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样的结果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在座的每个人其实多多少少都有所预料。
说到底,一直到今天,“猥*亵*儿*童”这种现象在国内还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很多家长或者出于对性的羞耻,或者根本没把这个当做一回事,当孩子向他们诉说自己的遭遇、寻求帮助的时候,换来的往往是呵斥苛责, 质问“你脑子都在想些什么肮脏的东西”, 或者就是轻描淡写的“不会的,你是不是想的太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儿童受到的保护是非常少且有限的, 一旦遭遇到侵害,别说是及时应对,甚至就连事后的追责都很困难。
就像金玲月的奶奶,她相比于其他家长, 没有把金玲月身上出现的痕迹当成一个开过头的玩笑,而是带着孙女去医院做了检查, 之后又向幼儿园负责人讨要说法,这已经相当难得了, 然而她的努力也仅限于此。因为金玲月没有受到更严重的侵害,在老太太的意识里,孙女就是被坏人“欺负”了一下,她要帮孙女出一口气, 而这口气, 恰恰是可以用金钱抹平的。
毕竟, 只是当时痛一下的一个牙印而已,又值得什么呢?
小孩子那么小,忘性又大,给她买两条裙子,多吃几块糖,大概很快就忘了。
肃海通常都是打破沉默的那个人,这次也不例外。
“找金玲月看过邵国华、应斌的照片了吗?”
“看过了,”季甜点点头,叹了口气,“因为金玲月自己说过,之前出去玩的时候崔迪有给他们拍照,所以金玲月奶奶当天跟崔迪对峙的时候,在园长面前,就让金玲月对着崔迪的手机,指出了那个带她一起出去玩、最后在她身上留下牙印的男人,就是应斌。我昨天下午过去的时候,刚把应斌的照片拿出来,金玲月奶奶就认了出来,一口咬定就是他没错。而且,你们还记得金玲月胳膊上有一块吮咬出来的红斑吗,留下这个痕迹的不是别人,金玲月说,就是崔迪本人。”
“……”
“哈,”周沙干巴巴地笑了一声,“合着她不仅强行拉皮条,自己也好这一口啊。这还能说什么呢,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呗。”
陈佳期四周看了一下,见没有人想说话,不得不硬着头皮发言道,“……那这下这三个死者的关系就差不多对上了,崔迪和邵国华互相认识,邵国华和应斌都是某违规论坛的注册会员,还曾经出现在同一个视频短片中,应斌和崔迪又一起……嗯,带着金玲月出去玩过。再加上他们三个人共同的爱好,恋*童,所以11月21日,也就是案发的当天,他们先后在同一个地方遇害,也就说得通了。”
“这样一来,他们三个被许磊盯上,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郑明光道。
“没错,许磊因为女儿走丢导致精神失常,他内心深处,对这种伤害儿童、企图对儿童不利的人一定是非常憎恨、深恶痛绝的,他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的消息,知道了在11月21日当天,邵国华、崔迪和应斌这三个恋童癖在新河八坊聚会,所以就赶了过去,决定把他们一网打尽。”
章砚右手握拳,狠狠砸进了左手掌心,“从时间上来看,邵国华和崔迪死于当天下午的三点左右,也就是说,他们俩先到达了新河八坊的房子,而同一时间,应斌才从公司离开。我个人的推测有可能是邵国华先到的,因为房子是他的,他不开门,谁也进不去。许磊在外面敲门,邵国华以为是另外两个人,——注意一下这里的环境,新河八坊处于拆迁改造区,整片区域内除了个别钉子户,其余住户都已经搬离了,因此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这里都没什么人,所以不存在临时有人上门拜访或者推销的情况,也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这三个恋童癖才选择在这里聚会。”
