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梦蒙》1.第 1 章

    我,一个爱做梦的女孩。经常都会做些稀奇古怪的梦。就如同我的名字一般梦琳,谭梦琳。
    我总会做着事情时经常会不时的出神一会儿。或许是我书看多了的缘故。
    从小我就喜欢看各式各样的,像穿越、推理、怪异……。
    我爱做梦,总是梦想着有一天自己也会碰到像中所发生的这样的事情。
    看穿越文时总是试想着自己哪天也会同那些穿越文中的女主一样穿越到古代去,于是我在历史课上总是认真的听老师讲关于各个时期的历史故事。表面上是在认真学习,而事实上呢?却是在想着若是真有一天我真的穿越了时空,回到了过去,我总应该好好的了解一下当时的历史,以备不时之需的呀。
    但对于推理而言,我最早是从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侦探集》开始的。记得那时我才六七岁的样子,妈妈为了锻炼我的逻辑思维就将那套书买回了家。于是我每天空闲下来就爱看那。我总是将自己想象成中的福尔摩斯,用第一视角去看待每一个案件。从推理中,我渐渐地发现了所有的案件都会有破绽,只是你发现了没有。没有完美的犯罪,这是我坚信的一点。犯罪不就是一个形态过程而已嘛,每个形态过程都会遗留下证据的,而往往无法破解的案件只是证据的灭失而已。我喜欢看侦探,将自己也融入到之中,将自己想象成是位名侦探,在探案的过程中得到满足。
    然而现在的我,在平时的闲暇之余,我还会看一些怪异的。有关灵异事件的,有关超自然现象的,有关历史文化遗产的……这些不仅使我在工作的闲暇之余放松自己的心情还使我有更多的遐想空间,使自己有更好的理由更多的理由在大白天就做起梦来……
    虽然我爱做梦但我还是要干自己的正事——那就是日复一日的上班生涯。每天都要干着同样的乏味的事。一大清早赶公车上班,提到公车我不得不要抱怨了,这是什么社会啊,怎么车子就不能多点呢?每天挤个公车就像在洗桑拿浴一般,车厢里不仅热还闷,好不容易到了要下车的站,还是如此的拥挤,好在我提前一站已经往门口挤去,要不然,今天非得迟到不可。
    一下车,我看了看表,不得了,又要迟到了……
    我拿出了自己每天清晨的必修课——200米冲刺向单位冲去。
    要澄清的是这可不是我自愿的我才没那闲情逸致的每天去锻炼呢,可是没办法呀,要是迟到的话肯定逃不过办公室主任的批的,这办公室主任的那张嘴讲起话来真可以跟□□那时的□□会相媲美了。
    来到单位,我已经是满头大汗了,但还好,8:59分,准时抵达单位。还好赶得及,我坐了下来。一边用手轻拍胸脯,一边喘着气,心想还好,今天真是刚刚好。这可多亏我这长时间锻炼的成果。
    还没等我回过气来,办公室主任就进来了,他那大嗓门嚷道:“今天我们又有一个棘手的活了,大家今天全体加班,众志成城,万众一心,一定要圆满的完成任务。”
    “不会吧,怎么又要加班啊!”我心里有些不高兴了。整天都做着一样无聊的事情,还要加班,真是又要无聊一天了。
    还没等我细想,办公室主任已经向我走来。
    只见他将一大堆的材料扔在我的桌子上,对我一声吼,我就差没被他吓到地上了。
    “快点,你还愣在那里干什么,你今天的工作就是把那些资料给整理好。”他那狮子吼似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怎么这么多啊,这要整理到猴年马月啊!”我轻声嘀咕着。想想要不是我在学校用过打字机,看来我都不会有这份工作了。谁让我会用计算机呀。真是命苦,怎么大家都不会打字的。
    而如今上头又有命令,明确表示以前那些资料都是通过手写的,字体大小不一,不够工整,要存档的文件必须由计算机打出来,格式统一,字体统一,才能体现出公司的严谨。
    今天看着这工作台上的一大落的文件,我开始纳闷了。怎么每天的工作就是不停的打字、打字的,真烦,老无聊的工作,除了指间在键盘上不停的飞舞就别无其它的了。天天就是将资料输入计算机。日复一日的,就连我这样有耐心的人,都快要崩溃了。
    我真的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真希望自己能如同之中的主人公那样去一个未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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