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半个月,两人沿着海岸线游览了英格兰南部地区。
“骑行的乐趣不仅仅是为了美丽的风景,而在于为之付出的汗水,”罗修给这段旅程做了一个总结,突然发现自己原来还这么伟大,“虽说身体和灵魂如果必然有一个在路上,但我觉得灵魂也也在骑行中得到了升华……”
“但你根本就没有出汗。”艾玛冷静地指出其中的语病。
罗修:……
神眷骑士的非人体质又不是他的错,而且好不容易才能装个逼,却被无情戳穿,罗修觉得自己很受伤。
艾玛没去理突然开始自怨自艾的神眷骑士(候补)大人,她更关心罗修在旅行中的进步:“你一直开着灵魂侦测,会感觉到疲倦吗?”
“一开始会有点,但现在已经习惯了。”自从推测出他们的敌人可能包括苦修派之后,罗修就变得更加谨慎,把灵魂侦测当做警戒雷达全天36小时都开到最大。
在暑假结束前,他还隐约察觉到自己的修为又增进了一大步。
然而成长了的神眷骑士(候补)大人此时还面临一个大问题——
“暑假作业?”罗修惊悚地看着眼前堆成小山般的作业本。
“是的,”艾玛正把这座小山分成两份,“我在暑假前就计划好的,原本美国回来之后就应该立刻开始复习,但我们去旅游了,所以一直拖到现在。”
罗修有些不明白:“复习?复习什么?”
“你不会忘了你现在是3年级学生了吧?”艾玛从书山里抬起头,看向罗修的眼神变得危险,“需要进行SATs的考试!我们现在连第一遍复习都还没开始过!”
——你还准备复习几遍?
在少女强大的气势压迫下,罗修把到嘴边的槽又给咽了回去,弱弱地提议:“我们还有一年的时间,而且我们的成绩肯定没问题……”
“海因里希·海涅说过,有几分勤学苦练,天资就能发挥几分,天资的充分发挥和个人的勤学苦练是成正比的!”艾玛用最坚定的态度否定了罗修偷懒的建议。
“是……我的公主殿下。”罗修只能有气无力地回答。
接下来的一个礼拜里,罗修再次想起了前世高中时代被五三支配的恐惧……嗯,艾玛准备的复习资料确实就是《三年SATs,五年模拟》。
于是在开学第一天,鲁伯特见到罗修的时候以为见到了一具行尸走肉:“哈利,你不是去旅行了吗?”
“啊,之前是去旅行了,但回来后赫敏说要准备SATs考试……”罗修现在完全就是半死不活的状态,满脑子都是五三。
鲁伯特闻言浑身激灵了一下,暗自庆幸当时没有把这两人留下在家里过暑假,否则自己现在恐怕已经变成一具干尸。
少爷在一边听得毛骨悚然,为了避免步罗修的后尘,开始瞎出主意:“你不能找点事情分散赫敏的精力吗?”
罗修鄙视地瞥了少爷一眼:“你以为赫敏是罗恩这个笨蛋?”
躺着也中枪的鲁伯特:???
不过少爷倒是提醒了罗修,确实可以找点事情给艾玛做。当天晚上吃过晚餐,当两人准备去图书馆复习时,罗修拿出了刚刚打印出来的厚厚一沓文稿。
“这是什么?”艾玛看着少说也有一两百张的A4纸,完全猜不出来这只皮皮修又在搞什么鬼。
罗修得意地敲了敲桌子,把文稿推倒艾玛的面前:“之前说过的小说,书名就暂时叫《温暖躯壳》。”
艾玛眼前一亮,立刻拿起这沓文稿看了起来。看到少女专心的样子,罗修这才松了口气,他知道自己起码赢得了一个晚上的闲暇。
艾玛花了两个多小时才看完小半的内容,罗修是用中文写的小说,尽管艾玛的中文水平不低,但毕竟不是母语,因此阅读速度上远不如一个普通的中国人。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看懂这本书,并做出自己的判断:“故事题材很新颖,但文笔一般,进度和节奏掌握的不太好。”
罗修合上笔记本电脑,佯怒道:“怎么说也是我第一本小说,能写成这样已经很努力了,你就不能多给我点鼓励?”
