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欢女爱》第 2 部分阅读

    王小花说:“刘二,你要做什么呢?”
    我说:“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做,我只想zuo爱!”
    王小花在我的手上狠狠地捏了一下,说:“你他妈的真坏!”
    我们以极快地速度脱光了身上的衣服,然后干净利落地抱在一起,在夜晚来临之前我们开始zuo爱。
    4暧昧的夜班车
    又是一个星期天,王小花休息在家里。我早已经失业了,也整天呆在家里。我们感到无所事事,为了打发时间我们就跑到城里的电影院去看了一场电影。电影不是一般的电影,是王家卫折腾出来的成年男女都很喜欢看的《花样年华》。这电影是王小花要看的,她听别人说拍得很不错,所以她也要看。只是我对那种片子没有多少兴趣。我对所有中国制造的电影几乎都没什么兴趣。中国的电影要么一本正经不懂得夸张的艺术,要么太夸张,很虚伪,喜欢走极致,我都不喜欢。所以王小花说要去看电影,我兴致就一直不高。我跟在她后面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的就像一条无精打采的狗。
    我想,如果我可以进行选择的话,我宁愿把买电影票的钱拿去吃洋鬼子用咱土产鸡烧出来的麦当鸡。王小花看我无精打采的样子,就朝我喊,说是陪女朋友看一场电影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要砍我的头,叫我拿出一点男子汉大丈夫的英雄气概来,还说看完电影,如果我表现够好的话,为了补偿我受到的精神损失,她可以陪我去吃一顿麦当鸡。
    我喜欢伟大的麦当鸡。看在麦当鸡的面子上,我就不情不愿地跟着王小花走进了电影院。
    我们看完电影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我们跟着三三两两的人流走出来,王小花一脸陶醉的脸色,说不错不错,果然真不错呢。看她的样子恨不得自己也立马穿上露出白花花大腿的旗袍回到二三十年代的大上海去风骚一下。王小花问我有什么感觉。我说没感觉,但是我肚子饿了,得立马补充营养,否则肚子里的花花肠子就给饿断了。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就骂我是没心没肺的东西,人看起来长了个人样,却整个一个猪的品味,一点都不解风情。但是骂归骂,从电影院出来之后,她就很大方的掏钱让我到麦当劳去吃了一顿麦当鸡,很快地实现了她刚才许下的诺言。
    我们吃完麦当鸡从快餐厅出来,发现天色已经黑透了。空气中湿气很大,很潮湿,好像伸手往空气中一拧就可以拧出水来似的。看样子漆黑无比的天空就要下雨子。这时候城里五彩缤纷的灯光亮起来了,照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照在我们的脸孔上,呈现出一种绮丽的色彩。这是一个江南的城市,到了晚上人群熙熙攘攘的,很是热闹,站在大街上往任何一个方向看过去,都可以看到满大街男人女人的人头,繁华热闹的场面几乎再现了从前江南城市的模样。
    我们走在五光十色的街头上,这个时候我脑子里突然想像了故事中的某些情节。
    我说:“我要虚构一个故事了。”
    王小花脑子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她没有听清我说什么,她就朝着我喊:“你说什么?”
    我说:“我看到了二千多年前的城市。”
    王小花说:“你搞什么鬼呀?”
    我说:“我才不搞什么鬼呢!”
