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的手陡然一停,转过头,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朱隶。
朱隶微微叹口气:“让你失望了,我不是燕飞,我是朱隶。”
“你真的是朱隶?”
朱隶眨了一下眼睛。
“你已经……”
“我知道,我已经死了,为什么又活过来了,我也很纳闷。”朱隶似乎苦笑了一下。
沈洁看着朱隶,很快想明白了道理,修复燕飞的大脑皮层神经后,随之植入的信息都是朱隶,沈洁当时就想到燕飞的记忆可能被破坏,被朱隶的记忆代替,现在看来,很可能真是这样。
燕飞醒来时,认识周围所有的人,大家因此认为燕飞并没有失忆,殊不知朱隶也清醒过几天,也认识大家,燕飞是没有失忆,只是记忆被朱隶的所代替。
朱隶的记忆代替了燕飞的事,大家很快就知道了,这个结果虽然出乎大家预料,但却不难被大家接受,一年前朱隶的死曾让大家很悲痛,朱隶清醒的最后几天,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年后燕飞重伤,再次把大家的心揪得生疼,如今终于救回来了一个,不管救回来谁,都是值得欣慰的。
何况,燕飞的记忆换了,但身体没换,大家当他是燕飞还是朱隶,其实都一样,对于外界,燕飞还是燕飞,不是朱隶。
朱隶的身体恢复得很快,半个月后,已经能下床走路,除了头偶尔还觉得疼,身体没有什么别的病痛。
第一次照镜子,朱隶被自己吓了一跳。镜子中的面孔虽然英俊,但不慎熟悉,既不是自己,也不是朱隶所熟悉的那个明朝的燕飞。
清醒前的那个梦,朱隶时常想起,只是想不出当时的那个燕飞是六百年前的,还是现在的,朱隶感觉到的那份熟悉,是六百年前的,但长相和打扮,又应该是现在的,特别是那身西服,非常合身不说,还非常帅气。
医学界的业内人士都知道燕飞终于活了过来,当天参与抢救燕飞的几个专家更是大吃一惊,燕飞当时的情况他们最清楚,在那种情况下能活过来,真是奇迹中的奇迹,于是陈教授和沈洁的医术被传的神乎其神,香山北麓的这座小小的研究所,也被传得非常神秘,恰逢此时,陈教授小组关于思维传递的医学论文,真的获得了当年的诺贝尔医学奖,获奖的三人,燕飞的身体尚未康复,沈洁要留下照顾燕飞,一开始并没有打算去领奖的陈教授,只好亲自前往。
当燕飞能见客后,前来探望燕飞的人络绎不绝,大家都想亲眼见证一下奇迹,不过很快,圈子里又传出了另一条新闻,燕飞由于脑部严重中受创,虽然活了过来,却失忆了。
作为燕飞的未婚妻兼主治医沈洁很慎重的宣布,燕飞的这种失忆很可能是永久性的。
也就是说,燕飞的脑外第一刀永远消失了。
对于燕飞所在的医院来说,这一损失相当惨重,燕飞虽然活了过来,却因为失忆,正式递交了辞职信。
“你对医学方面的知识,什么都不记得了吗?”沈洁坐在朱隶对面的沙发上,削着苹果。
沈洁削平果的手法跟朱隶一样,一圈苹果皮,一刀下来,不会断。
其实这对沈洁来说非常简单,拿手术刀的人,这份轻重当然很容易掌握。
“也不是一点都不记得,但缺失了很多,而且我也没有兴趣。”朱隶仍然躺在床上,虽然恢复得很快,但身体还是很容易累。
“可要,通知你的父母?”沈洁说得很平淡,但心中多少有些紧张,已经死亡一年的人,顶着另一个人的身体重新出现,让沈洁怎么解释。
可不说,朱隶去世后,他父母的那份伤心,沈洁印象深刻。
“暂时,先不通知吧。”已经一年了,也许保持现状对他们最好。
“嗯,下周我们可以离开这里了,你可以暂时住在燕飞的房子。”
“你呢?”