他顿了顿,喝了口水,同队的汪勇就接着他的话头继续说道,“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当许磊在外面敲门的时候,邵国华根本没想到会是别人,毫无防备的就开了门,然后一个照面就被许磊撂倒了。”
“嗯,从两个人身形的比较上来看,许磊身高一米八一,体重七十五公斤,性格暴躁,虽说是一名职业漫画家,但是并不文弱,相反还十分健壮,他的家里有一个沙袋,从磨损的情况来看,确实是被人经常击打使用的。”陈佳期对比着两个人的基本信息说道,“反观邵国华,身高一米七四,体重六十一点六公斤,整个人看上去小了许磊一圈,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后者扼住脖颈,瞬间制伏,并不是没有可能的。”
“嗯,没错。”汪勇点了点头,“许磊一招制敌后,把邵国华拖进房间,在卧室里迅速将他杀害。这可能是因为他拿不准下一名死者什么时候会来,所以追求速战速决。而巧合的是,就在他刚刚杀死邵国华的时候,崔迪来了。至于为什么他会用电击棒对付崔迪,而不像对付邵国华一样简单粗暴,这个问题嘛……”
汪勇说道这里犹豫了一下,很显然他也想不明白。
周沙啧了一声,一手的食指和中指曲起,用关节叩了叩桌面,“笃笃笃”几声的闷响把众人的视线集中了过来。
“我个人的推测是,他一开始是想折磨一下崔迪的,所以没像对邵国华一样,一照面就直接制伏她。他的女儿失踪了,下落不明,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遭遇,这也是刺激他精神失常的主要因素,而邵国华、崔迪和应斌,这三个人的所作所为,正好激发了许磊内心的仇恨的恐慌,——一方面他怨恨拐走自己女儿的人,另一方面他也害怕自己失踪的女儿落到这样的人渣手里。因此,在许磊的观念里,这些人不是死了就好,而是最好不得好死。”
周沙眯了下眼睛,有凛冽的冷意从余光里一闪而过,然而他眨了眨,又恢复了以往漫不经心的样子,“一开始对付邵国华是事发仓促,猎物在里面,猎人在外面,邵国华开门的时间就那么一瞬,没时间给他多想,所以只好采用最简单粗暴的方法。而到了崔迪这里,变成了他在里面守株待兔,崔迪在外面茫然无知,他完全可以更从容一些。”
“但是他还是用电击棒了啊?而且在崔迪被电击,失去行动能力之后,他很快就用刀子将其捅死,没进行进一步的折磨啊?”汪勇挠挠头,提出了不同意见,“你这说不通啊。”
“没什么说不通的,”周沙摆摆手,“许磊是个精神不正常的人,你以为他能想多少?而且邵国华前脚刚遇害,崔迪后脚就来了,中间的时间可能还不够许磊喝口水缓一下的,这种情况下正常人都非常可能发生疏漏,更别提许磊是个疯子了。”
他说到这里,被向来要求描述和推测案情时用词严谨、尊重死者的肃海瞥了一眼,后者很明显不满意他随随便便说出口的“疯子”二字,周沙没在意,咧着嘴笑了笑。
他平时对案件里的受害者也好、嫌疑犯也好,都能够保持基本的尊重,因为这些人不论犯下了什么样的罪行,终归是事出有因,终归是成人世界里的纷纷扰扰,你欠了我,或者我欠了你。
但这起案子不同。
它把原本应该天真烂漫、不被俗世污染的小孩子拉了进来,明明他们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还只是好奇地观望着这个世界,就因为他们弱小、纯洁、充满令人忍不住呵护的脆弱的美感,就不由分说地去伤害他们、摧毁他们,没有一丝生而为人的基本怜悯与同情。
邵国华那三个恋*童*癖是这样,许磊又何尝不是呢?他身为一个父亲,在那么多可以保护女儿的时候都浑浑噩噩着,任由女儿一个人去危险里一趟趟走着,然后终于有一天被危险拖进看不见的阴影里,他才幡然悔悟。
然而又有什么用呢?
他疯了,他试图杀死这些恋*童*癖来缓解一些内心的愧疚感,但是这样就能让他那个不知道流落在哪里的女儿减少一分苦难吗?
