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地里多了三十来个陌生人,少了一些熟悉的气息,不知道是死了,还是外出工作去了。
一百多米外,树上掉下了一根松针,有一只小松鼠掰断了一个大松子,惊得一只蝴蝶振翅飞走。
两百来米外,三个护卫队员正在谈论昨日的一件趣事,说是护卫队进山找回来了两株灵药,还谈到期间遇到的危险,队长陈丹阳如何大发神威,赤手空拳地将那怪物打死。
再远一些,一群人正从营地外归来,声音喧哗,引来了许多人的围观。
“兄弟们,是你们的勇气,无畏,击败了这头怪兽,大家看看啊,这头野猪最少有一千斤,你们看它多肥啊,肥瘦相间……”
李尘走过去一看,原来是护卫队的狩猎小组回来了,营地里的物资永远是短缺的,或者再多也不嫌多,狩猎小组每天都有捕猎任务,一来可以巡查营地周围,二来也算是在实战中练武。
这样有组织的小组,由武者带队,只要不遇到强大的怪物,不遇到成群结队的怪兽,往往都是有惊无险。
除了护卫队的人,还有一些壮劳力跟着,算是作为预备队员来培养的,让他们见见血,打打下手,帮着抬抬猎物,干一些苦活脏活。
营地里除了绝对的强者,没有人可以坐享其成,就连侯思平的家属也都在参加劳动,侯亮这个亲侄子更是时常游走在危险边缘。
“还是咱们营地好啊,要不是大家冒着风险出去狩猎,营地里哪来的肉食供给……”
那个滔滔不绝的人,三十多岁,长得还行,但脸上却带着一股做作,嗓门很大,不停地吹嘘着狩猎小组的功绩,好像没有狩猎小组这次的收获,营地里就要闹饥荒了一样。
“哥。”
陈宏也在狩猎小组里,见到李尘,急忙高兴地跑过来,看他盯着那个男子在看,便说道:“这人是四天前来的,当时一口气来了十九个人,其中有一个武者,原本躲在一个村子里,后来几只怪兽血洗了村子,村民四散,他忽悠着三十多号人出发,在林子里迷了路,遇到我们护卫队的时候,就剩十九个了。以前好像是搞传播营销的,天天尬吹营地里这好那好的,嘴皮子特能说。”
“那个武者不是带头大哥?”
“不是,那十八个人都跟他小弟一样,来了以后,干活卖力,嘴皮子更卖力。舔风就是雨,也就是咱们营地管得严,不然他估计恨不得挂在侯叔的屁股上,天天拍。”
“这才来几天,就这么厉害了?”
“五天前又来了几个干部,指手划脚的,结果给安排进了狩猎组,见到怪兽的时候吓得朝林子里跑,全报废了。”
“……”
这个时代,野心家太多了,各种专业人士一抓一大把,很多搞思想工作的更是有先天优势,能把人心玩的团团转。
在灾变一开始的那一两个月,他们简直太吃香了。
有搞宗教的,有搞社团的,有搞这派那派的,有搞各种自制会的,总之一百个里面九十九个都没安好心,最后都是为了自己。
两人闲聊了几句,陈丹阳就走了过来。
“中午通知食堂多加几个菜,肉食多一点,大盆上,再炒一个泡椒猪肝,一个酸辣肥肠,我和李队长喝几杯。”
陈丹阳看来心情不错,眼看饭点快到了,就和身边的队员交代了两句。
这些都是很好的下酒菜,李尘不抽烟,但酒是喝的。
李尘心里还是挺感动的,陈丹阳这是知道自己闭关结束,七天没吃什么东西,根据他作为武者的经验,想着给自己补补。
武者和术士,都是特别能吃的,有的甚至一天四五顿饭,还必须得顿顿有肉。
李尘其实并不太饿,尤其是这次突破到炼气五层以后,辟谷的感觉更强烈了,但肚子不饿,嘴却馋了,一想到大盆吃肉,还有极好的下酒菜,以及难得喝到的酒,对于美食的欲望居然被勾起来了。
他没有刻意压制这种欲望,也不想做一个清心寡欲,追求形式至上的修仙者。
“好,中午好好喝几杯。”
三人边走边说,陈丹阳果然提到了那个嘴炮强人。
“长远来看,这种人对营地是祸害,我也和老侯说过,他心里有数,第二天就给整狩猎组里面来了,没想到这家伙倒也够狠,出任务的时候还是能吃苦的。”
“欲望,是人类进步的原动力。他这种人,乍看没有太大的伤害性,不过是百态众生罢了。但如果遇到耳根子软的,上位会特别快。”
李尘也不再多说,营地里三百多人,什么样的人都有,上次自己不也遇到一个主动朝怀里摔的网红美女吗。
乱世中,虾有虾路,鱼有鱼道,灾变前世人为了碎银几两蝇营狗苟,现在也不过是为了吃一口饭,能保住命,心黑大胆一些的,就向往成为乱世枭雄。
这个传播营销的高手,不是武者和术士,就只能靠嘴皮子了。
李尘对他没有什么特别反感,当初如果不是被迫死在了梅城的地下防空洞,为了活下去,指不定自己还不如人家。
他只是就事论事,也是暗中提醒陈丹阳,这种人未来有没有伤害性,主要还是看得他和侯思平这些手握权力的人。
营地虽然不是特别大,但井然有序,三百多人乍看不多,但也不少了。
灾变前,许多公司也就百八十人,天天搞宫斗精彩得很。
“是啊,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老侯这方面是人精,有些东西我们说是尽本分,我们不说,他其实心里也有数。后面,我会盯紧点他。”
……
午饭,是在陈丹阳家里吃的,刚好,李尘也要看看董鲤。
食堂用了六十多斤兽肉,搭配着做了足足三大盆荤菜,另外炒了十几斤肥肠和兽肝。
“味道不错,好久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酸辣肥肠了,兽肝也炒的不错,口感嫩滑又熟的刚刚好。这是用的叙城的晒醋吧,太香了。”
李尘作为土生土长的川蜀叙城人,从小是又麻又辣,最好的是辣味,花椒最好是藤椒,相比起干麻干麻的麻椒,藤椒没有那么苦,更清香,麻味更自然。
肥肠和兽肝都不是一般厨师能炒好的,除了佐料搭配,最最重要的是火候,多一分就老,少一分就没熟,吃了有腥味。
“老侯是个有心人啊,知道我是给你加餐,还专门让人从库房里找出来了材料,不过那个厨子倒是不错,虽然不是专业的,但却是叙城人。来,干。”
陈丹阳也是个吃货,喝白酒一口就是一半杯,那杯子本来是装啤酒的,怎么也得有个二三两,他两口就闷了。
李尘的酒量也好,作为修仙者,这种普通白酒,醉心不醉人,喝着舒服,有酒醉人的味道,但没有醉酒的难受和晕乎。
陈芷珮尝了一口,就觉得舌头辣,满脸通红,心跳加速,不敢再喝了。
“侯叔这是礼贤于你,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不吃少了口福,吃多了也是压力,呜,太好吃了。”
李尘不禁自嘲,道理都懂,但还是先享受了再说吧,陈丹阳也不是那种一时冲动就士为知己者死的人。
陈丹阳点点头,见陈芷珮吃得差不多了,就让她去把灵药拿出来,说是让李尘品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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