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天上掉下个魔王女友》第114章 毁灭性打击(求订阅)

    真强律师事务所突然来了一群人,他们怒气冲冲走向了王强的办公室。
    门口的助理们和律师们也不敢拦,因为这一群人是他们的老顾客,不过看这样子应该是受到了什么伤害了吧。
    为首的一名男子显然是这一群人当中的老板,怒气冲冲地踹开了王强的办公室门。
    “嘭!”
    王强正因为昨天的事情还在高兴着呢,虽然说对方有些怀疑自己,但是就算怀疑没有证据也是白搭。
    更何况他们是做律师这一行,没有证据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王强也从没有害怕过。
    突然之间办公室的门被人给踹开了。
    这一下子整个公司里的人都吓了一大跳,这是要来找茬呀。
    一些律师纷纷走出了自己的办公室。
    “这不是咱们签约的电子厂公司的老总吗?我们还是他们的法务部啊,怎么回事?出什么事了?”
    “不知道啊,来势汹汹的样子恐怕有大事要发生!”
    “这和我们律师事务所有什么关系啊?我们只是帮他解决法律问题,而且最近好像并没有这相关的问题吧!”
    其他人也纷纷摇头,对于突然出现这种事情,大家有些措不及防。
    真强律师事务所最近几年发展相对顺利,而且隐隐有壮大的趋势。
    虽然会遭到其他几家律师事务所的打压,但是出现这种事情还是头一回。
    因为律师事务所跟合作伙伴很难产生矛盾,几乎上可以说不可能产生矛盾。
    王强愣住了,连忙站了起来。
    “曹总您怎么来了?而且您这架势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回事?我要问问你们怎么回事!”
    “我们怎么回事?曹总,你莫不是开玩笑啊,我们和你们只有法律之间的来往,不可能会干涉你们的正常运营!”
    “你倒是想干涉我们的运营也不可能!”
    王强陪笑着,这不就对了嘛,我们不可能干涉你们公司,我们跟你们只有法律来往,而这个法律来往似乎一年也很难遇到一两次。
    “曹总,我们公司和你们公司合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们部门处理的问题想必你也知道,您之前都很满意的,要不然你不会一直续约在我们家!”
    曹总有些不耐烦的说道:“我对你们确实很满意,而且合作的这几年里面你们的处理效果我也很满意,但是这一次我非常的不满意!”
    王强根本就不知道最近他们公司跟曹总的公司之间出现了什么矛盾,而且最主要的是双方除了年初的时候签了合同以外,好像并没有遇到任何问题。
    “曹总您这话从何说起,公司要是遇到法律问题,我们当然会第一时间援助,但是我们这边没有收到任何有关于您公司的问题啊!”
    “呵呵,是啊,你确实没收到啊,可是现在问题就出在你们之前给我的法律援助上的问题!”
    “啊,这怎么可能出现问题,我们一直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可能出现问题,曹总是不是什么地方搞错了!”
    “搞错了,来来把这资料给我们的王总好好看看!”
    “是,老板!”
    站在曹总身边的一名员工,提了一个袋子放在了王猛的办公桌上。
    王猛好奇的打开这些装有文件的袋子。
    当看到那些文件的时候,王猛瞬间坐不住了。
    “王总现在你还有心思跟我辩解吗?”
    王强双手颤抖,连说话都有些磕巴。
    “曹总,这怎么可能,一定是有人诬陷!”
    “诬陷?你告诉我,我的商标,我的产权,现如今已经全部被另外一个公司拿走了,他命令我们在一天以内关闭公司,否则会让我倾家荡产!”
    曹总的公司,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真强律师事务所一手操办的,可以说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可是现在看来这些东西竟然已经成为了别人的,而他们之前所办的东西,感觉好像要作废了。
    王强很着急,他们按照规章制度办的事情,怎么可能会出现遗漏?
    真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给他们来上一刀增强律师事务所,可以说是完蛋了。
    “别找了,这里还有另外一份文件,是法院的传单,你要知道办理假合同,尤其是像我这种,公司规模上千万的,你应该知道你要负怎样的法律责任吧!”
    王强当然知道,他可是一名律师啊,如果真的出现这种事情的话,十几年的牢狱之灾是躲都躲不掉的。
    王强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整个人有些生无可恋,甚至感觉自己从天上直接掉到了地上,自己这些年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曹总说道:“王总这件事情如果你搞不定的话,那么不好意思,咱们法院见!”
    说着甩下了那一张法院传票之后,带着自己的人匆匆离去。
    此时的王强坐在椅子上,愣愣的看着自己手中的资料。
    等到曹总等人离去之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和驻守们纷纷走了进来。
    在门外的时候他们已经听了一个,大概对于他们来讲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会做错了呢,难不成真的是自己老板搞错了?
    几位律师连同诸葛大力一起在查看那些资料。
    这些资料好像当时都是王强自己亲手办的,因为曹总的电子厂规模较大,王强不放心,所以一直跟随。
    曹总的电子厂每年给公司带来利润就有50多万,可以说是真强律师所的大客户。
    诸葛大力看到了那些合同,有些皱眉头,因为这些合同没有任何作假的地方,看起来它就是真的。
    其他几位律师也纷纷查看,两份合同几乎上是一模一样的,但是有一个地方却完全不一样。
    合同的法人是曹总的名字绝对没有错,但是身份证却不一样,错就错在这个身份证上。
    同名同姓的人很多,但是每一个人都拥有着不一样的身份证号码!
    很明显这一家公司的法人根本就不是这个曹总,而是另外一个跟他同名同姓的人呀。
    而这个人现在要求曹总把公司交给他,这一下子可是要让曹总损失几千万。
    自己的老板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这下子律师所恐怕要关门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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