“我?”沈洁一时没明白朱隶的意思。
“你还会嫁给我吗?”朱隶坐起来,认真地看着沈洁。
沈洁的容貌虽然与六百年前明朝的沈洁不一样,朱隶却常常能在沈洁的身上看到以前沈洁的影子,而对沈洁的感情,自清醒后也一天浓似一天,甚至有时沈洁忙于工作一天没过来看他,朱隶竟有些想。
沈洁冲着朱隶微微一笑:“是你还想娶我吗?”一直以来,沈洁知道自己爱的就是朱隶,接受燕飞,是以为自己爱的不过是自己小说中的朱隶,而且生活中的朱隶已经死了,燕飞又对沈洁恩爱有加,沈洁觉得即使自己不像燕飞爱自己一样爱他,但对他好,悉心照顾他还是能做到的,没想到就要跟燕飞结婚了,兜兜转转,又变成了朱隶。
朱隶翻身下地,走到沈洁面前,忽然单膝跪下:“嫁给我好吗?”
沈洁吓了一跳,忙拉起朱隶:“你这是做什么,身体还没好呢。”
“你答应我。”
“当然答应你,就算你不肯娶我,我也会赖着你的。”沈洁双臂环绕在朱隶的脖子上,含情脉脉地看着她。
“真的同意嫁给我?那我们结婚吧。”朱隶的目光深如潭水。
沈洁觉得,虽然这幅身体是燕飞,但目光变了,燕飞的目光永远是温温柔柔的,罩在身上如沐春风,朱隶的目光则深了很多,看不出他的目光中蕴藏了什么。这目光像极了沈洁小说中对朱隶的描写。有时沈洁突发奇想,怀疑朱隶真得穿越了六百年而来。
沈洁靠在朱隶的胸口,双手围在朱隶的腰上,声音若蚊蝇:“好。”
“什么。”朱隶故意逗她。
“好,”沈洁放大了声,“你说怎样就怎样。”
朱隶嘿嘿笑着,低头想亲吻沈洁,沈洁忙在朱隶怀里到处躲着,却因为顾忌朱隶身体虚弱,并没有用力。
朱隶仍然嬉笑着与沈洁闹,忽然手指碰到了什么地方,朱隶的表情一滞,伸手拽下了沈洁的半边衣服。
沈洁方要嗔怒,却发现朱隶的表情非常得惊讶。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沈洁有些担心地问道。
朱隶的手轻轻地抚摸沈洁左肩胛骨下的一块疤:“这是怎么弄的?”
“小时候调皮,撞到门锁上了。”沈洁不在意地说道。
“沈洁这里也有块疤,是因为……”
“我知道,我就是因为我身上的这块疤,才设计的那段故事。”沈洁扶着朱隶坐在沙发上。
“你见过你背后的这块疤吗?”
