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心掠爱,萧少的豪门妻子》第八百二十五章 源自阿红的顿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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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_81331看着死不瞑目的文西亚,看着把脑浆涂满了小半边墙壁的文德玛,我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
    死士么?
    因为卧底的关系,文德玛平时肯定是不敢和文西亚相见的吧,他的自杀应该不是临时起意,很可能在提出要见文西亚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临终前,和自己的兄弟见上一面,然后兄弟二人共赴黄泉……
    不得不说,这种行为让我很感慨,如果是我和瞎子处在他们的位置上……还是算了,这个对比还是不要比了,这世上并没有一个让我们两人肯为了保守秘密而共同赴死的“女王”存在。好吧,或者静儿可以考虑一下,但是几率并不太大。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死的毫无价值。死了,一了百了了,那些知道的东西就都不复存在了……真的如此么?我从腰包里取出小瓷瓶,双眼紧盯着两个老头的尸体,只要他们的魂魄一离开身体,我就把它们拘禁起来。
    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两个老家伙的身体里并没有冒出来鬼魂,而是飞出了星星点点的迷幻光点。那是魂魄消散时才会出现的状况。我的心不由得又沉了几分。看来拷问这事儿是真的别想了。这两个老东西是早有准备了么?死亡以后,连魂魄都不留下。这是得有多大的决心……
    靠着墙壁坐在地上,看着两个老头的尸体,我不禁感慨了起来,他们的女王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值得他们这样做么?
    你要跟我说,在封建王朝,有人为了忠君爱国,可以不惜牺牲一切,这个我信。你要说在建国初,有人肯为了伟大的领袖手足相残,这我也信。可是在这个信息越来越发达,思想越来越开放,信仰越来越廉价的年代,却依旧有人肯为了他们高高在上的领袖而做到如此地步,这真的让人没法不感到震撼。即便,他们不是什么好人。
    点起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鼻端充斥着熟悉的血腥味,刚刚老东西说我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家伙,这一点,我真的不敢苟同。这么多的陷阱,这么多的苦难都要我来承受,这也算是幸运的一部分么?我甚至还在提防着我那依旧躺在重症监护室里的女人!
    她听到我说要抓文德玛,就说要吃蛋糕,要我帮忙去买,当我回来的时候,大夫在因为信号干扰了仪器而训斥林逸。可是病房里就只有林逸那部手机么?不。在之前两天,白冰说在病房里太无聊,要我把她的手机送了进去,用来看下载好的小说。
    我还记得那个夜晚,她拿着匕首站在我的病床前,精神癫狂的朝我刺下来,那一刻我能感受得到她的精神上受到了多么大的折磨。我该去调查她么?或者说我该派人去把她抓起来关在任菲娜隔壁的那个房间么?
    我做不到。
    我真的做不到!
    一路走来,她都和我并肩而行,就算她有问题我又能拿她怎么办……现在我能想到的并不是如何去解决掉她,而是帮她遮掩,帮她拖延,不管她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都不想她受到任何伤害……
    “刷刷刷”三声,牢房的三层铁门打开了,“我说,小沈,你们谈的……”站在门口的,是陆不同,他可能是想问问我,和文家兄弟谈的怎么样了,或者文德玛肯不肯弃暗投明做个污点证人什么的吧。可惜,他的话没有说完,其实就算说完了又怎么样呢?地上的两具尸体,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么?
    “沈家小子,他们两个……”沉默了良久,陆不同才再次张开了嘴。
    “不是我杀的,不管你信不信。文德玛是个有信仰的家伙,替他们安排一场葬礼吧,虽然我和他没什么交情……”站起身来,走出了牢房,门口的一个武警,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左脸,是在告诉我,我的脸上有血么?我知道。
    尽管我不知道文西亚是不是自愿的,但是此时我却觉得他的血并没有我之前想得那么肮脏。如果放在以前,我可能会找块毛巾擦干净脸,就把毛巾立刻扔进茅坑吧。有信仰的家伙,即便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也还是有些闪光点可以让人感慨。
    叼着一根香烟,漫步在街头,原本喧嚣的城市在我眼中渐渐的变成了一出默剧,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在街头巷尾,在钢筋水泥的森林中奔波忙碌着,两个老东西虽然卑劣,但是他们的生命却没有虚度,他们有信仰,有目标,并且可以为之付出一切。