艾玛盈盈一笑,给了自己男友一个甜甜的的吻:“我很喜欢你的故事。”
罗修这才转怒为喜,也吻了少女一下,但在心里还是暗自叹了口气——
果然,自己不是写小说的料。
罗修在《哈利·罗》里只是负责出主意的,具体写作的是韦尔斯利主教,反倒是艾玛参与了不少工作。所以这次搬运《温暖躯壳》,他决定动手写一本,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写作的天赋。
结果才写了个开头就卡了半天……
这就好比起点的资深书友们,看到一堆扑街作者的太监作品后怒发冲冠,觉得就凭这帮死太监的水准,自己都能写得出来。于是一大群人就凭着一腔热血开始码字,结果坚持了三天之后就投降了……
写小说并不是只要有人物设定、故事背景和故事框架这三大要素就可以了,怎样把心中的想法用文字表述出来才是最难的,大多数人的词语储备相当匮乏,这也是很多萌新写着写着就写不下去的原因。
譬如描绘戈壁的美景,一个好的作者会这样写:
一盘浑圆的落日贴着沙漠的棱线,大地被衬得暗沉沉的,透出一层深红;托着落日的沙漠浪头凝固了,像是一片睡着了的海。
而一个大神则用两句话就能概括: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短短十个字就描绘出了边陲大漠中壮阔雄奇的景象,读者光凭想象就能在脑海中勾勒出塞外黄沙莽莽,无边无际,唯有天地的尽头有一缕孤烟在升腾。接着是落日低垂河面,河水闪着粼粼的波光,恍然红日就出入于长河之中,平添了河水吞吐日月的宏阔气势,令整个画面更显得雄奇瑰丽。
至于罗修,现在还只会:我屮!真漂亮!
所以他写出来的小说就可想而知了。
艾玛也清楚罗修的水平,尽管这只皮皮修经常能够脑洞大开想出一些有趣的点子,但毕竟基础摆在那里,写作水平的上限不高。少女把这次的工作视为挑战,虽说原著的文笔差了些,但小说的框架还是不错的,艾玛想用自己的笔让这本小说获得新生。
接下来的两个月,艾玛稍稍放下了SATs的备考,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温暖躯壳》英文版的写作上。
这给了罗修更多的自由时间,当少女在伏案写作时,他就在旁边玩命在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上打字。一次艾玛写的头疼后停笔休息片刻,顺便看了一下罗修到底在干嘛,结果看见他在写一篇新的小说。
“你又写了一本小说?”艾玛有些好奇,在她印象里,自己的男友不该是如此勤奋的人。
“嗯,”罗修边回答边继续噼里啪啦地敲打键盘,“不过不算是正规小说,就是一篇网络小说,用连载的形式发在网上的。”
艾玛知道网络小说,这两年在中文网络上特别流行,没想到罗修也赶了这个时髦。她好奇地和少年挤在一起,稍微看了一下里面的内容:“这个陈俊是小说的主角?”
“是,这是一本星际为背景的科幻小说,”罗修给艾玛介绍起来,“陈俊就是这个故事的男主角。”
艾玛用最快速度看了几章,觉得有些辣眼睛:“但你这里写的好像是中世纪风格的魔幻小说?”
罗修嘿嘿傻笑了起来,这本书前300章简直就是一部羞耻到爆炸的黑历史,完美展示了一个作者从萌新到大神的转变过程……
没错,出来吧——
力量即是正义!强权带来自由!独裁维护和平!利刃所向即是帝国边疆!征服一切!征服一切!征服一切!!!
《希灵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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