    我们一边说话,一边向百货商店里走去。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商店里许多花花绿绿的衣服都上市了,一些过季的商品则正在打折,价钱很便宜。在服务员热情的鼓动下,王小花把花花绿绿的衣服一件件拿起来在身体上比划着,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不知道试了多少衣服,我的朋友王小花好不容易买了几件漂亮的衣服拎在手上,拉着我的手心满意足地从商店里走出来。
    我们从商店里走出来,发现天更黑了。天空漆黑不堪,就像无边无际的黑色海洋一样。时不时有几滴雨点从天空中掉下来,打在地上,打在我们身上,看样子雨就要下起来了。我们担心要下大雨,就快步往公交车站台赶去。站台上站了一些人,有人在打情骂俏什么的,黑暗里几个年轻男女的面孔若隐若现。我们站在站台上等了几分钟车就过来了,我们上了车乘着公交车往我们的出租屋里赶。公交车上人不多,车子里只坐了稀稀拉拉几个人,这是因为路线有点偏僻的缘故。公交车上没有开灯,可能是司机想省点汔油什么的。这一段时间美国的总统布什先生和伊拉克的萨达姆总统两个人正在打架,都嚷着要给对方一个致命的教训。他们这样死命打,看来油价铁定是要上涨了。现在公交公司都自负赢亏了,国家不掏钱给他们发工资了,赚不到钱他们就会没有饭吃。现在挣钱都不容易,省一点是一点呀。
    车子里没有开灯所以一片黑暗。看不清车子里究竟坐了几个人,只看见前前后后有几个人头随着车子有规律地摇晃着,在黑暗里若隐若现。更要命的是车子上没有人说话,只有汔车发动机呜呜轰鸣的声音,还有轮胎磨擦水泥路面发出的沙沙沙沙的声音,除此之外,就好像没有什么声音了。大家一律保持沉默,好像有个某人死掉了,我们都是去给他送葬一样。
    那么到底谁死掉了呢?我们为何要去为他送葬呢?
    上了车之后我就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我想到底是谁死掉了呢?到底是谁死掉了呢?想来想去还是不知道是谁死掉了。想来谁都没死,脑袋还挂在自己脖子上呢,等到有一天手往脖子上一摸,发现脑袋不见了的时候,这人就真死了。
    我和王小花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座位都连在一起。我和她紧紧地挨在一起。我甚至是轻轻地抱着她。我紧紧地抱着她。我握着她的手。她的手很白,手指细长细长的,但是在黑暗里我并看不见。车子一摇晃我的胳膊就会触到她丰满柔软的奶子,这一点却是真实的。这让我心里面某根神经感到痒痒的,有点很不安份起来。后来借着黑暗的掩护,我就把手偷偷伸进了她的衣服里,试图摸她的奶子。王小花先是不愿意,用眼睛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甚至还用脚踩了一下我的鞋子。我对她的表示无动于衷,仍然固执地把手伸过去,向她的奶子的方向伸过去。她没有办法后来就让我摸着她的奶子,直到车子到了终点站。听到司机说到了,我就把手从她的奶子上取了下来。
    我们从公交车上跑下来的时候,发现雨又下起来了。这时候的雨,仍然是小雨,只是一时半刻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在情趣之外让人感到有点讨厌。我们从车上下来,然后喊一声:“跑!”,然后就一起往我们屋子的方向跑。雨点落在我们身上,轻轻柔柔的,好像觉察不到一样,等我们回到出租屋里的时候,才发现身上的衣服几乎都被雨点打湿了。
    我们回到出租屋里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房东看见我们淋着雨从外面跑进来,就问了我们一声:“嗨,你们两个怎么现在才回来?”我们胡乱回应了一声,就跑上楼去了。
    房东是个六十几岁的退休老头,他老婆前几年得癌症死掉了,这是令人难过的事情。他和他老婆感情一直很好的,彼此恩恩爱爱了大半辈子很不容易,老婆死了之后他感到很是悲伤,为了有所寄托,他就在他楼房旁边的几间杂房子里开始了他的养猪生涯。
    养猪也是很有趣的事情,这一点至少在我们的房东看来是这样的。这也告诉我们,有趣和无趣其实并没有什么绝对的标准,也许你认为最是无趣的东西,在别人看来却隐含着生命中的大乐趣。房东就在他的几间杂房子里养猪。房东的杂房子门前原有几株花枝招展的桃花的,他开始养猪之后,那几株桃花不但丝毫未受影响,反而因为有了猪们排泄物的滋润,到了春天里反而开得更加娇艳了。
    桃之夭夭,这是很美的景色。
