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在猜我的崽是谁的》11.011

    
    第11章
    这个月打戏的任务颇重,有一场连环镜头足足拍了半个月才好。谢朝和剧组所有人都累得要死,一下戏回来倒头就睡。尤里卡虽然早说要请他们吃饭,但大家都没能抽出空来,这场饭局便一拖再拖。
    然而雷打不动的就是谢朝总能抽出空去安格斯屋子里蹭饭吃。没办法,自己不会做饭,还矫情得不想吃快餐,最后只能厚着脸皮蹭了。谢朝暗搓搓地想,幸好一般时候安格斯的脾气都很好,他还能趁他开心的时候点个菜。
    谢朝躺在安格斯客厅里长长的流苏布艺沙发里,透过厨房磨砂的玻璃门就能看见安格斯劳碌的修长身影。
    谢朝感慨道:安格斯真是居家好男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而且精力十足,他每天拍戏累得半死,只能撑着一点儿精神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连澡都不想洗,只想瘫在软软的床铺上长眠不醒。看人家安格斯还龙精虎猛的,天天早上起床跑步。要是中午和晚上不需要在剧组里吃盒饭,还回来自个儿烧饭吃。人比人,气死人呐。
    谢朝翻身抱住沙发上的长条抱枕,美滋滋地闻着牛腩煲的香气,蹭了蹭抱枕上毛茸茸的穗子。安格斯勤劳点儿好,不然自己哪里有饭蹭。将来要是哪个美女嫁给安格斯,那可真是福气不浅。
    今天中午两人在剧组里吃的统一发放的盒饭,安格斯晚上便多炒了几个菜,好好犒劳一下谢朝的胃,而且谢朝最近的工作确实太累了。好不容易做好最后一道菜,他手脚利落地捧着盘子端进餐厅。
    路过客厅的时候,安格斯一眼就看见团在沙发里的谢朝,刚想叫他去洗手吃饭,结果走进一看,这人已经睡着了。
    恬静的侧脸贴在抱枕上,眼睛闭着,鸦羽般的长睫毛密密匝匝的。先前被发胶固定住的刘海儿已经松散下来,稀稀疏疏地掩在额前。可以看出来谢朝睡得很安详,呼吸浅浅的,胸口正有规律地微微起伏。
    安格斯把手里的菜盘子顺手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陶瓷的盘子和透明的茶几玻璃面发出轻轻一声脆响。
    谢朝似乎被惊动了,乌黑的长睫毛扇了扇,扇得安格斯手心痒痒的,他情不自禁地伸手碰了碰谢朝的睫毛。
    谢朝敏锐地感觉到了这陌生的触碰,睫毛扇动得更加厉害,仿佛是在拒绝这无端的骚扰。
    安格斯收回了手,指间还残留着睫毛刷动时的痒意,痒到了心坎里去了,仿佛有只不安分的猫爪子在使劲地挠来挠去。
    没了骚扰,谢朝挪了挪身子,把脸埋进了抱枕了,只露个后脑勺,睡得更舒服了。
    安格斯叹了口气,把中央空调的温度调高了点儿,再回卧室抽了条羊毛毯子出来,盖在谢朝身上。
    也不知道谢朝什么时候能醒,安格斯干脆把他点名要吃的牛腩煲一直温在锅里,其余的菜没办法了,他直接端在桌上,只能等谢朝醒过来给他热一热再吃。
    做完这一切,安格斯便坐在谢朝旁边的懒人沙发上看剧本。他不像谢朝,怎么方便怎么来。谢朝嫌弃纸质的剧本又厚又重,喜欢电子版的,用起来快捷,为此还专门买了个kindle。
    安格斯偏爱纸质的书籍,助理总会帮他打印好几份备用。
    尽管安格斯看起来很像是那种走在潮流尖端的人,而且经常奔走于各大秀场,代言各大顶尖品牌,但是助理西蒙还是忍不住想吐糟。他真的没见过这么老古董的人,如果没有戏拍,安格斯的生活简直规律得像个机器人,每个时间段做什么,他都计划得有条有理,而且严格按着计划来执行,刻板到可怕。
    有时候西蒙实在是感到很无力,安格斯自己什么都制定了,那还要他这个助理干嘛,他如同一个出门撑场子的摆设一样。
    安格斯到现在还在用羽毛笔,刚开始西蒙以为影帝嘛,总要艹艹人设装装逼,这样说出来才有范儿。然而工作了一段时间,西蒙发现这位主儿是真的没装,而是习惯性这样。
    值得一提的是,这位思想上还十分古板,仿佛大山里出来的一样。西蒙本人生性风流,有空就去泡泡吧,把把妞儿,小日子过得不要太爽。而且他还没结婚,为什么不趁着这年少时光好好潇洒潇洒?但人家影帝从来不去,真的是从来不去,有空就在家里陶冶情操,还练什么中国书法!
    西蒙实在是搞不懂安格斯,照理说安格斯的年级比他还小上两岁,应该更加年轻活泼才对,结果和中世纪的老头子过得一模一样,老头子过得说不定还比他爽。哦,安格斯还热衷于国际象棋,不时去下下棋,听说他的棋艺不输专业选手,不过西蒙无法考证,因为他根本不会。
    西蒙第一次看见安格斯练书法的时候,眼珠子都快吓掉了。不过安格斯安静练字的样子也是帅气得不行,随便拍几张照片上传到ins上就引起了女粉丝们的欢呼。
    然而安格斯这种老古董是不会用这种社交网络的,现在都是交给西蒙全权处理。不过西蒙觉得就算安格斯会用,他也不屑用,他老人家的爱好是看看财经新闻、锻炼锻炼身体,才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八卦上。
    谢朝在旁边安稳地睡着,安格斯掏出纸质剧本的手顿了顿,还是把厚厚的本子放了下去。翻书的声音太重了,他怕吵着他。
    室内出奇地安静,橘黄色的夕阳透过落地窗斜射进房间,轻轻浅浅地落在谢朝毛绒绒的发顶,原本黑色的头发都带上红棕色。
    安格斯慢慢踱步过去,缓缓拉上了乳白色的纱质窗帘。酒店的设计师设计这处落地窗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客人赏景的,所以制作窗帘的材料摒弃了传统的厚重布料,选择了薄纱。这会儿,安格斯即使拉上了这层软纱,阳光还是大大咧咧地透了进来,不过到底被过滤了一层,变得浅淡起来。
    外面的晚霞绚丽多彩,金黄的暖光透过云层晕染了整片天空。大约今天有什么活动,漫天的气球随着微风飘飘荡荡,景色美得如同一幅油画般明艳。
    安格斯站在窗户前看了一会儿。曾几何时听谢朝提起过,他将来想在海边买一栋房子,随手撩开窗帘,便能看见“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景。
    当时的沈其琛想象了一下,确实觉得挺美的。可是等他真正一个人搬进了海景房,看着晚霞染红了幽蓝的海水,心里却怎么也泛不起一丝涟漪。大约是年纪渐长,性子越来越稳重,内心越来越古井无波了。
    而且一住进那海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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