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虫》第261章 番2,12岁就迷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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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岁?”
    这个年龄,令秦芳薇很是讶然,忽就记起了这个男人曾经说过,在高中之前,他们就认得过,难道就是十二岁时发生的事?
    “那时,我们见过?
    为什么她没有半点记忆?
    她稀罕极了。
    “嗯,因为那时我脸上画了一个脸谱。是孙悟空的脸谱,记得吗?你帮我打架了,把一个偷钱包的小偷给打到骨折了……那家伙偷了我的书包……记起来没有?”
    呃,好像还真有点印象。
    几丝惊愕在她脸上浮现出来。
    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父亲带她去公园玩,后来,她上厕所和父亲走散了,幽静的走道上,她听到有个雄鸭子似的男生在喊:“别跑,还我书包……”
    那一刻,她看到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一个穿茄克的成年男人在前面跑,一个个头很高,画着孙猴子脸谱的男生在后面追,中间隔了好大一段距离。
    那一刻,那个路段,人不是很多,而且他们都不想多管闲事,全闪开了,没帮这男生的忙。
    她那时是练过功的,打起架来颇有架式,二话没说冲上去就对着人家的脸孔来了一记回旋踢。
    那人踉跄着倒地,却还紧命的拽着那书包不放。
    她上去要,那人还不肯,为此,她还小大人的训过一句:
    “你要不要脸呀,有手有脚一个大人做小偷,我要是你,就直接羞愧的投河了。”
    要是他肯把东西还了,也就没什么事了,可他爬起来,又跑,她一恼,扑过去一记招堂腿,再次将人撂倒——悲剧的是那家伙倒的地方不太平整,正巧磕到了石阶上,当场就见血昏迷……
    父亲找过来后见到这情况,连忙报110,而她早已经在边上吓得面无人色。
    “没事,我可以作证,那人是小偷。”
    孙悟空来到她身边安慰过她。
    可她抱着身子耷拉着脑袋,就是很害怕——她怕给父亲惹麻烦。
    后来,那个孙悟空一直跟着他和父亲,先是去了医院,然后去了警局,交待了整件事的经过——最后,那个小偷的后脑被缝了两针,住了一周医院,事情就此不了了之了。
    可经过这件事,她再也不敢与人动粗,就怕一不小心会打出事来。
    “你……你就是那孙猴子?”
    她讶然。
    由于当时太害怕,更因为年代太过久远,最主要是人家画了脸谱,所以她对这个孙悟空的印象,完全是模糊不清的。
    “哦,终于记起来了。”他长叹,捂着自己的心脏说道:“我那时是对你一见钟情,你却根本没把我记住,万箭穿心啊……”
    那表情,说有多夸张就有多夸张。
    引得秦芳薇那是忍俊不禁,想不到呀,他们那时竟然就已经交集过。
    “可那时,你怎么会在平市,又怎么会在公园里,还画了那样一个脸谱?你想学唱戏吗?”  “我妈喜欢看西游记,那天正好是她的祭日,所以我就约了公园内的脸谱老师帮我画个脸谱,想去照个像,拍好了带去给她看……书包里塞的是我攒钱买给妹妹的生日礼物,一对玉娃娃……结果不小心
    露了眼,被那人看上了……”
    回忆当初,他的情绪可坏了,妈妈和妹妹的祭日,有人找他麻烦,他想揍死那人的心都有,再加上路人的冷漠,一个个无动于衷,越发令他心寒。
    结果最后却突然迸出一个可爱女生,速度飞快的跑来见义勇为,帮他抢回了书包,两记腿上发力就将人打得见血。
    如此女孩子着实彪悍。
    可令他想不到的是:前一刻还英姿飒爽的小巾帼,后一刻一下就变得楚楚可怜了……
    那种转变,令他觉得她很像他妈妈:在坏人面前是个无所不能的女强人,在父亲面前是个温温软软的小女人……两种性格的杂糅,造就了一个独特的女人。
    后来,他更看到了她在她父亲面前化身成了甜甜腻腻的乖乖女,赖在她父亲怀里睡着时,则又变成了迷迷糊糊的小可人——
    她是如此的多变,不知不觉就叫他着了迷。
    “哦,原来是这样呀!”秦芳薇明白的同时又生了困惑:“那为什么妈妈的骨灰会葬在平市?”
    “因为平市是她出生的地方,并且,妈妈长大后就就读于平市第一中……”
    “所以,你才到第一中读了高中?”
    “这是一个原因……”他点头,目光柔柔的点了点她的鼻子:“另外一个原因是:你在这里,我想离你近点。其实你上初中时,我曾偷偷去看过你。只是你没留心到我而已……”
    秦芳薇不觉瞪直了眼,天,她还真没留心到,而后又失笑道:“那时你才几岁,怎么就在动那些歪脑筋了?”