    我失业之后的那一段时间里,他甚至每天都往我房间里跑,不停地鼓动我和他一起养猪,把他养猪的事业做大。但是不管房东如何在我耳边鼓动,我对他的养猪事业始终没有兴趣。同时我还认为养猪这东西并不是什么伟大的事业,用不着用一辈子去努力。而且我还怀疑养猪这种职业容易上瘾,容易使人在人生的路途中丧失斗志。我知道只要养了一头猪就会停止不下来,就会接二连三地想养第二头猪第三头猪,对于我这是很可怕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并不缺少猪,当然也不缺养猪的人。所以我每次都断然拒绝他,只要他提起养猪的事情我就拒绝他,把他打击得差点把我从他的出租屋里赶出去。后来他就再也没有主动找过我,当然挨到我要交房租的日子他还是会准时出现,他会理直气壮地向我要房租,当然这已经是另外一回事了。
    再说那天晚上我们回到屋子里,把被雨淋湿的衣服都脱了下来,然后洗了个澡,就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再也不想动弹了。这时候外面传来房东的猪们哼哼唧唧的声音,还有远处火车穿越这个城市发出的声音。这两种声音一远一近,就像人们文学创作中经常使用的虚实结合的手法一样,亦真亦幻,把我搞得一时睡不着觉。我们躺在床上一时睡不着觉,这个时候王小花想起了叫我写小说的事情来。她就大叫起来。她问我构思得怎么样了。我说不怎么样,但是要写一个小说出来,并不是多难的事情。
    我说:“我也可以编一部小说出来。”
    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就激我说出来。
    我知道我要叙述的故事是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那天我仍然坚持说,我们的故事就从一个男人开始吧。
    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很有意见。按她的意思是既然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女人的故事,就理应从一个女人写起,我这样写是信口开河,明显地偏离了故事的主题,没有读者可以忍受这样的事情。
    她斩钉截铁地说:“没有读者可以忍受这样的事情!”
    于是我又不得不花费了不少时间向她解释,我这样写是有道理的。
    我说:“我要说的这个男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男人。他是那个时期沉默的大多数之一。所以从他写起,并不没有偏离故事的主题,相反的,倒给故事的发展留下了余地,让读者看起来更为有趣。”
    她听了我的解释,就说:“你说清楚点,他到底是怎样一个男人?”
    我说:“他是一个奴隶。他没有名字。他的名字就是没有名字。”
    她听了我的话大叫起来,她说:“刘二,你他妈的在耍我?!”
    我轻轻地对她说:“不,我并没有耍你。他没有名字,因为他是个奴隶。”
    我说的话并不是在骗她。如果你们都学过历史,你们就应该知道那时候奴隶应该都没有姓氏,也没有名字。因此没有名字就是他们的名字。
    如果我们一定要称呼他们,就只能说是奴甲,奴乙,奴丙等等。当然这样称呼也不好,而且容易和历史上某个朝代君主的名字相混淆,大家都知道他们喜欢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一些动物的骨头或者王八的龟甲上,也是某甲某乙某丙这样开始的,据说这和天干地支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所以,如果我一意孤行一定要这样做,把奴隶们的名字也称作某甲某乙某丙的话,容易发生混淆,历史学家首先就会跳出来不干。他们会从自己堆得满满的书架上捧出一大堆东西出来,以证明我写的东西都是狗屁,一钱不值。这对于我,显然不是什么好事情。
    你们已经知道,王小花还指望我这小说可以拿出来卖钱呢。因此,为了更好地讲好这个故事,我们就把即将出场的主人公称作无名吧。没有名字就是最好的名字。
    5十颗人头的故事
    男人无名穿过二千多年前的黑暗,向着城市的方向前进。这是一个动荡的时刻。
    夜色渐深,天空像一张巨大的黑幕笼罩着大地。男人无名穿着一身黑色的衣裳,衣服很脏沾染了许多灰尘,植物纤维的色泽已不可辩认,看起来黑不溜秋的就像天空的颜色一样。此时他的一双大脚正在大路上奔跑着。那是两只怎么样的大脚呀,奔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两块巨大的铜板不停地拍打着路面,灰尘浮动不堪,在夜色中弥漫开来。