“照镜子看过。”沈洁坐在朱隶的身旁。将削好的苹果切了一小块递给朱隶。
朱隶一只手接了,另一只手仍在轻轻抚摸沈洁的那块伤疤,这明显是箭伤留下的疤,伤口很整齐。
虽然沈洁将前后过程详详细细地对朱隶讲了一遍,朱隶的心里仍然有种感觉,自己是穿越回来的,那是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不是小说。
看着沈洁不信的面容,朱隶忽然凑近沈洁的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
沈洁的脸倏地变了,诧异地问朱隶?“你怎么知道的。”就是燕飞,也不知道沈洁的大腿内侧,有一个桃形的红色胎记。
朱隶狡黠地笑道:“六百年前,你就是我老婆,我怎么会不知道。”
沈洁瞥了朱隶一眼,站起来道:“我去给你做午饭,别睡哦,等我回来。”说着话走了出去。
关于穿越的事情,沈洁跟朱隶探讨过几次,开始沈洁坚持认为朱隶那些关于明朝的回忆,是因为沈洁将自己的小说,强行通过脑电波输给了朱隶,使得朱隶觉得那便是自己真实生活的记忆。
朱隶却撇撇嘴说:“焉知不是我穿越回来的脑电波,影响了你的脑电波,在你的脑海里形成了小说,再由你的笔写下来,反传给我。”
沈洁只是笑笑,并没有同朱隶争辩。
那个地方,除了父母和自己,燕飞也见过……
晚秋,树叶开始掉了,天空蓝得不像话,也高得不像话,早晚的气温带着些微的寒意。秋老虎已经无声地走了,即使中午,也感觉不到酷热。
高中的时候,沈洁曾和同学谈论过秋季。一年的每个季节,都会被人赞美或厌恶,秋季似乎更明显一些,喜欢它的人,称它为丰收的季节,有《秋色赋》为它赞美;不喜欢的,说它太过凄凉,阵阵风声催落叶,点点秋雨打浮萍,更有欧阳修的绝唱《秋声赋》,通篇读下来,倍感悲伤。
沈洁高中的时候是喜欢秋天的,确切地说,一年四季,沈洁都喜欢,那个时候的她快乐无忧,父母疼爱,成绩又好,很顺利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似乎所有的变故都是大三那年发生的,先是父亲出国,几个月后父母最终分手,然后母亲跟另一个男人出国,那一个秋天,沈洁看哪里都不顺眼,第一次觉得欧阳修的《秋声赋》写的太含蓄了,不够凄惨。
直到考博,遇到了像父亲一样的陈教授。
其实,陈教授原本就是父亲的高中同学,沈洁快拿到博士学位时,才知道原来父亲一直托陈教授在照顾自己。
那个时候,也是秋天,满眼的灿烂。
今年的秋天,燕飞在出事一年多后,终于一身活力的站在沈洁的面前,只是脸上的笑容,不再是燕飞那种温文的笑,而是朱隶那种带着痞子味道的笑,最能诱惑沈洁的笑。
“这样看着我笑,一定有什么目的,说吧,想怎样?”沈洁翘着腿坐在沙发上,看着站在门口的朱隶。
“这个周六,我们去十三陵吧。”朱隶走过来,挤了挤沈洁,看着沈洁向一旁挪了一下,贴着她坐下。
“去十三陵?天冷了,山里气温低,你身体刚恢复……”
朱隶打断沈洁的话,一脸正色:“我非常想去,陪我去好不好?”
遇到朱隶这样正经地说话时,沈洁觉得自己总是真是很难拒绝:“好”
沈洁转过身望着朱隶:“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真是什么都瞒不了你,确实有事,不过,暂时不能告诉你什么事。”朱隶笑了。
“现在告诉我,不然我不去。”沈洁故意绷起脸。
朱隶伸手在沈洁的脸上轻轻一掐:“真的不去?不要后悔。”
沈洁瞪了朱隶一眼,嘴上说不去,心里怎么能放心朱隶自己去。
山中比市里的温度至少低了三度,虽然是中午,山风吹过,仍然有阵阵寒意。
朱隶缓缓地走在长陵中,明朝的一幕幕情景清晰地展现在眼睛。
“爷,我来看你了,阿四来看你来了。”朱隶心中默默地说道。
沈洁看着朱隶的背影,似乎也能感受到他心中的那份沉重。
虽然是周末,到长陵游玩的人并不多,陵墓周围稀稀落落的人影,三五成群。
沈洁陪着朱隶漫步其中,朱隶少有的沉默,沈洁也没说话,只是紧紧地拉着朱隶的手。看着朱隶凝重的侧面,沈洁的心中不禁十分诧异,她这个作者走到这里也没有那么深的感触,朱隶竟能陷得这么深吗?