    可惜他还是迟了,那时,她身边已经有人了。
    因此,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谁料高中出了事故,重新回到学校时,他居然和她成了同年级同学。
    他们之间的缘份啊,就是这么的奇妙。
    “哪有,我那时可纯了,就只是喜欢而已……高中时候也是因为喜欢而喜欢,直到你跑来找我结婚,我才对你动了坏心思……那时我就在想,怎么把你的肚子闹大……”
    他笑得坏坏的,色眯眯的,搓着手心,抚她的肚子:“当时,我最大的心愿是在你这里装个小的,还好,老天保佑,终于让我如愿了……”
    秦芳薇被他逗得直捏他脸孔:“哎哎哎,封绍昀珩,这么没脸的话你也敢说,我看你呀根本就是一只大色狼。”
    他笑着抱她一个满怀,接着脸不红气不喘的应道:“对老婆没色心的狼,那肯定是头没用的废狼。”
    知道这些过去的事,她很开心,因为那些记忆被翻出来时,装的尽是满满的爱……
    他爱她,疯狂的爱着。
    这是她的幸事,同时就成为了其他女人的不幸。
    她是知道的,喜欢她男人的女人有很多,比如杜越红,比如祖澜……
    关于杜越红,自封昀珩恢复身份后,只见过一次。
    秦芳薇记得,那是公公绍劲夫的骨灰和婆婆合葬完的第二天,封昀珩陪着她去祭拜秦牧,天下着如丝如雾的细雨,在林荫道上,封昀珩扶她,为她撑着伞,她抱着一束鲜花,两个人慢悠悠的走着。
    走过一处拐弯的高地,迎面杜越红拎着一个包,没撑伞,任由细雨淋着,正徐步而行。
    当她看到他时,不由自主就惊喜的叫了出来:“傅禹航。”
    并且,狂奔了过来,黯然的脸色因为他而迸发出一层难言的狂喜,眼睛跟着闪闪发亮,当她留心到他身边的雅致孕妇后,才缓下步,收了收那太过于外露的情绪,问得很是小心翼翼:
    “是你对不对?我看到新闻了。你是傅禹航对不对?”
    “傅禹航已不复存在,我是封绍昀珩。”
    封昀珩淡淡的自我介绍。
    由傅禹航这个身份所创造的记忆,都已成为过去。  杜越红是个明白人,听了后,脸上不由自主就露出了苦笑,好一会儿才道:“不管以前你是为了什么出现在天上人间的,以后,这世上的确不会再有傅禹航了。不管怎样,我得谢谢你,没有被起诉,想
    来与你有莫大的关系,对吧……”
    的确,封昀珩是悄悄帮了她一把,只因为她也帮了他。
    “过去的已经过去,以后,你可以重新开始。”
    杜越红本性纯良,只要有心好好的过,人生未晚,还是有幸福可期的。
    “恐后很难了。”
    她涩涩一笑,望向秦芳薇,眼睛里装着满满的羡慕:
    “能成为他的太太,秦小姐,这是你这辈子最大的福气。我看上了一个我这辈子永远也不可能追赶上的男人,遇上是我的幸,没能走得更近,那是我最大的不幸。”
    说完,她鞠了一个躬,转身离开,背影是那么的落寂。
    秦芳薇明白的,这世上最大的不幸就是单恋的对象深爱着他(她)的爱侣,而单恋者无从插足。
    一个出色的男人,难免会遭女人惦记的。
    关于祖澜,秦芳薇是在一次去见祖父的时候遇上的。
    那真是一个英气不凡的女兵,一身陆军迷彩服,令她整个人散发着一股子浓浓的兵味,凛冽的目光,叫人无法忽视。  那天,祖澜回家看望外祖父,正好撞上他们夫妻前来省亲,亲眼见到他们手牵手的恩爱模样,她神情陡然一暗,不过很快,她抹出笑容走了上来,轻轻的道了贺:“恭喜啊,封队,单身这么多年,终于
    修成正果了。”
    封昀珩没多说其他,只道了一句:“谢谢。”
    对她,他并无愧疚,因为他从未给过任何承诺。
    爱情是双方的,一方有权喜欢,一方有权不喜欢。不能说喜欢的一方因为等候多年,就得让不喜欢的那方负责。为爱等候那是每个人的权力,结果如何,却只能凭运气。
    就像封昀珩默默喜欢秦芳薇那么多年,他没想过最后可以有个好结果。最终,他喜结良缘,那是他的人生大幸。
    那天吃了晚饭,祖澜对秦芳薇说:“能陪我一起走一走吗?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沾亲带故的。
    封昀珩不太乐意,想拒绝的,但秦芳薇答应了。
    走在军区大院的小道上,祖澜诉说了她感情的历程,而且还是开门见山的:“知道吗,我喜欢昀珩很多年了。我对他的迷恋,简直快到疯狂的地部……”  听到有人如此赤裸裸的表白喜欢自己丈夫,而且还是自己的表姐妹,那滋味,真是挺不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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