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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纵然就算鸡肋,也必先尝一尝,尝过之后发现确实食之无味,弃之又何惜?因此我收起心头的不快,开始在蔬菜公司上班了。
毕竟年轻,所有的郁闷都会像轻风驱走黑云一般,来得快去得也快。那天晚上,我在一个远房亲戚家借宿,他们一家对我极为热情,但我还是感觉拘谨,心想等领到工资,就可以自己去租一房子。从此有了属于自己的天地。
第二天我一早就去上班,公司还没有人,不久有人陆陆续续的到来,都奇怪的看我一眼之后便各自进房。好不容易看到昨天那个妇人到来,我赶紧迎上去。她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我,然后问:“你来干什么?”
“我来上班呀。”我觉得这话好不奇怪,我分工到这个单位,她却问我来干什么。
“呵呵,昨天忘记跟你说清楚了,你不用上班的。”她笑了,仿佛这真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
不用上班?心头的疑云越发浓重,哪有这样的单位?虽然早听别人传说,吃上了国家粮,就是坐在办公室里,一张报纸,一杯清茶,过的是神仙般的日子,可那毕竟也要上班呀,也要坐在办公室里呀。
这个女的姓刘,我就叫她刘姐,是办公室主任,其实整个办公室就她一人,领导是她,干事也是她,收发是她,打字也是她,就连清洁工,也没有第二人。她留着齐耳短发,全部染得金黄,喜欢穿着一条黑色皮质短裤,裤腿刚好能遮住里面的裤衩,她长得虽然并不漂亮,但打扮倒是挺时髦的,也并不缺乏性感。
她初见我有点傲慢,后来就显得很和蔼,也很喜欢说话,手中叼着一支烟,对我滔滔不绝,我才知道,我们这公司,虽名为国企单位,其实已经濒临倒闭,不过是国家暂时并未放手,用些拨款供养着而已,就好像一个从悬崖摔落的人,被挂在了半山腰的树上,虽未死,但也并不能救上去,掉下去只是时间问题,所以倒闭已经是迟早的事。譬如一个得了绝症的人,只靠用氧气,挂水维持着生命而已,但能维持多久呢?
“单位的人早已经走得差不多了,有关系的人早另择好单位,或高升,或调动,或分流,没关系的人,也都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南下打工的,市上摆摊的,都有,总之,就没有几个留在单位上班的,因为除了几个领导,和一些必留的人员外,其它的人来上班也没有事,而且上班不上班,工资都一样,生活费。”
生活费?那是多少呢?
“你不知道?或三百,或四百。”刘姐红唇上的烟头在闪烁,这话并不让我的心冷,三四百也不低啊,对于从农村出来的我,虽称不上满足,但想想,生活费,节约一下,只怕真够用了,更令人高兴的是,以后有的是时间,无论是打球,看书,还是写作,这对于我来说都太重要了。何况纵然有个很好的工作,我也并不认为我就这样碌碌无为一辈子,我相信我是蛟龙,终非池中物,暂时的好坏有什么关系呢?将来总有一日,我会一飞冲天的。
“你想上班,每天早晨去菜市场卖菜就是。”刘姐戏谑的对我说。我笑笑,虽然出身农村,可叫我去卖小菜,我并不认为自己沦落到这种地步。
第三章 那些绚烂的青春(二)
我住在远房亲戚家,虽然别人很好,可不安在我的心头与日俱增,但还没发工资,就算发了工资,这点钱也不足以现在就让我去租房子,所以搬出去的梦想一时无法实现,不用上班,我也不想整天呆在别人家里,也不想回到自己那个老乡村去干农活,一来受不了那苦,二来丢不起那人,好歹我现在也是国家工作人员了,若是回去,谁会相信我干着农活还有工资拿?唾沫星子都能把我淹死。于是我每天清早便出去,直到晚上才回到亲戚家,一整天里,最喜欢去的地方有两处:一处是新华书店,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看书,但站久了太累,坐在地板上也并不好受;一处是体育馆,说是体育馆,其实就是一个篮球场,那里经常举行一些篮球比赛,我去看看,他们休息时,我也下场去一起捡几个球玩玩。
一天我又坐在篮球场边上看球,中场休息的时候,一个帅帅的年轻小伙子走到我面前,径自对我说:“你也一起来打吧。”
我挠挠头说:“你们这不是比赛吗?”
