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LOL》第一百六十六章 那一剑的风情

    [.net]
    清晨,王晓一个人独自享受了一瓮清粥,虽然只有米粒而已,但却将厨子的手艺显露无疑,一瓮清粥将王晓浑身熨的舒贴,甚至令王晓都对熬粥之人产生了一点兴趣。
    王晓没有骑马,也没有坐马车,而是选择了步行离开阎铁珊的豪宅。好似漫无目的一样的瞎逛,慢慢悠悠的样子颇有几分浊世佳公子的样子,若不是手中的古剑令王晓多了几丝江湖中人的味道,任是谁都没有办法猜到眼前这人竟然就是斩杀了青衣楼楼主霍休的猛人。
    “半年未见,便能成长到现在的程度,洗髓经当真功效非凡!”一袭白衣手握长剑的男子站在王晓的对面,虽然是一张帅到令人羡慕的面容,却没有几个人敢长时间注视这张好看的面容。
    “见你,不敢用刀,用这柄剑也算是没有辱没!”辱没这两个字极有意思,不知是没有辱没这柄古剑,还是没有辱没这名令天下大多数人都要仰视的男子。
    “此剑飞虹乃海外寒铁精英所铸,吹毛断发,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白衣男子将手中的剑举起,一脸的爱惜,仿佛手里的不是一柄寒光熠熠的宝剑,而是一名倾国倾城的美人。
    “此剑渊虹,朋友送的,剑锋三尺二,净重七斤!”
    “好剑!”
    “自然是好剑!”
    叶孤城注视着王晓,有点好奇的看向王晓手中的那柄名为渊虹的宝剑,使剑之人自然也是懂剑之人,叶孤城一眼便能看出王晓手里的利剑绝对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但那宛如刚铸造不久的样子,却令叶孤城有些好奇。
    王晓没有看叶孤城手里的剑,因为阎铁珊早在做完就已经将一柄与飞虹一模一样的剑摸交给了王晓,甚至王晓连飞虹之上有几层花纹都一清二楚。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向城外走去,王晓没有使出自己那一招攒势的功夫,叶孤城也不在乎清晨的街道会不会弄脏脚下的鞋子,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一直都是三丈,不曾有过一丝一毫的变化。王晓很放心的将自己的身后暴露在叶孤城的眼里,他知道叶孤城不屑背后偷袭,叶孤城也知道自己就算是偷袭也没有用处,更何况自己完全不屑偷袭。
    “王晓这么做,不会落人家口舌么?”司空摘星站在屋顶,房子里面是一动不动的陆小凤和吃着点心的提莫,两人之间则放着一个精致的玉瓶,提莫没说但陆小凤已经猜到了玉瓶之中的丹药是什么东西。
    “凭这东西,天下人只会说王晓光明磊落,口舌?能拿出小还丹的人,害怕人家的两句议论?”陆小凤将玉瓶放进怀里,有点无奈的越出了小楼,身后那个觊觎怀中丹药的猥琐小人见到提莫竟然连一丝一毫的动作都不敢有。
    “你不去看看热闹?”司空摘星落到提莫的身边,虽然动作十分自然,但却依然只敢隐隐的站在提莫的身后,做完提莫给他的刺激,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大。
    “你用剑?”提莫好奇的看了一眼司空摘星,然后随即不屑的摇摇头,就差笑出声音。
    “喝酒去吧!”司空摘星自然清楚提莫的意思,既然你不用剑,何必去掺和两个剑客之间的事情,反正也看不懂。
    “我有一个朋友在醉月楼,陪我去转转,他也该动动了!”
    “速度快不快?”司空摘星一脸的好奇。
    “若论出枪,十个你也躲不过!”
    ......
    小丘、枯树、残雪,王晓站在一块没有雪的土地之上,盯着距离自己三丈一身白衣还偏要站在白雪之中的男子,与叶孤城相比王晓莫名的会产生几丝自卑的感觉。
    叶孤城太完美了,无论是武功还是容貌,亦或是气质,都是天下最顶尖的,就连随便站在雪中的样子,在画师的手里都能构成一幅极有意境的名画,这一点王晓拍马都赶不上。
    “你练剑?”叶孤城好奇的看着王晓,王晓周身没有任何的剑意,若不是昨天那一瞬间挑衅一般的惊天剑意,叶孤城甚至都怀疑面前这个自己十分欣赏的年轻人是不是出家了。
    “原本不练剑,后来一个朋友说天下没有适合我的刀法,倒不如由剑悟刀,所以练剑的时间却是久一点。”王晓十分诚实的将靳柯对他的说的话,原封不动的说给了叶孤城,对于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从对上的那一刻起两人已经是最好的朋友了。
    “你那朋友剑法定然不错!”叶孤城从不说谎,因为他这样的人不屑去说谎,至多绝对有很多人没有资格知道而已,但对于王晓叶孤城无论如何都不会有所欺瞒,一如叶孤城面对西门吹雪一般。
    “自然,可惜他死的很早,不然他自创的惊天十八剑,未必就弱于你的天外飞仙!”王晓这话确确实实是他心里最真实的想法,虽然王晓也会惊天十八剑,但却终究不是自己的惊天十八剑,天下间能够将惊天十八剑用到极致的只有靳柯。就像天下间能够将天外飞仙用到极致的,也只有叶孤城自己而已,其他人就算是用的再好,也不过是模仿罢了!
    “你会?”
    “习得三分皮毛,已是受益匪浅!”
    “我想看看!”
    “好!”王晓好字出口,便随手从地上捡起了一根落在地上的枯草,真气灌输之下坚硬如铁的枯草在王晓的手里变成了一柄利剑,荆轲独创的惊天十八剑挥洒而出,令叶孤城也是不住的点头!
