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路仓皇着狂奔回家,踢开房门,已是全身脱力,双腿直打软。
“给……给我杯水,渴……渴死了……”我背靠着门,狂喘气,我疑心快要把五脏六肺全给喘出来,阿蓬那厮到是一派悠闲的靠在我床上戴着耳机听音乐,将一双巨大的球鞋底特写摆到我面前,还羊癫疯似的不时抽搐几下。
这死小子,居然明目张胆的无视我,气死我了,“你……你……”我一手叉腰,一手指向阿蓬的鼻子,摆开张八皮的架势就准备开口骂人,无奈,一时间顺不过气来,只又好弯下腰去,用双手撑着膝盖,一番调息吐纳。
过了会儿,我终于接上一口气,冲到床边,一脚踢在那死人身上。“叫……叫你装尸体,不理人!”
“啊,啊,小孟孟,你回来了!”蓬大仙这才如梦初醒,咧开嘴,扯出一个貌似惊喜的笑容,从床上跳起。“怎么才到家呀?淋雨了吗?全身都湿了呀,咦,雨不是停了好一会了吗。”
拜托,我那是汗好不好。
“快擦擦头发,当心别感冒了。”
这下换我倒在阿蓬刚躺过的位置,阿蓬则开始忙不迭的帮我倒水擦汗,手忙脚乱的拿了蒲扇在我身边猛扇。
“怎么喘得这么急?小脸也涨得通红,跑回来的吗?小孟孟遇到大灰狼了?遇到大灰狼可是要找哥哥我喔,警察叔叔也不管这事儿呢。”我无力的翻了个白眼,这孩子一定又是哪根筋不对了,果然是母爱狂泛型,这么大个人讲起童话来一点儿也不难为情。
“今天哥哥特意带了小酒来,庆祝庆祝……”
“啥?”我立马警觉,一把翻身从床上坐起来,抓过扔在床角那只酷似米袋子的背包,包口朝下,提在手里一阵狂抖。阿蓬和他的一个朋友合租一间地下室,他总说呆在地下室里时间久了,就会变成发霉的仓鼠,所以时常会背着他的大米袋满脸落魄的来敲我的房门,像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犬,可事实上,收留这只流浪犬绝对是自找麻烦,他会将整间屋子顷刻间变成他的狗窝,满屋子留下他的气味和痕迹,最重要的是,一定不能让他喝酒,他喝醉了绝对是可以折腾死人的大事件。
包里的东西稀里哗啦的全被抖落到床上。一串天使钥匙链、一只蛙嘴尼龙钱包、半包香烟、几张打口CD、被翻得书角翘起的几本地下音乐杂志、一条干净的白色四角短裤……我面容严峻的一一扫过这些零碎,当目光落到那条弹力小内裤上时,阿蓬脸上闪过一丝可疑的羞涩,一边小声说道:“这个,天气太热,总不能不换吧,穿你的又嫌小,这次再撑破了,可就不好了,这条呢,虽然也不大,不过有弹力的,还很透气……”
阿蓬声音越来越小,头越埋越低,我终于忍无可忍的大喝道:“拿出来!”哼,在乱扯些什么,少给我装糊涂。
“啊?”阿蓬抬起头来,一脸茫然。
我见他扮白痴扮得如痴如醉,懒得再多费唇舌,直接说道:“酒呢,藏哪里了?上次吐了我一身,这次还能让你喝?我傻呀?”
“喔,我还以为……”阿蓬长嘘一口气,变戏法似的笑眯眯的从床下拎出五六罐贝克黑啤。“等等,你先别恼,哥哥今天有好事儿,才想和你一起庆祝的。”
我一把抓过那几罐啤酒,揣在怀中,问道:“什么好事儿?捡到金子了?”
“呵呵,小财迷,以哥哥这等人才,可不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吗?”阿蓬无视我在一边做狂呕状,继续说道:“我找到工作了,在Yellow Submarine驻唱,那儿有多酷,你一定无法想象,KL最著名的自由音乐集散地,全城最有才华的创作人都爱聚在那儿,你会觉得连用来呼吸的1/2秒,都是在浪费生命。”
阿蓬脸色红润,双眼闪闪发光,连我看了也不免感染上一些兴奋。“嗯,听起来棒极,不过,你还是不能喝。”我冷酷的说。
“小孟孟……”阿蓬又露出小狗一样哀求的神情。我依然不为所动。
“不光是我一个人的好事儿,我和老板提过了,你也可以去面试,他们会喜欢你的琴声的。天使一样的演奏,他们会被你迷住的。”阿蓬双手交叉相握放在胸前,满脸梦幻,作祈祷状。
嗯,听起来也不错,反正荔丹依斯迈道那边短期内是不能去了,我暗自思量着,脸上终于开始化冻:“就一点点,不能再多了。”
我话音刚落,阿蓬就跳起来抱住我:“哈哈,就知道小孟孟最好了。”
“走开!走开!快要被你捂死……呼吸不过来了!!”我一边愤力推他,一边纳闷,就算是只大型犬,也不带这么撒欢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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