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所以,这种人值得什么尊重呢。
“按照许磊的计划,他是想好好折磨第二个上门的人,从而发泄一下心理的怨恨的,但是没想到崔迪来得太快了,他根本没做好准备。可能门一打开,他把崔迪拉了进来,还没多想,崔迪就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而开始大声呼救,——这当然是没用的,毕竟附近可以说是荒无人烟。但正是这种呼救,刺激了许磊,让他的精神变得更不稳定,他可怜的那一点点智商没法再继续处理这么复杂的情况,所以只好再一次选择了速战速决。他拿出了袭击焦永兴之后得来的电棒,让崔迪失去了行动能力,随后半是泄愤,半是失控,他用刀捅死了崔迪。”
*
不得不说,周沙的这番分析还是比较合理的,众人听了,倒也没有提出新的反对意见来。
周沙便继续说道,“而应斌是三个人中最晚遇害的那个,他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当天下午五点多了,而崔迪在两个小时前就已经遇害,也就是说,许磊有足足两个小时的时间,来安抚自己不正常的精神,理清思绪,用大脑里所剩不多的清醒和理智,来布置接下来的事情。”
“当然,这一切也确实按照他想的那样发生了。应斌毫无防备,踏进了案发现场,被许磊制伏,随后被捆绑起来,嘴里也被塞入了毛巾,然后经历了一番之前两个死者都没经受过的殴打折磨。可能是因为许磊知道金玲月曾经被咬过,也可能是因为疯子发泄愤怒的时候总是离不开抓挠和厮咬这种原始的方法,总之应斌的右耳被撕裂了,而许磊的齿痕则清晰地留在了上面。之后,许磊发泄完,痛快了,就弄死了应斌。”
他双手在半空中一拍,发出一声脆响,“怎么样,谁有不同意见吗?”
“你这么说,倒也合情合理……”章砚说道,眉头却还是皱着,“但是感觉好像还差了点儿啥,唉,我这一时也说不上来。”
汪勇倒是笑呵呵的,伸手在周沙肩上擂了一拳,“行啊你小子,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说的头头是道,我要不是注意力集中,都跟不上你啊。”
“士别三日还得刮目相待呢,你啊,得把眼珠子摘下来擦擦干净,再重新看我。”周沙故作高深地咳了两声,没绷住,又一下恢复了嘻嘻哈哈的样子,笑了起来。
“我有几个问题。”
肃海抬了抬手,他之前一直坐在角落里,安静地听着,即便没有纸笔,所有的线索也像是被自动贴上了索引一样,在脑海里分门别类地排列好。
“按照你的推测,‘11·21杀人案’并不是临时起意的,而是许磊蓄谋已久,对吧?”肃海抬头看了他一眼,把混杂在一起的线索逐一理清,“首先,许磊要知道邵国华、崔迪和应斌这三个人都是恋*童*癖,这才符合你关于他作案动机的推测。那么,许磊是怎么知道的呢?”
周沙想了想,“信息的来源可能在崔迪身上。崔迪家是许县尚留村的,村子不算大,邻居都是祖祖辈辈互相熟识的,她当初在幼儿园上班,后来无缘无故辞职,在村子里不可能没有讨论。而且金玲月的奶奶当时还去幼儿园闹过,虽然后面拿了钱息事宁人,但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也许是许磊流浪到那一片儿的时候,无意间听到别人讨论,获得的信息。”
“嗯,我们假设许磊精神失常以后,对有关儿童的信息特别敏感,所以他能够捕捉到这个信息好了。”肃海道,“那么,接下来他找到了崔迪,又顺藤摸瓜收获了其他两个人,是这样吗?”他停了一下,“以他的精神状态,这个难度会不会太大了?”
季甜摇了摇头,“不能这么说。副队你说的固然是一种情况,但也有可能是别的情况。比如这件案子里本身就是几个巧合堆积的结果。”
见众人的视线都集中过来,季甜略想了想,开口道,“首先,许磊失踪后,到了许县,又恰好到了尚留村,听到了崔迪的事情。他因为女儿的走失,对这类事情的敏感度极高,并且非常痛恨欺辱儿童的人,所以他记住了崔迪,而正在这时,崔迪恰好经过,几个说闲话的人赶忙停下,装作没事的样子跟她打了招呼,那么许磊立刻就会知道正走过来的这个人就是崔迪,接下来,他只要跟着她就好了。”
“至于邵国华和应斌两个人……”季甜沉吟了一下。
反倒是旁边的郑明光说道,“按这个思路来说,倒是简单地多了,从实际来看,也更有可能。——说不定许磊原本的计划就只是要杀了崔迪,而平常崔迪都在家进行直播,他很难找到机会,而11月21号当天,因为她去了新河八坊,那附近又没什么人,所以许磊就抓住了这个机会。至于邵国华和应斌,那纯粹是买一赠二,运气来了。”
他开了个小玩笑,只是没人有心思笑。
肃海摇摇头,“别忘了,在刚才的推测里,许磊首先杀死的是邵国华,其次才是崔迪到达案发现场。如果许磊一开始只是跟着崔迪,想要把她杀死,那他为什么会先一步找到了邵国华呢?”