    惊天十八剑使完,枯草便会化为一捧碎屑,落在王晓的脚下,依然是那片没有雪的土地,只是这块没雪的土地似乎变大了一点而已。
    “习得三分,已是难得,若是我只怕能的一份神韵已是难得!”叶孤城并非是夸赞王晓,而是惊天十八剑虽然与天外飞仙同属恢弘大气的剑法,但却与叶孤城那颗高傲的心并不相符。靳柯的剑虽名为惊天十八剑,但其内心更多的还是想隐居田园,陪伴丽姬田园终老才是。
    “可能我天生便是一个不喜约束,喜欢自由的人,所以才能领悟其中三分。”王晓深知自己这辈子都没有办法领悟惊天十八剑的极致,因为这套剑法并不完全适合王晓。
    “你很不错!我习剑多年,自创一招天外飞仙,还望赐教!”叶孤城单手只想远处那颗枯树,剑指隐隐对着那颗枯树的树干,不动声响的在树干上留下了一个并不深的浅坑。这一手对于江湖之中的大部分人来说,都不难做到,但能够感受到其中剑意的,却只有寥寥数人!
    “好!好一招煌煌之威的天外飞仙,这一剑也只有叶孤城能用到极致,我不如你!”王晓完全不在乎自己在面对叶孤城的时候自认不如,因为天下间能够站在这人面前的人,已经足以自傲了!
    天外飞仙是白云城主叶孤城所创剑法,如青天白云无瑕无垢。
    此招居高而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急,拥有连骨髓都冷透的剑气,剑之锋芒可怕到不能抵挡!一道剑光斜斜飞来,如惊芒掣电,如长虹经天。此随心所欲的剑术变化,正是武功中至高无上的境界,已可算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叶孤城的人与剑似已合二为一,剑光如匹练如飞虹,直刺了过去,剑光辉煌而迅急,没有变化,甚至连後著都没有,将全身的功力都溶入这一剑中,没有变化有时也正是最好的变化。这一剑形成於招未出手之先,神留於招已出手之後以至刚为至柔,以不变为变。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灿烂和辉煌,也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速度,那已不仅是一柄剑,而是雷神的震怒,闪电的一击。
    叶孤城甚至都没有跟王晓打招呼,在对着远处枯树发出一招之后,便对着王晓使出了自己最强的一招。但在见到天外飞仙真面目之后,王晓已经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好了,王晓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一剑能够挡住这一剑,只是拼尽全力用出了自己这一生最强的一剑。
    无论胜负,王晓知道无论是自己还是叶孤城,都不会死!
    一剑过后,两人相视一笑,没有说话,王晓扔给叶孤城一坛自己兑换而来的好酒,与叶孤城相距三丈,遥遥对撞一下,举起手中的酒坛,十分豪迈的大口喝了起来,酒洒在王晓脚下的白雪之上,融化了一丝冬日的残雪。
    叶孤城看了王晓一眼,也不在乎才在泥土之上的自己会不会弄脏自己的鞋子,也没有想着自己离开之后会花多长的时间洗澡,打开泥封闻了闻自己此生多不曾闻到过的酒香,也学着王晓的样子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陆小凤紧赶慢赶发现自己竟然还是晚了一步,两个人竟然在没有任何一人观看的情况下比完了本该惊天动地的一剑,而自己更像是一个倒霉的小媳妇,来了之后连一口美酒都没得喝。
    叶孤城将酒坛远远的抛开,碎裂的酒坛之中还有大半坛的美酒,陆小凤十分心疼的看了一眼叶孤城,但却发现人家连看向自己的情绪都欠逢,对着王晓遥遥的抬了抬手,然后顶着自己一身刺眼的白衣,足不沾地的离开了现场。
    只留下依然在喝酒的王晓,和对着一地瓦片惋惜的陆小凤。
    ......
    “谁胜谁负?”没有去看热闹的司空摘星十分好奇的看向一脸好似死了亲爹一眼的陆小鸡,手里还在不停的把玩着一颗硕大的走盘珠,也不知这颗珠子是来自京城之中的哪位豪商还是某个皇亲贵胄的家里。
    “不知道,我到的时候两个人正在喝酒,叶孤城还浪费了好大一坛!”陆小凤更加的低沉了,喝完自己一坛子美酒的王晓,完全不理会陆小凤,施展轻功回到了城中,径直扎进了醉月楼之中,连陆小凤的问题都没有回答。
    “王晓,没受伤?还有心情与妓院?”
    “嗯,跟那个名叫赵信的男子一起,不过却只是命人伺候他好好洗了个澡,然后便把自己锁在屋子里面,至今还未出来!”
    “那王晓肯定赢了!”司空摘星一脸的兴奋,自己有王晓这样的一个朋友,自己以后是不是能够做几笔大买卖了?
    “平手!叶孤城未用全力,我也不曾出刀,若单论今日的一剑,我赢了!”王晓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两人的身旁,拿起一个茶杯给自己倒了一杯清茶,发现有些凉了便顺势漱漱口,又吐回了茶杯之中。
    “那你在房里......”司空摘星以为王晓是受了内伤,正在疗伤。
    “昨夜一夜没睡,有点困了,睡了一会!”王晓满脸的顺理成章,完全不理会司空摘星一脸的鄙夷。
    “那西门......”
    “五五开!但若是我,我会买西门赢!”王晓淡淡的说了一句,然后招呼小二,足足上了一桌子好菜,然后才大吃大喝起来,除了早上的一瓮清粥,王晓一整天了都什么都没吃,自然是饿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