    可是眼前的这些人呢?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活着,就只为了活着而已……
    那天,我没有回医院,也没有回家,而是在一间酒吧里喝的昏天黑地。人啊,就算闲的难受,也不要去思考诸如“我是谁”“我为什么而活着”之类的问题,因为这样的思考对你的人生不但没有任何帮助,还会带来很多困扰。
    那些为什么而活的人,早就知道所求为何。不知道的,不知道也罢。
    当我从宿醉中醒来的时候,并不在任何一个我熟悉的地方,甚至不在那家酒吧的门口。说实话,当我头疼欲裂的睁开眼的时候,我满以为他们会把我这个醉鬼丢在大街上的。然而现在我身处的地方却是一间很简陋的出租屋。另外,我在这间不过十几平米的小房子里,闻到了一股野性的味道。
    “我说哥们儿,你醒了?你昨天是喝了多少,把自己给喝成那个样子。”身边,传来一个男青年的声音,努力的扭过宿醉的脑袋看了一眼,一个很阳光的小伙子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手里还抱着手机。
    “你是……”我的脑子里模模糊糊的,有些关于这个小伙子的印象,却因为疼痛而想不起来。
    “哦,我姓何,叫何谐,不是禾木旁的和,单立人的何。”小伙子介绍的很详细,想必这个名字经常有人会搞错吧。“不过我老妈给我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是找的那个音。她就希望天下太平,和和美美的,虽然和谐这个词儿现在被某些人给搞臭了,不过我觉得我的生活还是很和谐的。”
    “额……好吧,何谐兄弟,我,怎么会在这里?”扭头看了看一边的窗户,外边已经是艳阳高照,看这样子,我是睡了不止三五个小时了。
    “你啊?昨天晚上我和那心仪的姑娘一起压马路,结果就看你跌跌撞撞的从酒吧里面跑出啦,扶着电线杆一阵的吐,吐完了以后就是又哭又喊的,说什么‘我爱你,不要离开我’‘大家开开心心生活不好么’之类的,我说哥们儿你是跟女朋友吵架了还是咋的?”何谐一边说着,一边倒了杯水给我。
    我苦笑了一下,接过了那只杯子。酒入愁肠愁更愁,喝多了说那些醉话,却未必都是在发癫。大家开开心心的一起生活不好么?为什么非要有争斗呢?“然后,你这个见义勇为好市民,就把我给带回来了?”
    “nonono,我虽然是个好市民吧,但是咱说掏心窝子的话啊,我还没好到把一个不熟悉的酒鬼带回家,这不沙果看清你的长相了,说你是她的熟人,还是个说话算数的家伙,所以就让我把你弄回来了。”
    沙果……这名字陌生中带着几分熟悉。
    “阿谐,你的话好多。”何谐还要继续说什么,出租屋的门就被人打开了,拎着两个食品袋站在门口的那个俏丽的女孩儿却真的是个熟人。
    “阿红,原来是你。”看到她,我终于想起来了,那个冗长的名字。阿红的全名叫做吉克阿红沙果,而且他们那边在称呼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有很多规矩。她说我们这种陌生人只能喊她阿红,只有长辈或者亲近的人才能喊她沙果。
    “恩,是我啊,本来打算把你拉去喂蛇的,可是你身上那么大的酒气,我怕阿谐养的蛇被你这种变质食物给醉死,就先让阿谐把你弄回来,等酒醒了再喂呗。”阿红吐了吐舌头,把那两个食品袋放到了桌子上,招呼我和何谐过去吃,而在何谐的注意力被食品袋里的包子吸引过去的时候,阿红把一根手指竖在了唇边,对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不,这应该并不是要我噤声,而是要我替她保密吧。
    阿红告诉何谐我是她的朋友,因此何谐对我格外的热情,这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阳光、帅气、憨厚,充满了让女孩儿动心的迷人气息。而且我看的出来,何谐的心很干净,这是当初在地下行宫里,那些出卖自己换取金钱的帅小伙们所不具备的。
    在何谐出去买午饭用的食材时,我问阿红为什么要把我弄回来,阿红很随意的耸了耸肩,扑到床上抱着何谐的枕头满脸都是幸福的表情。“其实,我是真的挺想把你喂蛇的,可是你说的那些话……你告诉我,只要我不伤害他们,中原人一样可以和我们好好的相处……阿芒和小红都死了,我很伤心。”
    她坐起身子,脸上却没有忧伤的神色,“被教主救出来之后,我们没有了安身的地方,教主就给了我一些钱,让我自己找地方先躲一阵,还不准我养蛇,我就只能跑到有蛇的地方去看。那天雨很大,我很寂寞,问了很多人才找到动物园。我的伤还没好,又淋了雨,感觉好冷,没想到,那个傻小子,当时就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披在了我这个瑟瑟发抖的陌生人的身上。”
    她微笑着摇了摇头,“蛇,是做不到这些的……而且,昨天白天其实我看到你了,原本以为你要做点什么,却没想到你只是看了看,就走开了。你放心吧,我爱上了一个中原人,为了活在中原人中,我知道该怎么做。”
    我笑了,多长时间了,只要一提到爱情,我就只觉得蛋疼。但是现在,我却是发自内心的笑。我想明白了,就算白冰是卧底又怎么样,让她变成另一个阿红不就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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