“呃……这倒是。”郑明光挠了挠头,想不出来,干脆用胳膊撞了撞旁边的汪勇,“赶紧的,该你给大家贡献点儿新的解题思路了。”
汪勇无辜地看了他一眼。
陈佳期道,“那会不会是这样……在许磊跟着崔迪、图谋下手的这段时间里,崔迪和邵国华、应斌两个人见了面,并且约定了11月21日当天在新河八坊见面,被许磊知道了,所以许磊才抢先了一步过去。”
她说的这种也比较有可能,肃海接受了,点点头,又道,“好。那我们倒回去看,在最开始的会议上,我们分析第一个死者焦永兴之所以遇害,是因为凶手想要属于他的那根电击棒,用来作案。那么就是说,许磊至少是在11月18日之前知道崔迪的消息,然后11月18日当天杀害焦永兴,取得电击棒,而三天后,将崔迪三人杀害,没问题吧?”
众人回想了一下这一连串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第一次开案情分析会议时候讨论的内容,都点了点头。
“许磊为了下一个阶段作案方便,所以盯上了焦永兴,将他杀害,夺走了他的电击棒。然而在‘11·21杀人案’中,三个死者里,只有崔迪身上有电击过的痕迹,而她恰恰应该是三个人里最容易制伏、理论上来讲最不需要用到电击棒的那个,这怎么说?”
“我懂副队你的意思,你是说许磊在‘11·21杀人案’里的所作所为,和我们之前推断的他杀害焦永兴的动机不符。”周沙道,但随即他又说,“不过我个人觉得,这并不是什么问题。”
他咧着嘴笑了笑,身体后倾,似乎是想靠一会儿,然而稍微仰倒了一下,他就意识到了现在身处食堂,身后是没有椅背的,只好半途又把腰背挺了起来。
“许磊是个疯子啊,”他说,“猜测疯子的思维,这事儿能干吗?试想一下,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个正常人,那他这个前后矛盾的举动是说不过去,但是许磊是吗?许磊不是啊,就他那精神状况,不是我说,之前的病例档案你们也都看见了,——他跟正常人不一样,一会儿一个想法是很正常的。他一开始说不定都没有想到武器这回事儿,就是走路上看见焦永兴喝多了,拿着个电击棒,对着灯箱又打又砸的,他灵光一现,当下就想着要把这个电击棒搞到手,为此他杀了焦永兴。可是真正拿到之后呢,他不一定真的就会用啊,而且11月21号案发当天,在短短几个小时里他连续杀了三个人,尤其是邵国华和崔迪,他们两个就是紧挨着的,这对许磊的精神一定造成了某种刺激,他情绪一上来,哪还想得到其他,当然是怎么顺手就怎么来啊。”
要是放在一般案件里,他这个说法充满了不严谨,完全是随意所欲、异想天开的,但是偏偏许磊确实是个精神有问题的病人,一切的不合理放在他身上,就如同在一堆乱麻里又扔进去两根金银线,你觉得它们是有些突兀,但是却和周遭离奇地统一起来,形成一个乍看上去竟然还算颇为和谐的整体。
肃海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确实还停留在以前的思路上,总是不自觉地去拿一个正常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衡量许磊,想要给每种行为、每个状况都找到一个“符合逻辑”的出口,却忽略了许磊本身就是充满了矛盾、是不合逻辑的。
这样一来,“11·21杀人案”的大致情况都已经浮出了水面,剩下的一些细节,包括许磊是不是确实曾经去到过尚留村、能不能找出他跟着崔迪的证据,都需要后面进一步的派人前往核实。
“是我想偏了。”他干脆地承认道,“那接着往下走吧。——郑菲菲是什么情况?”