“什么比赛,不过朋友间玩玩。”
我知道在体育馆打球可是要收费的,而且不便宜,所以除了比较正式的比赛,一般人玩球,或朋友间切磋,都是到学校的球场去打,朋友玩玩而到这里来,真的是太奢侈了。
于是我认识了魏平平,和其他一帮球友,当然,最熟悉的还是他。我觉得他有一种很亲和的魅力,这在男人身上,我很少见。
他长得很帅,是那种真正的帅,高大健壮,却不让人感觉粗鲁,一张脸不减清秀,身材也可以用苗条来形容,总之,他的漂亮是男人的美,不会让人感觉娇气,也是女人的美,让人看着心情柔和。
我觉得他和我就是一类人,就连长相也是一类的帅气,他在球场上奔腾如虎,生猛异常,带球过人,无人能挡――当然,这是我和他搭档的时候,如果我和他对手,他就未必过得了我的这一关。他投篮的样子也非常帅气,双手轻轻一甩,球在空中划过一条柔美的弧线,刷的一声,从篮筐里灌入,看得场边的美少女们疯狂尖叫,掌声如雷。
我的动作和他的一样唯美,但我喜欢把球直直的砸进篮筐中,我觉得这让人感觉更加震憾,更加直接,但我每次把球投进篮筐时,收获的尖叫和掌声无法跟他比,不过,也不少,这让我多少有些臭美。
有一天我又去球场,这一天魏平平没有来,几个经常一起打球的人我也没看到,球场上已经在进行着一场比赛,边上密密麻麻的坐着许多看客,人数这么多,这是第一回,以前再隆重的比赛,看客也是稀稀落落的,我看了一下,知道是人民完小的教师和一中的老师在比赛,并不是正式的,但因为这两个队是宿敌,历来在县里组织的比赛中,总是他们两队争夺冠亚军,各有胜败,因此虽然不是正式比赛,他们却似乎看得很重。我看了一下比分,一中已经领先11分了,
人民完小打得还是很迅猛,但分数的距离始终保持着,没能拉近,眼看只剩下最后一节,我知道他们败局已定,后面没什么看头了,于是摇摇头,打算离开,便在这时,我听到场边一个惊喜的叫声:“林云,你怎么也在这里?”
我回过头,于是看到了那倩,一年不见,她就像春天的禾苗一般在疯长,原来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而现在,高挑的个子,婀娜的身段,美丽的脸庞都无不让我惊讶。她似乎新近刚做了头发,一头黑发笔直得像春天的垂柳,没有染色,只是黑得乌亮,光可照人。她看着我,一脸惊喜的样子。我发现她真的很漂亮,在学校的时候,倒没怎么注意,而且她的性格似乎也极为开朗,不知为什么,在学校的时候,我却几乎没跟她说过几句话。
碰到老同学,我也挺高兴的,但她那兴奋的样子,倒让我有些受宠若惊,曾经在学校的风头又涌上心里,原来就是在这样美丽的女孩心中,我也是重点,一种虚荣感,像一阵风一般把我吹得轻飘飘的。
两人说了会话,场上第四节已经开始,一阵掌声,是一中又入一球了,那倩微微皱眉,忽然又开心大笑,像一湖春水滟开了涟漪,像一朵海棠突然绽放,一边拉着我的手就走。
手心传来一股温柔,暖暖的让我感觉似乎伸进了温水。我正莫名其妙的时候,她已经拉着我到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面子,那男子面相还英俊,只是脸上痘痘太多,三角眼里射出的光有点凶,这便是人民完小的副校长,刘一民,这次比赛的临时教练。
“刘校长,这是我同学林云,篮球可棒了,是我们学校校队的骨干,让他上场帮我们打吧。”那倩兴奋的说着,脸上飞起一朵红云,好像发现了什么金宝似的。刘一民却只是疑惑的打量着我,像是菜市场上买菜的主妇打量着肉的肥瘦,掂量着菜蔬采摘的时间。旁边人民完小的啦啦队看着我,也是满脸不信任的角色,我的傲慢的心性受不了这种怀疑,尤其是在我最为得意的篮球领域,因此心头大怒,面上微窘,所有的得意烟消云散,暗暗责怪那倩太过孟浪,正想拂袖而去,谁知刘一民却点点头,说:“那就让他去试试吧。”
若是平时,我肯定还会推辞几下,但今天,我根本就没有推辞的表示,我必须证明自己,当得起那倩的推荐,要让他们明白,他们刚才那种怀疑的眼神是多么的错误。