    路,是一条泥土大路,穿越大片大片黑瞳瞳的庄稼地,向着不知名的远方延伸。路面很平坦,尘土很丰富,因为有无数双男人的脚女人的脚和牲畜的脚从它上面踩过去,还有奔驰着的车轮从它上面碾过去,已经把大路上的泥土碾得稀巴烂。因为是夏天,空气中很干燥,缺少水份,路面上就覆盖着大量轻浮的尘土,脚踩在上面,细微的尘土就从路面上飘浮起来,及时地进入干燥的空气中。这些微不足道的尘土,进入空中之后再在重力的作用下落下来,落在各种植物的叶子上,落在黑色的大地上。除此之外,空气中还飘荡着各种牲畜粪便的气味,臭哄哄的在夜色中四处飘荡。
    大路两旁是开阔的庄稼地,草丛里有明明灭灭的虫鸣响起来,此起彼伏。在黑暗之下,庄稼地里应该还隐藏着许多花花草草什么的,但是因为无处不在的黑暗,掩盖了那些花花草草的模样,这些东西虽然存在,但是无名都看不到。而远处黑暗里偶尔闪烁着一些微弱的火光,这是可以看到的,还有三二声狗吠的声音,男人女人呼喊的声音,从黑暗里漫过来,听起来极其真实,很生活化,让人依稀可以想像出隐藏在黑暗里村庄的大体模样。
    在天空之下,在黑暗的原野之上,无处不在的风,吹过来,又吹过去,带着闷热、燥动和腥咸的气息。这个时候他胸前的衣服被风吹拂着,像一面密不透风的旗帜一样,鼓动起来,跳动起来,他身上靛青色的纹身图案在黑暗里若隐若现。
    他昂着头,赤着足,身子有点夸张地向前倾着,就像一匹狂奔着的战马一样。一把黑不溜秋的长剑横挂在他后胯上,剑柄向上,指向天空的某一个方向。此时天空里是一片黑暗,只有星星闪烁着,星星点点,呈现出二千多年前星空原始的模样。此时无名只顾自己赶路,对旁边的景物毫不在意。他只顾自己奔跑着。他的背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布袋,看起来很是显眼。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布袋呀!布袋的颜色也是黑色的,布料很粗糙,取材于一种廉价的麻布。麻,这是那个时候最丰富的物品之一。此时麻袋里面胀鼓鼓的,显然装满了不少东西,而且看起来应该是圆鼓鼓的东西,因为他一跑动的时候,那麻袋里面的物体也随着他的身体上下滚动着,像是装了几个大西瓜。
    但是我们知道,那里面装的可能不是大西瓜。因为我们还看见了一大群苍蝇在后面追逐着他。说准确一点就是追逐那个大麻袋。大家都知道苍蝇是一种嗜血如命的动物,它只对血腥无比的东西感兴趣。而西瓜显而易见不是血腥的东西,因此苍蝇追逐它是没有多少道理的。如果是在大白天里,这显然是一个有趣的事件,但是因为是在夜里,无处不在的黑暗掩盖了人们的视线,所以很少有人发现有一大群苍蝇跟踪着他,甚至根本就没有人发现这一件有趣的事情。只有极少数的人听到了一种极其奇怪的声音,当无名奔跑着从他们身边奔跑过去的时候,那声音嗡嗡嗡地自远而近,又自近而远。这是多么奇怪的声音呀!就仿佛是来自另一世界的声音,奇怪之极,神秘之极。
    无名在夜晚来临之际穿过二千多年前的黑暗,向着城里的方向狂奔。他赤着的两只大足踏在泥土大道上,发出巨大的声响,而尘土呼啦啦地飘飞开来,就像一辆马车在泥土大路上急驰而过一样。无名奔跑的迅速极快,整个身体向前倾着,整个身体就像飞起来了一样,往城市的方向窜过去。
    他离城市的距离越来越近了,甚至有火光在前方闪耀着,显然那就是城市之所在。过了一会儿,甚至有声音从炎热的风中传过来了。这是城市喧嚣的声音。他知道自己离城市越来越近了。果然无名又奔跑了约摸一刻钟光景,转眼他就来到了城门前。
    城门是一座坚固的大门,几尺厚的木头板板上钉满了厚实无比的铜板板,易守难攻,刀枪不入。而城墙是土垒起来的,这是那个时候城墙的特点这一。城墙很高,很雄伟,仰起头往城头上望过去,可以看见城头上面有几个黑黑的人头闪现着,这是守城的士兵。城市的戒备很是森严,看这样子翻墙而入是不可能的了。这个时候天已经完全黑暗,城门正要关上了。按照当时的规定,天一大黑城门就得关上,城门关上之后只能等第二天鸡叫天放大亮之后才能打开,在这一关一开之间就是天皇老子来叫门也不能开,除非有国君的命令。这个国家叫淹国,城叫淹城,大王当然就是淹王了。这条规定很有必要,执行得极其严格,毫不含糊。这是因为春秋时期社会动荡,战乱频繁,国与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偷袭事件层出不穷,防不胜防。因此,国家制定这样的规定完全是出于安全上的需要,由此而给城里的民众进出带来许多不便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无名背上背着那个大麻袋,赤着足往城门冲过去的时候,城门正要往下关上了。这个时候守城的人看见有人没命般地冲过来,就立马叫住了他:“干什么呢,干什么呢?”