站在陵恩殿永乐帝的铜像前,朱隶紧绷这着脸终于露出了微笑:“这雕像塑造得太难看了,爷比这雕像帅气多了,爷若是知道自己被塑造成这个样子,一定会把塑雕像的人杀了,还能灭他九族。”
“你说什么?”朱隶声音小,沈洁站在朱隶身后,没听清朱隶说什么。
“我说这个铜像塑得太难看,根本不像永乐帝。”朱隶没回头,只是声音稍微大了一点。
“小说嘛,我当然会美化一下,其实永乐皇帝朱棣应该就长着个样子,历史传下来的图片,不会差出太多。”沈洁望着永乐帝的铜像解释道。写到修长陵的时候,沈洁特意来过这里,永乐帝的这座铜像,她觉得塑造得太凶了,不过做皇帝,没有一定的威严,怎么能镇住大臣们,永乐帝,就算没有这么凶,也仁慈不到哪去,自己笔下的永乐帝,还是太仁慈了些。
朱隶听了沈洁的话,回头看了沈洁一眼,没辩解什么,径直走了出去。
沈洁望着永乐帝拜了拜,跟着朱隶走出了陵恩殿。
离开长陵,朱隶拉着沈洁渐渐离开了大路,向山里走去。
“你要去哪里?”这里山势并不高,但鲜有人来,路并不好走。
“那边,有一颗老银杏。”
沈洁望向朱隶手指的方向,果然看见一颗很老的银杏,有一半树干被雷电劈了,黑黢黢的,但另一半仍然枝叶繁茂。
“那棵树有四五百年的树龄了吧。”沈洁很随意地发了句感叹,没想到朱隶却很认真地接道:“确切地说,六百多年了。”
沈洁一怔,诧异地望着朱隶。
“我在这棵树底下睡过觉。那个时候,它还算小树,却也枝繁叶茂了。”朱隶走过去,伸出手抚摸着被雷电劈掉的部分,“在这里,我曾写过朱隶到此一游的字样,看样子是泄露天机,遭雷劈了。”
沈洁瞥了朱隶一眼:“你什么时候写的,我怎么不记得?”
“同燕飞一起来看工程的那次,没告诉你吗?”朱隶说得很认真。
沈洁却宽容地笑了,在小说里,燕飞到北京后,朱隶曾拉着他到这里看过,不过,可没写过什么到此一游之类。
朱隶四处看了一下,然后背靠着那颗老银杏,用脚量了十步,在沈洁瞠目结舌的表情下,从背包中拿出一个军用折叠小铲子,开始挖坑,十多分钟后,居然挖出一个木盒子。
朱隶自己似乎也没有想到真能挖出什么,看到木盒子露出了惊喜的笑容。
“这是什么?”
“不知道,燕飞留给我的。”
“燕飞?”
“不是你的燕飞,是六百年前的燕飞。”
沈洁一把抓住朱隶的手腕,用力之大,使得沈洁的指甲盖都陷进了朱隶的皮肤中,划出了浅浅的血槽,然而不仅沈洁没有感觉到,朱隶也没有感觉到。
用手擦掉木盒子上的尘土,朱隶轻轻打开了盒盖。
木盒子里,放着三张纸,纸张发黄,已经很脆了。
朱隶小心翼翼地拿起来,最上面的一张纸上写着:“我把苗家的千年信物留在这里,你会回来的,是吗?”
中间的一张写着:“对不起朱隶,苗疆暴*,我必须拿着信物去平息此事,用完后再送回来。”
最后一张写着:“为了苗疆的安定,千年信物永远留在了那里,我知道如果是你,你也会这样做的。十五年了,你好吗?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朱隶默默地看完,手指微微用力,三张纸瞬间变成粉末,随风飘散。
沈洁傻傻地坐在一旁,半天没动,她想不明白自己写的到底是小说,还是传记。
小说中的那些事情,难道真的发生过?
离开十三陵时,天近黄昏,停车场里众多的人都忙着返城,来来往往的人流和车辆很多,比十三陵里还热闹。
朱隶和沈洁来得比较早,车停得靠近里面,在他们车的前方,停着一辆深灰色的奥迪,正巧挡住了他们的出口。
奥迪车的车窗雨刷器上夹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对不起,临时停车,若妨碍您出行,请拨打电话,我就在附近。”下面是手记号。
朱隶照着那张纸上留的手机号拨打了电话,片刻功夫,一个穿着一身飘逸的连衣裙的女子快步跑来。
朱隶一见,脸色刷地白了,一把打开车门,冲到那女子面前。
“沈洁”
女子莫名地看着朱隶:“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说着话,绕过朱隶,继续向汽车走去。
朱隶恍然想起自己的这副皮囊是燕飞的,而且还是六百年后现代燕飞的,沈洁当然不认识。忙紧走两步追上那女子:“对不起,你认识朱隶吗?”