话音刚落,章砚举了举手,“郑菲菲这块儿是我负责调查走访的,我来说吧。”他一边说,一边摸出了手机,熟练地打开备忘录。
跟二队几个人受两位作风老派的队长影响,平常喜欢用纸笔记录案情的习惯不同,章砚是隔壁一队的人,完全没有被带跑偏,还是觉得现代化的工具方便省事儿,一般有需要记录的情况,他都是用录音笔加手机。
“郑菲菲,二十七岁,未婚,籍贯新平市,”章砚说道,“她父母死得早,小的时候一直养在她舅舅家,她舅妈对此多多少少有点儿意见,虽然说不至于多苛待她,但是肯定也看她不那么顺眼。郑菲菲本人对此十分有觉悟,再加上她本身成绩不怎么样,所以念完初中就不再上学了,而是跟着同村的人一起去南方打工。中间陆陆续续回来过几次,每次都呆的时间不长,不过倒是买了好些东西给她舅舅一家,也给了不少钱。她表妹之前上大学,她虽然人没在,但还是打了五万块钱给她舅舅,倒是让她舅妈有些不好意思。一直到三年前,她彻底不干了,辞了工作从南方返回,在长贤新区租了一家店面做生意,就此定居x市。顺带一说,她在长贤新区世纪大道附近开的那家便利店,跟她最后死亡的地方非常接近,直线距离不超过二百米,就是拐了个弯儿的事情。”
郑明光“嗯”了一声,有些疑惑,“这有点儿意思。我记得一开始说,案发现场是个僻静的小巷子?”
“对,”章砚点了点头,“准确地说,是条人为开辟出来的小路,这条路唯一通向的地方,就是世纪大道南边的一个村子。”见众人好像还是有些不能理解,他索性调出了案发现场周围的照片来,“你们看,这就是死者被发现的地方。”
*
照片里的郑菲菲穿着一件枚红色的毛衣,下身是一条黑色的打底裤,一只脚上还套着拖鞋,另一只脚光着,整个人面朝下的趴在地上,就在她脑袋旁边,还有一个土坑,里面积寸了前些日子所下的雨水,此时已经跟泥土混在一起,变成污浊黄汤,上面甚至还漂浮着一片糖纸。
“世纪大道旁边的村子叫李杜村,不过跟那俩诗人没啥关系,就是随便叫的……这个李杜村的地理位置不太好,刚好在世纪大道和建设路交汇的地方,又两边都不挨着,从世纪大道这一站下来,还要往南走个大概两公里才能到,非常的不方便。村民了为了图省事儿,干脆从前面,也就是郑菲菲死亡的案发现场,人为开辟了一条小路,这条小路刚好通往李杜村的北门。久而久之,村民们大多选择从这条路上出行,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这条小路因为是村民自己开辟的,所以整条路上一盏路灯都没,白天还罢了,到了晚上,整条路除了最外面靠近世纪大道的那二三十米,其他地方黑得简直让人怀疑人生。”
“那郑菲菲大晚上没事儿跑到那儿去做什么?”周沙啧了一声,“她的死亡时间是12月2号的凌晨,我没记错吧?”
“对,准确地说,是凌晨的十二点半到一点之间。”
“她遇害的这个地方,距离路口有多远?”周沙又问。
“不深,大概八十米左右,但已经是灯光照不到的范围了。”
“现场没发现手电、手机之类的东西吗?”
章砚摇了摇头。
“这就奇了怪了,她在那儿开店三年了,旁边这条路一到晚上就黑黢黢的,她不可能不知道。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要过去,总得拿个什么照明吧,她就这么摸黑走,不合理啊。”
肃海道,“两种可能:一,她确实拿了某种照明工具,但是事后被凶手带走了;二,照明工具是凶手的,她和凶手同行,所以她不必带。”
“呃……”陈佳期犹豫着,有些期期艾艾地说道,“可是凶手不是许磊吗?她跟许磊认识?”