    无名看到有人挡住他的去路,就停下了脚步。他知道自己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了,要不就过不去了。这个时候他就把背在背上的大麻袋从背上取下来,咚地一声一把丢在地上。然后他手往后面伸,转眼就从胯部抽出一把乌黑发亮的长剑来。那些守城的人看见无名抽出一枚长剑来,都以为无名是要和他们动武比划比划呢,都呼啦啦地一起往后面闪,然后都亮出自己的兵器,拉开架式准备和无名大干一场。无名见状毫不在意,只是咧开大嘴嘿嘿笑了一笑,亮出自己的长剑在那个大麻袋上划了几个来回,几下就把绑在麻袋口上的麻绳挑开了,这个时候麻袋里面就骨碌碌地滚出几个黑乎乎的人头来。
    6杂种的马驹
    故事进行到这里的时候,我就打住了。对于我讲述的故事,我知道我的朋友王小花肯定会有不同意见了。果然我的朋友王小花听了我讲的故事之后大笑起来。
    她大笑起来,快乐地说:“什么狗屁人头呀,你胡说八道的吧,你?!”
    我听了我的朋友王小花的话,半天没作声。我想我才不胡说八道呢。我胡说八道干什么呢?
    我沉默着从床底下的纸箱子里抽出一本脏兮兮的书来,拍了拍上面弥漫着的些许灰尘,然后慢慢递到她的面前。我说:“我胡说八道干什么呢,书上都白底黑字写着呢。”
    历史书上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公元前550年,以范氏为首的新兴势力联合起来攻打当权的大夫栾盈,栾盈不敌逃到了楚国,不久又逃到齐国,齐国将他偷偷送回到他在晋国的私邑曲沃。栾盈以曲沃为据点,发兵进攻晋国的绛都。新兴势力迅速占领固宫(晋襄公庙),在战斗中,奴隶斐豹提出以解放自身作为效忠的条件,新兴势力当即烧掉了斐豹沦为官奴的文书。在这种背景之下奴隶斐豹因此杀死了栾氏的力士督戎,获得了自由。这是奴隶解放史上的第一个特例。到了公元前493年,赵国的国君赵简子正式颁布发令:“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
    “人臣隶圉”就是指奴隶。“免”是在战争中立功者,可以免除奴隶身份。
    这条法令产生的背景是春秋战国时期,在中国广阔的大地上正进行着一场伟大的革命。国与国之年长年战乱,血流成河,兵力消耗严重,各个国家兵源均出现严重不足的情况,一些诸候国君为了提高自己国家的国防力量,除了招收有自由民身份的国民之外,开始吸收无自由身份的奴隶从军。奴隶在战争中如果立功,就可以豁免自己或亲属奴隶的身份。而奴隶立功大小的标准就是以砍杀敌首的数量来计算,砍敌首越多,功绩越大。这是一条光辉的法令,是奴隶解放史上的一大革命,是几千年来奴隶黑暗历史上呈现出的些许光明之一。在这之前,奴隶是不允许加入国家军队的,他们一般不能改变自己奴隶的身份,只要生为奴隶,生生世世就为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历史到了公元前五世纪的时候,终于出现了这样一条法令,这是有据可查的历史。据我的考证,这种做法在春秋时期应该就普遍出现了。现代文明的发展史及我们积累的社会经验一再地告诉我们,人类社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大多都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现实。我们还可以推测,这种做法出现之后,在国与国之间应该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发挥着类似的影响。这种影响直到几千年之后,每当我沉浸在黑暗里,我仍然可以清晰地听到那些走投无路的奴隶们磨刀霍霍的声音。他们沉默着,他们用粗糙的卑贱的肮脏的沾满泥土或者血污的手,从奴隶主的手中接过了各种杀人的利器。他们要获得自由,他们要入伍,他们要杀敌人去。
    我轻轻地说:“我并没有骗你,无名曾经是一个奴隶,他为了解放自己就只有从军,砍敌人的头。这是一条自我解放的道路。当然他们还有另一条出路,就是可以团结起来发动暴动,反抗奴隶主的残酷统治,杀死那些残暴的奴隶主,抢夺他们的土地、牲口和粮食。但是我们学过历史,知道这条道路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因为那时候奴隶主还很强大,即使奴隶们全部团结起来也很难打败他们。他们几乎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所以无名只能去上前线,砍敌人的头,走杀敌立功的道路。无名在战场上杀敌人,他立功了,现在他获得了自由,他的战功就是他背上的十颗人头!我们还知道,十颗人头的重量与十颗汁水充足的西瓜的份量相当,不同的是前者可以凭此赎取自己和自己亲属奴隶的身份,我们历史书上说的就是这个事情。”
