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红林》18.第十八章 初遇

    服下圣果后,经由太医确诊已无大碍后,我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巨石.哇哈哈哈哈~~~~~我得意得意的笑,老娘终于解脱了,藕要翻身做主人!(某夜:就这样你都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让你翻身还得了?)
    我高高兴兴的舔着我的糖葫芦,人生多么美妙啊.小剑剑似乎也感染到我的开心,看着我胡闹也不阻止我.
    这糖葫芦做的真不错,不愧是我的真传!(某夜:这个是最不需要技术含量的好不好!只要把它往糖浆里一放就完工了.林怒:你是不是不和我唱反调就不舒服!某夜:哇~~~这你都知道!林:.....)
    御君剑看她这么高兴,也由得她去发疯,只要她别把房子给卸了就可以了(某夜:你这是溺爱啊溺爱!剑:我高兴.).看着完全忘乎所以的人儿叮嘱道:"我出去办点事情,你别到处乱跑,出门一定要带上秋月知道吗?"
    "知道啦,鸡妈妈!"我向他行了个童子军礼.
    看着外面的大太阳,也是,我刚穿来的时候还是初春,不知不觉已经三个月过去了,时至初夏,天气已经开始慢慢的热起来了.一切都很美好.只有一点让我觉得很不自在.那就是~~~~~衣服.
    古人这么保守,都到夏天了还要里里外外穿好几件衣服,顶这么个大太阳怎么受的了?偏偏他们的抗热性似乎都很好,也没有听人抱怨衣服不合理的.不过,对于我这个二十一世纪穿惯了短袖超短裙的人来说,这真是一项考验啊.
    我想了想,有了!我火速冲回房间,拿起纸笔把我心里的构思画了下来。当然,我的纸很正常,只是我的笔换成了一根羽毛。我实在是不习惯用毛笔,所以就自制了一支简易的签字笔。就用一根大白鸽翅膀上的长羽毛,从根部用红线反复缠绕到顶部,直到它变的和普通圆珠笔一般粗细,再在顶端插上几根五颜六色的小软毛做装饰。就这样,我的专用笔就华丽丽的诞生了。唯一的缺点就是跟毛笔一样要不停的沾墨水才行。(某夜:说穿了还不就是十七八世纪欧洲流行的羽毛笔吗?林恼羞成怒:你知道就行了,一定要说出来吗?)
    想当初我把这支笔推荐给小剑剑的时候,他不屑一顾。他丫丫滴,不识货的老古董!
    我在纸上画下了我想要的衣服,一件韩版小衬衫。小碎花的面料,方行口(类似于U字形,只是下面是方的),领口处镶着一层花边,长袖(其实我很想画短袖,不过怕别人接受不了,所以作罢),袖口做小喇叭处理,从后背伸出一条约五厘米宽的带子,在胸口处系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林:其实~~其实~~我也是不得以的,我需要有东西掩饰我平胸的事实,现在还好,再过几年我怎么跟别人交代我该发育的地方不发育呢?),衣摆做成荷叶摆,老实说,我不喜欢夏天穿紧身衣一出汗粘身上的感觉。
    过了一个时辰,我的处女作终于画好了。我满意的看着我的杰作,越看越满意,哈哈,我果然是天才。要是我以后出宫找不到工作,说不定可以干这个——古代的第一个设计师。瞧瞧,都响亮的名号!(某夜:说是风就是雨,登鼻子上脸。。。。。。)
    我唤来秋月,拜托她把我的杰作变成实物。(哈哈,我是没有办法自己干的,我的女红自家人见见就好,不必拿出去丢人显眼了。)
    秋月古怪的看着我的稿纸:“主子,您画的衣服好奇怪,秋月从来没看过。”
    我搪塞到:“呵呵,这是我家乡的衣服,我们那里的女孩子都穿这样的衣服。”(呵呵,你当然没见过,你要是见过才有鬼呢。)
    “奴婢手笨,不知道做不做的出主子要的东西。”
    “没关系,我相信你。做好了以后我看看,那里不合适再改进。”我也不指望你一下字就做出很好的东西来。
    秋月帮我量了尺寸后就退下了。今天的时间也被我折腾的差不多了,用我们现在的计时法大概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再这里没有手表真的是不方便,只能根据太阳和天色来判断大致的时间。
    反正也没什么时间,再加上我也不太认识路,也就不想出去了。我干脆窝书房里看看书。嘿嘿,小剑剑对我真的是不错,再这里我享受的是贵宾待遇。这个书房是小剑剑的,我很喜欢这里,干脆也搬了张太师椅来窝这里看书。小剑剑每天都要来书房看书处理事情什么的,我们两个到是相安无事。
    虽然同样是看书,他看的是治国方略军事兵法什么的,我看的却是孤闻野史图册之类的。他对我的品位嗤之以鼻,我对他的品位不屑一顾。