汪勇一拍大腿,也想起来了,“是啊!她身上不是还发现了许磊的牙印吗?”
这个情况明显让众人都觉得有些疑惑。
郑菲菲和许磊认识?不太可能。郑菲菲少年时代就去了南方打工,中间回来的次数寥寥无几,三年前在x市定居,开了这家便利店,生活就更加简单了。她几乎是每天都守在店里,连进货都是请人送上门来,据李杜村的村民讲,这三年来她只有过年的时候会把店关上两天,回新平的舅舅家,但是一般年初三就回来了。
反观许磊,他是平常活动的范围都是在x市,女儿走丢后,他就被父母接回了T市老家。这两个人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似乎都不太可能牵扯上关系。
但是要是说郑菲菲和许磊不认识,也不太可能。如果真不认识,她大晚上的,跟着一个陌生男人去黑灯瞎火的小巷子里,这不是更奇怪吗?
“那个,我去郑菲菲舅舅那个村子打听情况的时候,听到一点儿别的消息,但是没什么根据啊……”章砚犹豫着开口,“听别人说,当年郑菲菲跟着同村的人去南方打工,干的并不是什么正经工作,带她的那个人是个夜总会的小姐,所以她很有可能也是……不过这都是小道消息,捕风捉影的,没个准儿,她舅妈后来不是拿了她的钱嘛,可能觉得有点面子上过不去,还因为别人这么说她,差点找上门跟那人打一架。”
“哈?”汪勇愣了一下,随即有点后知后觉,“不过也有可能,她表妹上学,她一出手就拿了五万,以她的学历,打什么工能挣这么多钱啊?”
肃海敲了敲桌子,“别说这些有的没的,她去南方打工,具体做什么工作,跟她遇害有关系吗?”
章砚想了想,“说不定是许磊来嫖她,俩人儿去乌漆抹黑的小巷子里办事儿了呢,这不就解释了她为什么会跟一个陌生男人去小巷子里了嘛。”他顿了一下,“许磊虽然精神不太正常,但生理上是没问题的啊,还是个正当壮年的大老爷们儿,有需求不是也正常嘛?”
他这一番话让几个男性都忍不住低低地笑了出来,唯独肃海不为所动,冷静地指出这个猜测里不合理的地方,“许磊是一个月以前失踪的,技术部一直监控着他的银行账户信息,没有发现任何交易。就算他失踪的时候身上携带着现金,以他后来那种状况,生活靠父母照料,身上的现金也不会太多。一个多月过去了,他应该也花的差不多,那他拿什么吸引郑菲菲?而且,他又是从哪里知道,郑菲菲当年干过这一行?”肃海摇了摇头,“你这个推测没道理。”
“就是啊,”季甜道,朝章砚伸出手,把他的手机拿过来,又仔细看了看案发现场的照片,“而且你们发现了吗,郑菲菲当时上身穿着一件枚红色毛衣,下身穿一条打底裤,可是这种打底裤并不是单穿的啊,肯定要配短裤或者短裙,而不应该就这么穿着出去了。假设她跟许磊是嫖*客和妓*女的关系,她完全可以让许磊进到店里,店里暖暖和和,不比外面寒风凛冽舒服啊?退一步来讲,就算许磊不愿意进来,一定要她出去,她也不至于就这么衣衫不整地出去了啊。”
“哈……那什么,”章砚干巴巴地笑了笑,“我就随便那么一说,你们别太在意哈……”
郑明光朝他脑袋上拍了一下,拿出前辈的姿态瞪了他一眼,“你也太随便了,给我多少收着点儿。”
陈佳期忽然问道,“案发现场附近有监控吗?”
