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翩跹蝴蝶》2.第 1 章

    原来这就是大学的生活。
    这所大学虽然并不是很出名,却让我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大学的生活是那么惬意,不用每天练功,不用时刻防备我家那群“爱心人士”的偷袭,不用再让姥爷拎去帮他侍弄他的宝贝药材,也不用再在母亲温柔的注视下“享受”琴棋书画带来的“乐趣”……坐在凉亭的栏杆上伸了伸懒腰,“唉,连空气都是那么的自由”,怪不得现在的年轻人都信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两年的大学生涯自己可是过的有滋有味。要说有什么遗憾的,那就是自己充分的感受到一句老话的正确性,那就是人要懂的藏拙。
    想当初,如果不是自己不小心写了一篇《论孙子兵法》的论文,文史系的那几个老教授也不会每次见到自己就用那么热切的眼光对自己进行洗礼,每次不和他们辩论个过瘾就不放自己离去,害的自己一看到他们就远远的避开;如果不是偶而开了几个药方治愈了同寝室同学的感冒(其实是实在受不了自己耳边的咳嗽声,谁让她住自己上铺),就不会在她的大肆宣扬之下几乎成了全校师生免费的“坐堂大夫”,咱就不明白了,现在的人不是都不喜欢喝那些苦哈哈的黑药汁吗,怎么到了这里就变了个样,幸亏药房代煎中药,要不搞不好还得从大夫沦落成煎药小僮;还有,哀叹着望了一眼前方的礼堂,如果不是自己好心帮同学修好了筝弦,顺手弹拨了一曲,离开的时候又顺便帮某位正在排练舞蹈的同学纠正了一个姿势(其实是那位同学回转动作处理失当,眼看就要跌倒在地,偏偏本人正好路过,就顺手扶了一把,当然,还顺带示范了一下据她们事后说标准完美的回转甩袖动作),也不会赶鸭子上架的和她们排练什么“水袖击鼓”,这不,刚从舞台上下来,卸完妆想回宿舍好好休息一下,还没走出礼堂就看到那几个手捧鲜花的男生正在向门口的同学打听自己,不得已,只得溜到礼堂后院的凉亭里躲躲。唉,自己现在可是真如母亲所望的成了一名“淑女”,可是,人怕出名猪怕胖,真理呀。从明天起,不,从现在开始,自己一定要低调再低调……
    “亦晓,原来你在这里”同学文叶上气不接下气的跑来,“让我好找,校长室有你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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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是那样的寂静,静的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远处不时传来几声狗吠声,带着阵诡异似有似无的气息。
    夜,是那样的寒冷,如同整个身体一下子浸泡在冰冷的海水里,每一块骨骼都寒冷刺骨。
    这个偏僻黑寂的小巷里,如果她今晚死在这儿,怕是尸体也要过好久才被发现吧。秋冬两季一直是她最喜欢的季节,冰凉寒冷的空气可以让人随时保持头脑清醒,只是现在才是秋末吧,今晚的天气却实在冷的出奇,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股凉意瞬间浸入心脾,不由瑟嗦着拉紧身上的衣服。转过头,望着眼前的这个男人,透体的寒意却迅速蹿至四肢百脉,究竟是天气的原因,还是心在发抖,已弄不明白,也无须明白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拖延时间等候楚杰他们的到来,只要能将眼前这人绳之以法,即使赔上自己的性命又如何,自古到今,邪终究是不能胜正的。她今天一定要和他做个了结,多年的辛苦,多年的忍痛,一定要在今晚有个结果。
    “肖亮,真的没想到,居然是你……”,怒视着眼前这个拿着□□指着她的男人, 到现在,自己仍然不愿相信,眼前这个拿着枪指着自己的男人,竟还曾经是自己一直最为依赖的的人。肖亮和楚杰一直是父亲最为得意的学生,和大哥二哥是警校的同学,进入警界后,由于成绩突出,又一起被选拔进父亲的特警队。警界的人都知道他们四个情如手足,还一度被称为“警界四雄”, 父亲常说,楚杰和肖亮就是他的左膀右臂。可是,短短一天的时间里,父亲和大哥殉职,二哥重伤垂危,在病床上整整缠绵了一年才逐渐恢复。由于当年亲眼目睹父亲的死去,大哥又为了保护自己被匪徒乱枪打死……彻骨的悲痛、恨意与内疚,恐怕他这一生都难以介怀。那一天,也让全家从天堂如堕地狱,那一天,也几乎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可这一切悲哀的源头,这场伤痛的始作俑者,竟然是眼前这个人!
