了哪还有钱请你大吃大喝吃香的喝辣的还搞什么环球旅行啊。”他一口气吐出这么多字,听起来是真着急了。“我们公司接的那个选秀活动,上次跟你说过的,今天老板发命令了,说因为来参加比赛的歌手太少,主办方特别不满意,然后我们老板就想了个馊主意,让我们每个员工都召集至少三个人去,我就想到了你。”
    “我呸,你啥时候听到我唱过歌啊。”
    “没有。”他如实回答。
    “你不知道我对唱歌有恐惧症嘛!”
    “知道。”
    “那你还来问我,你是脑子被屁崩了吗!”我狠狠地骂到。
    “我问了一圈,实在是没人啊。我迫不得已啊,我只能找你了。”他一嗓子哭腔。
    “哼,且容我想想。挂了。”
    把电话塞回兜里,我开始加劲剁眼前的骨头,骨头渐渐地就化成了宋莱那张可恶的脸,我真是恨不得把他剁得稀碎!
    名义上,宋莱是我学长,但从我大一的时候跟他有了交集的那一天起,我认定了要他当我的小弟。四年下来,他虽然从没老老实实地喊我个姐,但至少从语言和行动上都是臣服于我的。而我,顺其自然地承担和履行着我身为姐姐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他的请求,只有满足没有拒绝。他大概也是抓住了我的这点软肋,所以在人生的重要时刻就会无耻地向我张口求援,但说实话,他今天这个请求,实在有点超乎我的能力范围。
    我对唱歌有严重的恐惧症。
    我的外婆曾是京城里颇具盛名的青衣。据说她嗓音高亢而圆润,可以把死人唱活,把活人唱死。当然,我没有亲眼见过亲耳闻听,只在我老妈的一本相册里看着外婆的照片从她眉头脸颊上的皱纹里揣度她名震四方的一生。我老妈很顺利地遗传了外婆在音乐上的基因,她是一名小学音乐老师。打我记事起,她就每天开着收音机跟着里边的音乐乱唱,后来又换了跟着录音机里磁带乱唱。她的嗓音也高亢而圆润,什么郭兰英、殷秀梅,她都能唱到以假乱真的地步。如果说别人家女孩的童年是在玩布娃娃、过家家、跳皮筋、丢沙包中度过的话,则我的童年就是她聒噪的歌声中度过的。
    是的,聒噪。没错。
    当你每天被迫浸淫在一件事物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本来美好的事物也就不那么美好了。
    这就是我对唱歌的恐惧来源。
    打从高中离家住校起,我终于如摆脱恶魔般摆脱了我妈那聒噪的歌声。而在学校里,我从来不和同学分享关于音乐的种种,不对哪个歌星着迷,也没有过MP3这一类的东西。每天傍晚,当学校里的大喇叭为缓解同学们压力而播放着一首首青春激荡的校园民谣或者热血澎湃的爱国歌曲时,我都会逃到图书馆,拿一对棉花球塞住耳朵。
    和宋莱的相识,便也是因着“听”与“不听”的一次事件。
    大一的某个夏夜,和室友李汪去操场散步。那天下了点小雨,操场上人不如往日那么多。我和李汪各撑了把伞沿着跑道无目的地走,讲一些女生的心事。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不打伞,还穿一身白衣白短裤的男生就悄悄地出现在我们身后,关键之关键,他在用手机放歌。那个时候的手机还没现在这么先进,喇叭破咧咧的,放出的声音像是被鬼惊到了似的,歌也总是那一两首不停地反复。原本安静的晚上和原本松垮的心情,完全被他的一个手机给毁得面目全非。
    李汪知道我讨厌歌声,劝我回宿舍。而我那天不知道那根神经肿胀,径直返回去,走到一直跟在我们身后不远处的这个男生身边对他说:“对不起,同学,能把你的手机关掉吗?很吵好不好。”
    黑漆漆的夜里,我没太看清楚他的长相,只觉得是个轮廓分明,身形细高的男生。“不好意思,我忘了带耳机了。”他说。
    “那你还不关掉,有没有点素质。”
    “我想关掉来着,可是手机死机了,关机键也不能用,我就想着放歌把电耗完,让它自动关机啊。你看,还有百分之三的电,马上就完了。”他拿手机在我面前晃了晃。
    “不会把电池扣一下吗?”我忍受着那破咧咧的声音质问他。
    他拿起手机翻过来看了一下,递给我。“我不知道怎么把后盖打开。”
    我去。真是碰到了神人。“拿来,我给你弄开,没见过你这么笨的。”
    手机是某个国产品牌的新款,我没用过。但天下的手机不是同一个方式打开后盖吗?我照着我的方式使劲扣,扣了几下,没成功,我接着又换了N种不同的方式,依然无效。
    他在旁边傻乐:“我说了吧,不怪我。”
    我就呸了。我心中生出一股怒气,拿起手机朝跑道的橡胶地面上一摔。
    “哗啦”只见手机像是被人当腹捅了一刀,五脏六腑都跌了出来。那个讨厌的歌声戛然而止。
    “我,我,我前天刚买的手机哎……”他愣在原地,死死盯着地上的手机尸体,吐出这么一句。
    我也有点傻了,抬眼望他,此时,我才看清楚他的面容,瘦削的两颊,薄唇,直鼻梁,眉骨突起,眉毛细密。一双弯弯的眼睛里闪动着被惊吓到的神色。
    然后,我的心就呱嗒呱嗒地跳了几下。
    “你装起来看看还能用不,不能用来找我,我是经管系03级的,我叫岑景。”说罢,我扭头拉着已经愣成兵马俑的李汪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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