“有一个,但是离得太远了,根本没拍到什么。”章砚从季甜那儿拿回自己的手机,往后翻了翻,“从监控来看,当天晚上郑菲菲曾经短暂的出去过一段时间,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垃圾袋,应该是去倒垃圾,便利店的门虚掩着,这是十一点零八分的事情。她倒完垃圾回来,在距离店门口七八米的地方停了一下,左右看了看,似乎在找什么,然后又没事一样,回到了店里。接着就是十二点二十三分,这是她往常打烊的时间,——之所以这么晚是因为世纪大道是地铁一号线的站点之一,末班车十一点四十五分从东边的柿园发车,十二点十五分左右到达世纪大道,这一波人流基本上是她一天最后的客源,所以她通常会在这之后关店。”
说得多了,觉得喉咙里有些干渴,章砚端起杯子的时候才发现里面已经空了,一旁的汪勇看见了,笑了笑,把自己的杯子递给了他。
章砚喝了一口,继续道,“郑菲菲去关门的时候,动作明显迟疑了一下。她把外面的卷闸门刚放下一半,就停住了,扭头朝左边看去,应该是看到了什么,然后她犹豫了一会儿,就朝那个方向走了过去,后面就再也没回来。从时间上来看,她应该在之后的几分钟到十几分钟里就被杀害了。”
“也就是说,许磊当时是站在她的店门口的?”周沙问道。
“没错,但是因为监控的距离受限,再加上光线非常昏暗,所以根本看不见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章砚道。
“啧,这可真是……”
“郑菲菲在整个过程里,有两次明显的迟疑。第一次是她倒垃圾回来,快走到店里的时候,第二次是她准备打烊,正放下卷闸门的时候,”肃海的食指不自觉地轻点着桌面,“这两次的迟疑不应该是相互独立的,有可能是第一次某件事引起了她的注意,但是她当时并没有太放在心上,所以只是停顿了一下,就回到了店里,而等到她出去拉卷闸门的时候,那件事情又出来了,这一次,她决定过去看一看,没想到就遇害了。”
“许磊可能会做什么事,或者他当时是什么样的一种状态,才能引起郑菲菲的注意呢?”郑明光不由思考着。
“说不过去啊,不管许磊到底当时在干什么,他也是个身高一米八一的大男人,当天又是大晚上的,路上没一个人,也没灯,郑菲菲一个小姑娘……”周沙说到这里舌头好像被火烫了一下似的,觉得不太对,赶忙换了个词,“一个身单力薄的女人,她怎么胆子这么大,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过去了?这还不如说她跟许磊互相认识,所以没想那么多。”
“你这解释更不靠谱,他们怎么认识?”章砚道,“还不如我那个,许磊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郑菲菲的过往,特意找过来买*春。郑菲菲以为是生意上门,当然没想到对方是存了杀心,不想跟她开车,只想送她上路。”
“……”
肃海无声地看了一眼郑明光。
自己队的对员一再拿死者出来调侃,郑明光感觉一队的脸都快被丢完了,不由有点儿恼羞成怒:“章砚,最后一次,要是再满嘴跑火车,看我踹不死你。”
章砚住了嘴,但还是悻悻地道,“我也是提出一种思路,这种可能还是存在的啊……”又被郑明光狠狠瞪了一眼,把剩下的话吞进肚子里。
周沙咧了咧嘴,挑挑眉,一脸“叫你小子说话不注意”的揶揄,又道,“许磊和郑菲菲难道就不可能认识吗?我不这么认为。刚才咱们是分析过了,从两个人的所处环境、社会地位、交友情况等等一系列的因素出发,综合考虑之后,认为他们两个人之间应该不存在交集,这没什么,思路也正常。但是我们总是忽略了,就是因为这是正常思路才不对啊,许磊他压根不是个正常人啊。”
郑明光对自家队友的胡说八道听不下去,不代表就能听下去别人的,当即反驳道,“周沙同志,你这个想法不对。不能因为许磊的精神有问题,你就专门拿一些邪门歪道的想法去套他,——当然我不是说你邪门歪道啊,就是打个比方。一个人,就算他精神上有点不正常,但是说话做事,总要遵循一定的基本法吧,就比如疯子也吃饭,你见过哪个疯子吃屎的。”
“……”
“噗——”这个突如其来的比喻一下把大家逗笑了。
肃海嘴角扯了扯,有点无奈,他总算知道章砚嘴里没谱的习惯是来自谁了,毕竟连郑明光这个副队长一不留神就会放飞一下。
“咳,别笑啊,”郑明光咳了咳,试图把气氛端正回来,“我就是比喻一下,你们领会精神,领会精神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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