    晚上到我就寝的时候,秋月拿着一件衣服近来,不正是我下午画的那件吗。这是什么速度啊?(林:就算是夏装,一个晚上真的能做出来吗?某夜: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吗。)
    秋月腼腆的说:“奴婢从来没做过这种衣服,不知道合不合主子心意。”
    我接过来一看,TNND,做的比我画的还好,无可挑剔!我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秋月的手艺这么好,我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只差把她当神来供奉了。
    “你做的很好,比我想象的还要好,我很喜欢。谢谢你秋月。”我衷心的感谢她。这个客气的话是省不得的,好歹别人这么辛苦的帮助你,说声谢谢又不会少块肉,干吗吝惜呢。
    秋月羞红了脸:“没什么,这是奴婢应该做的。”
    既然有这么个高手在,我赶紧又画了条紧身七分裤,让秋月连夜给我赶出来。这样才成套嘛。不过秋月在听我说裤子的长度时那表情还真不是普通的有趣,眼珠子都快蹬出来了,呵呵。
    我高兴的抱着衣服在床上滚来滚去,在这之前我做梦也没想过我还能穿上这样的衣服。第二天,我就高兴的换上秋月连夜赶工做出来的现代装,哇,还是现代的衣服穿起来最舒服。白色七分裤配蓝底小碎花韩版衬衫,帅~~~~顺便,我终于不用因为踩到裙摆时不时和大地来一次亲密接触。(某夜:这个才是你的真正目的吧?!)
    小剑剑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本来我还想让他看看我的新衣服的说。算了,我心情好,不和他计较。我吆喝上秋月去御花园放风筝,当然我也可以一个人放,前提是我要认识路。显然这是个高难度问题。
    御花园里一个人也没有,我高兴的向前跑去,秋月在后面苦口婆心的劝道:“主子,我们还是回去吧。”她还在介意我露在外面的小腿。用她的原话来说就是“一个好人家的女儿是不应该衣衫不整”,我穿成这样简直是伤风败俗天地不容了。
    迂腐的思想啊!
    我懒的和她较劲,“好秋月,我们难得才出来玩一次,你不要愁眉苦脸的嘛。放心啦,现在还很早,不会有人来御花园的啦。”
    我从秋月手里接过一个风筝,努力的想要把它放上天。但是。。。。。。今天是不是诸事不宜?为什么我就是放不上去。好不容易把它拉扯到离地四五米的高度,它就开始以倒栽葱的方式回归大地。
    我一转头,他丫丫滴,秋月的风筝已经半天高了。真是活见鬼。我不甘心的和秋月交换了风筝。(某夜:明明是你从她手里强借过来!林:。。。。[装做听看见])我自欺欺人的说:“哼,小样,我还不是放上去了。”
    这一整个过程都落在了一个人的眼里,这个人就是御君玄。他每天早上都在这里晨练,一个君王的体力是非常重要的,想想他每天的工作量就知道了。所以皇宫里每个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御花园是禁止入内的,因为他下了这个命令,。所以今天他听到交谈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到要看看是哪个狗奴才不要命了,敢在这个时候来御花园。
    他怎么也没想到会看到这样一个人,身上穿着不伦不类的衣服,还露着小腿……简直是匪夷所思。接着他就看到了以上搞笑的一幕,而他也真的笑出了声。
    “谁?”我转过身。
    一个身穿明黄衣服的人从假山后面走了出来。哇……帅哥!!!(某夜:口水擦一擦,都滴到地上了。)不过怎么有点眼熟?我实在是想不起来在那里见过他。如果我见过这样一个帅哥我肯定不会忘记的。
    是不是我眼花了,我怎么觉的他看到我的一瞬间眼神很冷酷?我再看,那里还有一丝踪影。一张温和带笑的脸。
    “你叫什么名字?”他笑着问我。
    “颜林。”我傻傻的回答。(他丫丫滴,他怎么不去审犯人,只要他笑一笑保管犯人有问必答。)
    他把一件黑色披风披到我身上说:“我们会再见面的。”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走的不见人影了。那A按呢?发生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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