女子似乎怔了一下,之后有些不耐烦地摇摇头,拿出钥匙打开车门。
“那么燕飞呢?石小路呢?索菲亚呢?”
“先生,我都说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他们,这些名字,我一个都不知道,是您给我打的电话吗?我现在就把车开走。”女子说着话,坐进车中。
沈洁从洗手间回来,看见朱隶与一名女子似乎起了争议,忙走过来:“怎么了?”
朱隶低声道:“她跟六百年前的沈洁长得一模一样。”
沈洁表情一滞:“那她……”
“她不认识朱隶,也不认识燕飞。”
“她只是跟你想象中的沈洁长得很像而已,事实上并没有那个人。上车吧,别想那么多了,伤神。”沈洁对着朱隶一笑。
朱隶望着女子开着奥迪车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没有这么个人吗?当然有,但她应该不知道朱隶了,如果失忆蛊起了作用。
打开车门上了车,却没注意方才被他拦住的那女子拿车钥匙时,带出来一张名片,掉在了地上,名片上写着:方舟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博士高铭瑄。
女子的车还没有停稳,有几个人围了上来,其中穿着风衣的人道:“大家都出来了,我们回城吧,铭瑄,你坐萧宏的跑车。”
看着高铭瑄下车走了过去,穿风衣的人对着身边的人轻声埋怨:“怎么让铭瑄去提车,你知道她失踪十天回来后,怎么也想不起那十天人在哪里,让她开车太危险了。”
身边那人笑道:“你也太紧张了,她只是想不起来她失踪那几天去哪里了,又不是想不起来怎么开车。”
“不止失踪那几天的事想不起来,她有一个叫沈洁的q号,以前常跟我们聊天的,现在一点都想不起来了,那天我提起,她愣说她从来没有过这个q号。”穿风衣那人面容上露出一丝担忧。
“忘了不好吗?就当她没有拒绝过你,你可以重新追她。”那人打趣道。
“去你的,q号忘了,谁知道她还记不记得内容。”
“你就当她都忘了。”
朱隶和沈洁的车就停在穿风衣的人不远处,等着排队开出停车场,穿风衣人与另一个人的对话清清楚楚地传到朱隶和沈洁的耳中,令两人对望良久。
“她吃了失忆蛊,真的失忆了。”朱隶呢喃道。
沈洁点点头,忽然想起什么,瞪大了眼睛看着朱隶。
沈洁写最后那两章的时候,感觉自己有如神来之笔,那两章就像看过的电影一样,很快写出来。
然而写最后两章,纯粹是为了满足石小路、索菲亚等人的要求,为全文加一个结尾。实验只到燕飞假扮朱隶,将朱高煦骗回北京为止。朱隶穿越时空时身体消失,以及穿越前给沈洁吃了失忆蛊这段情节,并不是实验内容,沈洁并没有通过脑电波告诉过朱隶,而且沈洁这部小说的完本,一直作为资料存在研究所的电脑里,沈洁并没有带回来。
换句话说,最后两章的情节,朱隶没有机会知道,但…
沈洁随后想到,朱隶是没有机会知道,但燕飞是知道的,朱隶的记忆中,到底还有几分是属于燕飞的,包括朱隶清醒后对自己那么好,到底朱隶对自己好?还是燕飞对自己好?
不过这个问题已经无关紧要,因为他们真是一体了。
从十三陵回北京的一路,朱隶和沈洁都很沉默。
朱隶挖出来的木盒子安静地躺在后车座上,随车身轻微晃动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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