    我的女朋友王小花听了我的解释,还是有点不相信。她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同时她还认为我要说的故事太残酷了,充满血腥和暴力,读者可能不会喜欢,他们一般来说喜欢轻松搞笑,男欢女爱等等之类的故事,而我的小说中显然看不到更多这样的东西,这就会缺少卖点。
    对于王小花的批评,我只好默不作声。我也不喜欢血腥和暴力的东西,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讲到古代的历史故事,就必须提到血和暴力。人类前行的历史其实就是与血腥和暴力紧密相联的历史。战争和杀戮,还有那些规模巨大的殉葬坑里的累累白骨,呈现出来的只是血腥和暴力的冰山一角。而血腥和暴力其实是无处不在的。你可以想像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度里,有多么宽广的土地,就有多少这样的坑。大大小小的坑,不同年代,不同土质的坑……这些坑大多都是经过精心挖掘,可以埋葬很多东西。而每一个坑里面无一例外都曾经流淌着某种红色的液体。所有这些红色的液体,都被埋葬在这样的坑里面,最终被尘封在历史的某一个地层里,它们就像地下河一样,在我们脚底下无声无息地流淌。而透过不同的地层,透过历史呈现出来的些许细枝末节,我们依稀可以看到血流成河的样子。而人类前行的历史它显然管不了那么多,它仍然像一条杂种的马驹一样,马不停蹄,一直欢快地向前奔跑着。
    我说:“这就是他妈的历史,它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残酷,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去看,你都会看到血,咱们这个伟大的国度是这样,其他国家也是这样,这也反过来可以解释为什么人类在所有颜色中单单对红se情有独钟。人类可以忘记所有的颜色,可以漠视一切,但是惟独不会忘记红色,因为红色是人类身体里流动的颜色,它是血液的颜色,它是最生动的,也是最原始的,它可以创造一切,也可以摧毁一切,它暗示着暴力和革命,这就是红色的力量。”
    我的朋友王小花听了我的解释,就说:“好吧,好吧,就算你的讲述是合理的,可信的,但是读者怎么看,你却并不知道,而读者的意见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你要讲述的故事最好要有趣一点。”
    我说:“你的意思是要有趣,这是对的,但是你指的有趣是什么东西呢?不同的人对有趣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也许你认为有趣的东西,人家认为未必有趣,最后你倒落得个自讨没趣的结果。”
    王小花就说:“我的意思是要让读者读起来精精有味,这样他们才肯掏出钱来买你的书。如果你的文字真像他妈的鸡肋一样,食之无味,那么他们宁愿掏钱去吃洋鬼子的麦当鸡。”
    我笑着说:“我知道了你有趣的意思指的是什么,就是要像成年男女zuo爱一样,他们做了一次还要做一次,那些成年男女买我们的书,买了一本再买一本,这样他们就上当了,而我们就发了。”
    王小花也大笑起来,就说:“正是,正是,就是这样的意思。”
    我也大笑起来,说:“好吧,让我们的故事看起来有趣一点,但是人家可能会有意见呢。你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人民群众的生活都应该是有趣的呢。”
    我知道,其实我们生活中有趣的东西并不多,而在某些人看来,有趣的东西都很可疑,容易让人想入非非,从而做出一些不符合规定的事情来,这是要犯错误的。所以他们…………也许压根儿就不想让一些有趣的东西出现。要想有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呀,这就是我们所要面对的生活。
    王小花说:“他妈的刘二,你先说吧,如果可以就先写下来,不行就枪毙掉,这也不招惹谁,你说是不是?”