    “为什么?!”眼前这个仍旧一脸平静的人竟然一手制造了当年那场悲剧。夜色里虽然看不清他的脸色,却仍然能隐隐地感觉到从他身上传来的躁动,你终究是沉不住气。至今仍不明白,是什么让眼前这个曾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人成了今天这个样子,思绪不由回到初结识他的那年。
    我家祖上曾经是开武馆的,到了我爷爷这一辈,武馆虽然不开了,但是我爷爷却将祖传的武馆改成了武术学校,全国武术比赛的前三名一连多年几乎全被学校的学生包揽。大伯,父亲,小叔甚至大哥二哥都曾是各届的武术冠军。后来,只有大伯继承了爷爷的武术学校,而我父亲和小叔却被爷爷当年的战友现在的警察局长楚爷爷延揽进了特警队。至今提起这件事,爷爷仍是一脸懊恼,经常有事儿没事儿的去和楚爷爷斗斗嘴,磨磨牙。我们家的孩子几乎是泡在武术学校里长大的。后来大哥二哥和楚爷爷的孙子楚杰考入了警校,在那里结识了肖亮。他们四个可以说是趣味相投,同样的满怀理想与抱负。我们家离警校不远,自然也就成了他们时常聚会切磋的地方。毕业后他们如愿的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而我母亲家则是书香世家,世代行医。母亲温柔娴雅,多才多艺,是艺校的教师。爷爷和姥爷家住在同一条街上,母亲与父亲也算是青梅竹马,不过,他俩当年的结合,用我小姨的话说,就是现代版的“美女与野兽”。大哥二哥比我大了整整五岁,他们是双胞胎,虽然性格天差地别,但俩人的外貌几乎一模一样。不过,我却是唯一一个能分清他们的人。外人都说我大哥沉稳,二哥豪爽,不过,在我看来,这俩人和小哥(小叔的儿子),还有楚杰就是奸诈阴险的代名词。大概因为我是小辈中唯一一位女孩儿,他们从我小时候就伙同我们家那几位长辈级的人物(我爷爷,爸爸,小叔。。。),充分发挥他们所谓的“兄长之爱”。可是肖亮不同,他几乎每次都和我同一阵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我哥。不过,他的功力自然不能和自小就浸泡在武学里的人相比,经常呲牙咧嘴被打趴在地上,想起他当时的惨样仍觉得好笑。当然,本小姐也不是吃素的,十三岁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是我的手下败将。可是母亲一直希望我能当个淑女,不想让我像父亲他们一样挤身警界,让她成天提心吊胆。父亲说,如果我能打赢他,就可以不考警校,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学校就读。于是,十七岁,我打赢了父亲和小叔,高中毕业那年,考取了离家十万八千里的一所不大起眼的学校,脱离了我家那群兄长的“爱妹魔掌”,当然,如母亲所愿,我学了古典文学,从一个假小子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淑女。
    可是,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会多留在父亲身边陪着他,我会尽全力去阻止那场悲剧的发生,如果一切可以重来……
    “亦晓......”他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飘远的思绪。
    “住口!”厉声的喝断他的话, “出卖我父亲他们的也是你吧?!”虽是问句,可说出来却是陈述的口气。这个城市的地理位置特殊,地处边境,虽严厉打击,走私贩毒案件仍层出不穷。当年,父亲率领的那支警队就是针对这类案件组建的,队员是从警校及各警察部门层层选□□的佼佼者,几乎个个都是精英。那支警队的破案率在全国居首,警队中好手如云。虽说歹徒穷凶极恶,但也没有理由会有当年那样的结果,而且那天简单就是场屠杀,包括父亲和大哥在内的十三名警员殉职,那场惨剧举世震惊,如果不是内部的人提前走露消息,怎么可能会出现那样悲惨的结果。可是七年过去了,这场血案至今未破。
    “那年……不是我……”望着我笃定鄙嘲的目光,他的语气逐渐显得急促,“你查到了什么……既然到了这一步,我也不瞒你了,当年是我无意间走露了消息,可我也是不得已,没想到会有那样的结果,我是无心的,我和你哥情同手足,我怎么会害他,你也知道,那次的行动我也受了伤,亦晓,你相信我,我真的是无心的……”
    “你住口!”厉声喝断他的话,果然是他呀。
    “好一句不得已,好一句无心,嗬,你还有脸说”,不由苦笑地摇了摇头,“你这几年害了多少人,是什么让你变成这样,是钱吗? 他们给了你多少钱让你背叛你的信仰, 出卖你的战友” 满怀的恨意如风潮般汹涌而至,不由的握紧双拳,手心中传来微刺的痛感。
    无视眼前的枪口,我只想把事情搞个明白,“当年包括我父亲大哥在内的十三条生命,还有这些年来被你出卖牺牲的警员……你一句不得已一句无心就想全部抹煞吗?”心在痛,揪成了一团,悲斥道“他们是你的战友, 你的兄弟, 我父亲更是把你当作亲生儿子一样, 为什么这样做,你的心是黑的吗?” 怒视着这个一直被我一直当做兄长的人,恨意涌满胸口,思绪仿若又回到那个让我一生记忆犹新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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