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寂 踏繁华》第二章 俘虏

    这支小小的骑兵部队不知道,其实此时他们已经快要踏进这片大荒原的深处了,他们只知道自己一直被这些不知好歹的蛮族士兵们追杀,然后“被迫”穿上了这些蛮族的衣服来躲避蛮族的巡逻兵。
    “如果能找到一支商队就好了…”小五又开始嘟嘟囔囔。大聂虽然和蛮族势不两立,但是仍然不禁止边境贸易,大荒原虽然环境恶劣,食物和水都非常匮乏。但牧草资源丰盛,加之蛮族历代不事种田,喜欢游牧,所以蛮族的毛皮牛羊资源非常丰富,而且大荒原上的各类金属资产并不匮乏,反而是大聂每年要向蛮族进口非常多的钢铁金属资源。
    所以说,荒原并不是真的“荒”,边境居住的民众,由于秦州地区水草不甚丰茂,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组织一支商队,在商队的庇护下和蛮族的部落进行交易,这样蛮族们可以得到中原的粮食医药之类的必备物资,中原可以得到蛮族的金属和牛羊之类的资源。
    在每年的夏天和冬天,耀星(就是这片大陆的太阳)高照的时候就是商队最活跃的时候,在那时蛮族和大聂会几乎不怎么交战,各自休养生息。在这个时候商队就会带着粮食和商品,用边境特产的马匹携带着这些商品,来到蛮族部落和他们进行不怎么公平的交易,比如如果你想和蛮族换一斤精铁,就要付出半斤粮食。半斤粮食在大聂的内部,也就是一斤粮食价格的十分之一而已,双方的交易是有很大的贸易顺差的,所以很多人对与蛮族进行商业贸易这件事情趋之若鹜。
    “按道理来说,现在是大聂和蛮族不怎么交战的夏季,为什么到现在为止一支商队我们也没有见到?而且这一路上,虽然看地上有很多脚印和马蹄印,但是我们除了遇到了几队蛮族的巡逻兵和一些动物外,什么也没有见到?”瘸子提出了疑问,蛮族的巡逻兵,大多都是衣不蔽体,武器也不怎么全的下级士兵。因为蛮族都是天生的骑兵,而且属于游牧民族,对他们来说领地并不是那么重要,而且部落是随着水草的移动而进行着迁移,所以用来巡逻的士兵也不是正经的蛮族掠夺者,而是一些牧夫之类的平民。
    “对啊,我也感觉很奇怪,就好像蛮族们虽然经常来往这片地域,但并不敢在这里经常待下去一样…”朗叔突然悚然一惊“难道…?”
    “是的。”一直沉默寡言的少爷说话了。“少爷你也猜到了?为什么不要说?”朗叔问道。
    “之前的时候我并不是太确定,而且在我们行军的过程中没有遇到阻碍…我也没有太过于深究这件事,现在被你这么一说…”
    “看来我们有麻烦了。”朗叔叹了一口气。
    突然,荒原的前边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马蹄声,看来是有个骑士在向他们这边行进。众人的精神立马就紧绷了起来,可看到那人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原来是去探路的大头。
    “大头,你在前面发现什么了吗?”朗叔等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大头接近了之后问道。
    “前边,前边有一个部落!”大头喘着气,“我在那个部落里发现了几个俘虏,是我们的人。”
    “我们的人?你确定?”
    “是我们的人,我不会认错,那是策马镇的游骑兵,我亲眼看到的,绝对是。里边有个人叫老张,当年参加游骑兵训练的时候我们被编进过同一个队伍!”
    少爷耸了耸肩膀,朗叔陷入了沉思。
    “我们得救他们!”小五有些激动“我们是光荣的大聂游骑兵!难道不该互帮互助吗?”他看着朗叔,“游骑兵不就应该为别人牺牲吗?我们如果不救他们,那么我们身为游骑兵的尊严何在?”
    “我认为吧,我们不该救他们”大头说话了“毕竟为了什么一对俘虏去冒险太不值得了,我看他们那只部落有很多的战士。”
    “我们无能为力,但一定要救。”少爷说道“我们没什么办法了,后边是追兵,前边不知道还有什么危险。”
    “难得你居然支持小五的想法,”朗叔说到“我以为像你这么冷静的人不会支持小五的办法。”
    “我同意少爷的观点。”瘸子也这么说道。
    “好,已经有三个人支持这个观点了,大头,你还支持你的观点吗?”
    “虽然不支持,但是少数服从多数,我没有异议了。”
    “那好,”朗叔拔出他的铁剑“向那个方向进发吧。”
    这是一支不大的部落,名字叫做银额氏族,他们拥有三百名光荣的部落战士,十五名大祭司,他们的首领叫做飞虎-银额,飞虎作为一名光荣的部落首领,可以说是既勇敢又有智慧,他参加过三次对大聂的边陲掠夺,亲手斩杀过十五个大聂士兵,这些士兵都被他割下了耳朵,放在他的战利品柜子里,作为荣誉的象征。
    作为一个传统的蛮族氏族,银额部落的建筑都是游牧民族们所喜爱的帐篷,他们的男性头戴皮毛帽子,穿着用毛皮做好之后涂上动物油脂的皮甲,这种皮甲制作精良的话就可以抵挡大部分的刺伤,可它们对重甲兵的铁锤没有什么提防力,银额氏族的女性们都穿着正常的皮毛衣服,成年的劳作和工作使她们失去了女性的柔美,反而有一种英气——蛮族女战士并不少见。
    在朗叔所带领的这支小队到达之前,这支部落发生了一些骚乱——有几十个陌生的战士带着一队俘虏,到达了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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