我接过那倩递上来的球衣迅速换上,就跑上了场,因为急着证明自己,跑得特别欢快,但队友们一来认生,二来不熟悉,都根本不传球给我,我跑了两下,连球都没摸到,我想像到那倩那失望的眼神和刘一民等人嘲弄的嘴脸,心头特别不快,但我很快的就镇定了自己,而且打出了水平,两次断球,然后一投而中之后,终于让队友们明白了我是救星,是他们转败为胜的希望,是能够力挽狂澜的人,于是瞬间成了球场的中心。
许多年后,那天的情景依然会时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来,虽然对我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对别人,包括我为之战斗的那些人,他们可能根本就已经忘记了这么一回事,忘记了我这么一个人,但我相信,那天是我人生当中很重要的一天,那一天我在场上跑动的姿势,投球的样子,断球的动作,每一个微细的场景,当时并没有在意,后来却都记忆犹新。当别人把球传给我后,我轻巧的转身,双手微扬,篮球像一把刺穿敌人心脏的利剑,漂亮的贯穿篮网,篮球在空中划过的弧线,就好像一道彩虹。
于是周围掌声四起,欢呼大作。
当最后一分钟,我以一个漂亮的远投三分,以两分微弱的优势结束了这场战斗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乔丹最后一场球的情景,也是以一个三分,在最后两秒中转败为胜,为芝加哥公牛夺得最后一次冠军。我的心中忽然涌上了一股王者之气,在那一刻,我觉得我是无敌的,不只是篮球,干什么我都应该是无敌的,我当时豪气大发,连日来因为工作不如意的郁闷全部像烟云一般消散了,我相信,成功,必将不远。
其实最为高兴的人并不是我,而是那倩,是她发现了我,推荐了我,又为她们学校取得了胜利,而我,是她的同学,她有理由为此骄傲。
晚上吃饭的时候,和对手们是坐在一起的,济济一堂两桌人,大家频频向我敬酒,无论是队友还是对手。
对手们总是问同一个问题:“这位老师叫什么名字?怎么以前没见过?是你们学校新来的吗?”
人民完小的人都笑而不否认,我便也只是笑笑。
第三章 那些绚烂的青春(三)
从此之后,我跟那倩的接触就渐渐多了起来,原来她毕业后,便分在人民完小当教师,她上的并不是师范学校,却为什么能进学校,这让我很是疑惑,其实说穿了也没什么,不过两个字,“关系”而已。她并不授课,好像是在财务室吧,工作清闲,时间充裕,来去自由,总有许多人追她,这当中有她的同事,也有其他的人一些人,所以几乎每天都有人请客吃饭,唱歌,跳舞,她每回都必定叫上我,我反正没事可干,乐得混吃混玩,当了多少灯泡!
她确实长得比在学校漂亮多了,也许是因为原来在学校穿得朴素甚至寒酸,看不出美丽来,而现在,一身亮色连衣裙,或一条紧身牛仔裤,身上该凸的凸,该凹的凹,曲线玲珑,脚下高跟鞋,走起路来如风摆柳,让她显得无比的婀娜多姿,她身高有一米七,我也只不过比她高了五公分,而跟在她屁股后面追她的那些男子,没有一个长得高的,她再穿了高跟鞋,跟她站在一起,加倍的不相称。
有一回说起她的追求者,她不屑的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我说怎么?他们都不错啊,个个有钱有貌,对你还那么的热烈真诚。你为什么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说:“我怕答应了他们,他们会难受。”
我不禁有些愕然,他们为了追求她,无所不用其极,用心之苦,花力之大,我是有所感受的,怎么她答应了,反而会难受呢?
“如果我跟他们好了,想吻我还得用楼梯,多难受。”说完嘻嘻而笑,样子泼辣中不乏羞涩,这是个与学校时期完全不同的那倩,记得那时候她总是文静的坐在自己位置上,别说高声玩笑,话也不轻易说。未语脸先红,怕羞是她的特征。
我不好意思说什么,当时的我也还不乏腼腆,“如果跟我好,我低头就可以吻到你了。”一句话到了嘴边又收了回去。
后来我跟她说起这事,她笑问:“当时你怎么不说出来?”
我问她:“如果我说出来,你会怎么办?”
