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传。”执辛淡然地唤。“哎,你听说了吗?执辛明日就要前往大千王朝与二皇子孟石成婚了。”在这密不透风的后宫之中,两个宫女在切切察察,身着绿衣的名唤喜翠,身着红衣的名唤景莲。
“嘘!你还直呼大名?人家如今是公主,称呼可不能掉,得叫执辛公主。”景莲如是提醒道。
“一时难改嘛,毕竟我们都跟执辛…。公主在一起生活过一段时日。”
“那怎么能一样呢?可惜执辛公主真是命苦,从小就在这深宫里长大,一辈子都为奴为仆的,当个奴婢就算了,明明正值碧玉年华,却患了不治之症。这也罢,竟然被先王当作政治联姻的棋子提携她当一个稍纵即逝的公主,要晓得,据说大千王朝的那位二皇子也患了不治之症,命不久矣了。自从太子君绝即位后,虽很同情执辛公主的遭遇,待执辛公主也不错,但迫于先帝的遗愿,又不得不从。”语罢景莲便一声长叹。
“天子虽然年幼,未做出什么丰功伟绩,但先帝只有太子君绝一个儿子,在世时最看重的也是太子君绝了,宫里人都觉得陛下待人和气,公平公正,让天子统领大南王朝实在是再好不过了,等到将来天子长大成人,必能成为一个爱民如子,万民景仰的贤君。”喜翠说道。合心殿内。
执辛手拿白玉梳梳着自己的一头白发,眼神空洞而无神。忽然,殿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但她依旧有条不紊地继续梳着,彷若没有什么东西在她眼中是存在的,直到来人已走到她身前,她才不缓不急地吞吐:“怜儿,这是做什么?”
“执辛……公主,可以让奴婢陪伴你去往大千王朝吗?奴婢无法放下公主苟活在这个世上。”说到最后,那个左脸绑着纱布,其中隐约可见的一条从眼角蔓延到颈部触目惊心的伤痕的名唤怜儿的奴婢泣不成声。
执辛原本空洞的眼神顿时迸射出火光,大声斥道:“你跟着我作什么?陪我去死吗?我才不会轻易死去!你管好你自己脸上的伤再说。”
“公主,奴婢,奴婢求您了,奴婢的心已死了,公主是知道的,奴婢无父无母,在这大南王朝已无牵挂,公主便是奴婢心头唯一的牵挂,倘若公主不肯让奴婢随行,那奴婢与死去有什么区别?”怜儿跪倒在地上,不住地磕着头,眼见额头就要磕出血来执辛再次大声打断:“够了!我知道你心里其实还放不下那个人,你只是在找借口逃避他罢了,呵!真是自欺欺人!你爱拿你的命来作戏便随你吧,到时候别后悔跟了我就是。”
“奴婢对公主感激不尽,无论是现在,还是过去的公主对奴婢的救命之恩。”怜儿双眼通红,早已泪眼模糊。
执辛十岁那年得了一种恶疾,一种只有在极北的寒冰之地才有的“枝衰症”,极少人才会患有,患此病的几率微乎其微。凡患此病的人有生之年不超过16岁,且一头黑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花白,体内也会繁衍出一种奇毒,发色越白,说明这种毒素已经快蔓延到离心脏的位置越近,等到心脏被完全吞噬的那天,全身的皮肤便会如同干涸的树枝皱而干裂;随即不久便会死亡。得这种病的前兆便是咳出来的血是黑色的,但在死前运动能力与常人无异,此病无药可治,是为不治之症。“奴才奉陛下之命来请执辛公主到永康殿一聚。”殿前的小太监通报道。
“本宫稍作整理便前往,你告知陛下先稍等片刻。”
“诺。”
永康殿内,执辛身着庄严的紫色南朝服,一头白发肆无忌惮地顺腰滑下,她并不喜爱紫色,紫色也并不适合她,但南朝服均爱为紫作为基色调,只因紫色为国色,而权贵人等多爱穿以浅紫或深紫色衣衫,自然而然地,身着紫色衣衫变为权力的象征,王宫之内凡是有权有势之人必定多配以紫色饰物或身着紫色衣衫。
“执辛见过陛下。”执辛微微行礼。
“坐下吧,本王想跟你聊聊。”君绝已是一身紫色便衣,此时早朝已经结束。他眉宇间流露出一种只有生在帝王之家才有的英气,与执辛那种后来后到的威严截然不同,倘若说执辛冷若冰霜,那么君绝便是一团烈焰。
“明日你便要去大千王朝了,可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执辛别无所求,倘若真的说有的话,执辛倒是有一件小事相求。”
“那就说吧。”君绝道。
“执辛是个命不久矣的人,大千王朝山高路远,离执辛的家乡大南王朝根本就是遥不可及,想必这次路途是一去不复返了,所以执辛想携带身边经常伺候执辛的一个奴婢随执辛去大千王朝。”
“这根本不成问题,那执辛你想带哪个奴婢去?”
“怜儿。”
“好。本王立刻吩咐宦官去安排。”不带一丝犹豫,脱口而出。执辛用更为冰冷的目光注视着天子君绝,年纪与自己相仿,却生得一副俊朗容貌,可惜心灵却如此冷若坚冰。
“那执辛告退了。”语罢,执辛微微行了一礼,便毫不避违地马上转身离去。那日,他也是这样的做法,对爱慕自己,为自己献出一切的那位女子视而不见,在她因他有性命之忧之际见死不救,且脸上没有一丝歉疚和怜悯之情,彷若在他眼前的并非一名女子,而是一只蝼蚁,随即高傲地昂着脑袋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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