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第14章 如何将材料交给法官?

    刚挂断和许自强的通话,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请进。”随着郝好的话音,宁丹推门走了进来。
    “还没吃饭吧,一起?”
    “师姐,你什么时候回来了?”郝好一看是宁丹,有些惊喜的问道。
    “刚回来,有事儿?”
    郝好下意识地说道:“师姐,你在商城法院民庭有熟人吗?”
    “有,什么事儿,说吧。”宁丹的回答很干脆。
    “我想查一个案子。”
    “你代理的?”
    “不是,是这样的……”郝好随即把韩城金融担保公司与刘小天执行案的前因后果向宁丹也做了个详细的说明。
    “当事人是何岚和刘小天是吧,下午我找人给你查一下。走吧,先吃饭去。”
    “谢谢师姐,这顿我请。”郝好高兴的说道。
    前前后后找了三个人帮忙查,只要何岚立了案,应该能够查到了吧。郝好心中想到。
    “招聘的事情进行地怎么样了?”点的盖浇饭还没有上来,宁丹向郝好问起了招人的事情。
    律所里至今还空着一间办公室和六个工位,这一年可是11万的收入呢。总是这么空着,可是最大的浪费。
    “到是有几个想来实习的,我还没有答应他们。目前为止还没有执业律师的咨询。”郝好也是无奈,招聘信息已经发出去了,可回应者了了,难道像某些律所那样,专门安排人专门给其他律师打电话,直接了当地问他们是否愿意到诚城来执业不成?
    “实习律师也可以要的,这些人是我们发展的基础。当然了,一定要给他们说清楚,所里不会给他们安排固定座位。”饭已经上来了,宁丹吃了口面前的青椒肉丝盖浇饭,接着说道,“你的目光别总是盯着商都,要向下看。下面地市还是有很多律师想来商都执业的,这些人才是我们的目标。”
    “好的,师姐。”郝好点头称是。
    宁丹的说法确实很有道理。
    在商都市的执业律师,大家都已经有了比较稳定的律所,如果不是因为特殊原因,离开所在的律所,另找新律所的,却实很少。
    但不要忘了,这里商都,是省会城市。
    如果说全国人民都想去北上广,而全国律师都想去京都执业的话。
    地市律师到省会执业,自然也是一部分人不错的选择。
    更何况,京都市诚城(商都)律师事务所还有一个其他本地所不具备的好处,那就是在诚城商都分所执业的律师,将来如果愿意,是可以去京都总所执业的,虽然不能再转所,但也要比其他本地所更加的有前途。
    这个优势,在外地律师前往京都执业的路子被堵死后,就显得很有吸引力了。
    郝好已经准备按宁丹的交待,针对下面地市发一波招聘广告了。
    好在现在微信群比较多,发几个招聘广告既不费事,也不费钱。
    下午两点多钟,宁丹先给郝好送来了好消息。
    他要查找的案子确实存在,正如郝好猜想的那样,早在半个多月前,何岚就已经一纸诉状将刘小天告上了法庭。
    诉讼请求和事由,也一如郝好的判断,拿夫妻两人在结婚时有约定,而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是何岚,房屋理应归何岚所有。因此,何岚请求法院确定何岚对诉争房屋拥有完全所有权,并判令刘小天限期将诉争房屋过户给何岚。
    虽然没有拿到何岚的起诉状复印件,但在确定有这个案子,而且知道了承办法官后,郝好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批准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做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材料早就准备好了,该盖章的也都盖过章了。就等着知道了案子在哪位法官手中,就可以动手了。
    还没等郝好动身,一个电话又打了进来。
    打电话的是孙建军,郝好连忙停下脚步,又坐回到椅子里,这才接通了电话。
    “老四,我帮你了解了,确实有一起何岚诉刘小天不动产所有权确认纠纷,和你说的当事人以及案件情况差不多。承办人叫孙丽美。”电话一接通,孙建军的长串的话就传了过来,“你小心点这个孙丽美,据说她特别难缠。”
    “谢谢二哥。周末的时间老五回商都,咱们一起聚聚。”郝好没有说他已经知道了案子的情况,孙建军帮了自己的忙,自己得领这个情。
    “行,那你先忙,咱们周末见。”孙建军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挂断电话,郝好才想起,他还没有和其他人说周末聚会的事儿。
    于是,郝好再次拿起手机,分别给其他几人打了过去。
    哥几个一听郝好成为了律所的合伙人,要请客吃饭,大家是无不应允。
    时间,就被定在了周六的晚上,地点则没有选择富丽农庄,而是在市区内找了个有名的家常菜馆。
    确定了聚会的时间和地点,郝好给许自强发了一条信息。这才收拾好东西,前往商城区法院。
    对于律师见法官,有些基层法院比较宽松,只需要拿着律师证就可以进入办公室,而有些则只能打电话预约,然后法官会到诉讼中心来和律师见面,而不允许律师进入法官办公区。其实,来的往往也不是法官本人,而是书记员居多。
    商城区法院是即允许律师进入法官的办公区域,也可以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联系法官。如何选择,由律师自己决定。
    诉讼服务中心还有另外一个职能,就是代承办案件的法官收诉讼材料。比如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什么的。
    很多律师喜欢当面将材料交给承办法官,这也无可厚非。但在宁丹向郝好讲过一件事情后,郝好再也没有当面向承办法官递交过重要的材料,比如反诉状、证据之类的。他都是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转交。其目的,就是拿到诉讼服务中心的签收单。
    其实,宁丹所讲述的事情在整个司法系统中不能说很少,但绝对也不多。
    事情发生在郝好还没上大学,而宁丹也还没有毕业的时候,事情的原委,也是宁丹听当事人律师亲自讲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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