    我笑着说:“好吧,我要说到一个女人了。因为有了男人和女人,他们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了。”
    这时候我打开了我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光标闪动,蓝天白云之下旗帜一闪而过,之后又是一片短暂的黑暗。我怔怔地盯着电脑屏幕,突然之间,我看到屏幕上似乎有一双眼睛看着我,直直盯住我的眼睛,好像看穿了我一样。
    我惊惶失措地说:“让我们的故事开始吧!”
    7我所知道的江南城市
    前面说到无名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抵达了城门跟前,迈开腿正要往城里跑的时候,被人挡在了城门外。挡住他去路的是几个守城的士兵。他们瞪大着几双牛眼看着他,并且各自掏出家伙,摆开架式准备和他大干一场。这个时候无名就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了,再不表明自己的身份事情看来就要闹大了。
    无名这个时候的处境有点不妙,就像我们突然遇到了查证的警察一样,亮出自己的脸蛋或屁股都不行,得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亮出来——一种被称为身份证的硬壳片片。这个时候无名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当然那个时候并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什么纸片片什么的。这个时候只见他不慌不忙地把背上的大麻袋解下来,咚地一声一把丢在地上,然后从胯部抽出一把乌黑发亮的长剑出来。
    长剑乌黑发亮,看来并非寻常之物,出鞘之后就带着一股邪气。这是一把多么奇怪的长剑呀,乌黑发亮的,就像是传说中的越人剑!这时候只见他单手持剑,自西向东一挥而过,剑的锋芒毕现,锐利无比,剑锋过处绑在大麻袋上的麻绳便像枯枝落叶,纷纷断落在地,转眼之间就从布袋里面滚出几个黑乎乎的人头来。
    这十颗人头就是他的身份证!
    人头就是人头,不是西瓜,这是错不了的,只不过这十颗人头并非一般的人头,是敌人的十颗人头,每个人头的脸上都盖着两颗蓝色的公文大印,左边一颗,右边一颗,以证明这几个人头是敌人的人头,而不是自己人的人头。看见这十颗人头,守城的士兵就彻底放下了戒心。他们显然是见过世面的,看到人头就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战功显赫的战士,便毕恭毕敬地向他打了一个手势。这个手势的样式因年代的久远我们无从考证,在我的想像中应该就和我们现在的敬礼仪式差不多,“啪”地一声守城的士兵向他敬了个军礼。当然这一个细节究竟如何其实并不重要,没有寻根究底的必要,重要的是无名就这样进到城里面去了。
    无名一脚踏进城里,城门便在他身后砰然落下,轰地发出一声巨响,就像威力巨大的火药突然爆炸了一样。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火药在那时候显然还没有出现。大家都知道火药的出现起始于一种古老的炼丹术,统治阶级追求长生不老把硝酸硫磺什么的搅拌在一起放在铜器里烧,一不小心就把火药搞出来了。春秋时期的人们虽然已经开始追求长生不老,但是却还不知道怎样去炼丹,所以那时候火药一直就还没有出现,但是这一声巨响却是实实在在的,伴随着这一声巨响的是一股尘土,转眼就向他身后飞速袭过来。但是无名已经顾不得那么多,只管着撒开腿儿向着城里街市的方向狂奔,转眼就进入了夜幕笼罩之下的街市上。
    无名走在街市上,巨大的脚掌把街市里的青石大道踏得怦然作响,引得一些人举目观看。
    “看呐,来了一匹大公马!”有人夸张地叫起来。此时无名的样子确实很不雅观,满头大汗不说,脸上也是脏脏的,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因为天气很热,此时有汗水不断地从他的身上涌出来,又很快地被蒸发掉。汗水蒸发之后,皮肤上就落下一层白白的盐巴巴,摸上去就像北方的盐碱地,咯手得很。对于别人的讥笑他只是咧了咧嘴,甚至笑了笑,对别人的惊叫毫不在意。
    他在城里的街市上走了好一会,城市的街道四通八达,充满着各种可能性。但是他一时不知往什么地方去。他站在夜幕降临的街头上,茫然四顾。
    他不知往什么地方走了。
    【这和刘二当年潜入城市时的模样是多么的相似呀。那是一个黑暗和潮湿的夜晚,刘二背着一个脏兮兮的背包,背包里面装了几件廉价衣服和几本皱巴巴的恶俗杂志从长途汽车上灰头土脸地滚下来。在城市五彩缤纷的灯光照射下他眯缝着眼睛,先是感到一阵莫明其妙的眩晕,然后就不知往什么地方去了。】
    无名站在二千多年前的街头上茫然起来。这个时候夜色已经有点深了。街市上人并不多,有三三两两的男女走动着。许多人也和他一样,脚上并没有穿鞋子什么的,都赤着一双大脚。因为天气炎热不堪,人们都把胸襟散开着,坦胸露|乳的,甚至有的男人图个凉快就光着膀子,把身上的肌肉露出来,身上的神秘的纹身图案在黑暗里若隐若现。据历史书上记载,赤脚纹身,这是当时吴人的习惯。当然那些贵族王爷什么的人,他们是要穿鞋子的。还有女人也是另外一回事。女人无论如何都是要穿鞋子的。如果她们不穿鞋子,她们的脚就会很脏,脚上的皮肤就会变得很粗糙,男人们就会不喜欢。俗话说“女为悦已者容”,所以那些女人们当然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她们才不赤脚呢。因此,在这里对历史的有关记载作一点说明很有必要,即那时候在大街上赤脚行走的人,应该只局限于男人和小孩子什么的人,女人们则应该都穿着一种或轻巧或笨拙的木屐,走在大街上丁丁当当,落地有声,走起路来就像是现在的某种打击乐器发出的声音一样,很是动听。
    无名在街头上茫然四顾的时候,有一些男人女人在街市上或慢或快地走着,从他的身边走过去。夜色慢慢深了,一些店铺已经关了门,街道上黑灯瞎火的,只有些许酒楼的门前还亮着灯。灯是一种样式古老的灯笼,里面燃着松香油什么的,外面蒙着一层薄薄的挡风的纱。灯笼在黑暗里发出火红火红的光,在黑暗里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引人注目。从酒楼的门外看过去,可以看到一些喝酒的人头在简陋不堪的酒桌前晃动着,而酒具在昏暗的灯光之下无一例外地呈现出青铜的光泽。
    这就是二千多年前的江南城市!
    你们会问,难道这就是二千多年前的城市吗?是的,这就是我眼中二千多年前的城市,而真实的情景其实永远在我们的想像之外。
    现在,我就要说到无名进城的目的了。
    无名此次进城,是为了寻找自己的母亲。前面说过无名曾经是个奴隶,他的父母都是奴隶。据历史学家考证,那时候中国的奴隶可以有自己少量的财富,也可以组织家庭生儿育女。他们唯一缺少的是对土地的所有权,还有人身自由,这一点和西方的奴隶不太一样,和我们课本上学到的知识也不太一样,但是经过历史学家多年的研究和考证,证明这就是历史的真实情况。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奴隶是奴隶主的主要财富之一,如果奴隶没有家庭,他们就没有后代,年老的奴隶死去之后奴隶的数量就会越来越少,奴隶资源就会越来越缺乏(当然奴隶的来源还有其他途径,例如战争中的俘虏和罪犯及他们的亲属等等,)奴隶主就会无从奴役,这对奴隶主来说是不( 男欢女爱  ./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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