没有期待的回答,却是:“怎么办?赏你两巴掌。”但语气里并无一点点愠怒。
那个时候网络刚刚兴起,网络游戏“传奇”和“金庸群侠传”火遍每一个网吧,每一台电脑,没有什么活动的时候,我们就去泡在网吧里,有时一泡就是一日夜,饿了买个便当,或一个炒粉,甚至一个面包,一瓶牛奶就可以对付过去,困了歪在沙发上打个盹,醒来便奋起再战。
那个时候,我有的是时间,甚至时间多得无处打发,反正每天不用上班,也无人管着约束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当然是越少越好,而那倩也不缺的就是时间,白天上班可去可不去,晚上长夜漫漫,无处消遣,于是我们整天的泡在一起,同学之间,关系亲密,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爱好,共同的处境,于是没有隔阂,没有防卫,没有陌生,比之亲兄妹之间更多了层自然自在,我们无话不谈,打闹嬉戏,无所顾忌。说句好听的话,是亲密无间,说得不好听,这是臭味相投。
我们最喜欢去唱歌的地方是梦情歌舞厅,最喜欢去吃饭的地方是五一煲仔店、肉香火锅城,最喜欢泡的网吧是黑客帝国,最喜欢玩的游戏是金庸群侠传,最喜欢听的歌是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
第一个月工资领到手的时候,虽然只有四百元,但对于自己的第一笔钱,还是够兴奋的,何况那时的工资普遍也就七八百,上千的就叫高薪了,我不干活还有这么多,我已经很知足了,只是太不经花,当我一两天就又变得身无分文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收入真的是太少了。
我第二天就去租了一间房子,位置并不偏,在城中的地方,只是还要上一个很陡的坡,里面都是些旧房子,所以很便宜,才一百二十元,我的东西很少,只是一床被子,几身旧衣服而已。
说起衣服,我只买了一套新衣,那衣服还是那倩督促我去买的,话说打球后过了几天,那倩叫我吃饭,吃完饭的时候,说:“你的头发也应该去剪剪了,走,我带你理发去。”说着不由分说拉了我的手就走,我在读书的时候对性别的感觉特别敏锐,也许是从小学时就养成的风气吧,那时若和女孩子说句话都会被男同学集体笑话,所以总会在和女孩子交往时感到羞涩,甚至窘迫,直到后来开始谈恋爱,可是那时我和那倩的感觉,却好像两个要好的哥们,言语随便,行动热烈,也许是那倩的活泼和开朗感染了我,想起读书时候她的文静,三年多的时光,她的变化真让我刮目相看。
我们走到人民街前面的理发店去理发,人民街那里前面一排都理发店,可是地板上却看不到一根头发,看到那倩和我进去,店里的两个女孩掩嘴而笑,后来一个女孩拿起剪子开始帮我理发,可是我看她那生涩的动作,却似乎根本就不知道理,她拿着剪子,就像狗咬刺猬无法下嘴一般,左剪一点,右剪一点,等剪完一看,我的头还真像只刺猬一样了,乱糟糟的,后面传来那倩掩饰不住的大笑声。
“你是怎么理发的?身为理发师,理出这样的水平,惭愧不惭愧?”那倩又怒又笑的说她。
那女孩子有点窘,另一个大咧咧的为她解围,“她是徒弟,师傅不在,谁叫你们来的不是时候?”
得,倒是我的错了,双方争了一场,我们不肯付费,那女的却不依,于是争执起来,我不好意思跟女孩子吵得大街上都听得见,只好拿出钱递过去,被那倩啪的一声抢走,说:“不付!凭什么呀?你敢再说一句要钱,我叫你们把他的头发重新给长上去。”
那两个女的好像被她镇住了,没有再争,我出门的时候才听到她们骂了句“神经病”,三个字轻轻的飘落在身后,一出门,刚转过身,让发廊里看不到我们,那倩便再次大笑了起来,笑得弯下了腰。
我的那个头发,后来是在集市上摆摊理发,边上挂着一个剃头布的那种地方解决的,虽然不很时髦,但理完后,那倩端详了一端详,说:“不错,比头发长长的乱乱的时候,精神多了,帅气多了。”
“我无论头发长还是头发短,可都是帅气的哦。”
“切!”她只用一个字简单的对我的自恋嗤之以鼻。
然后她就说我该去买件新衣服了,我的衣服已经很旧了。确实很旧了,何止是旧,我的衣服都是在学校里买的了,简直已经不合时宜,穿在大街上,我有时也会很窘迫,但高傲的性格反而让我昂首挺胸,心想我就穷了,关你们屁事?确实不关别人屁事,其实别人根本就没有看我,无论我是穷酸还是富有,我都还没有重要到让别人关注的程度。
如果是别人说这话,我一定会生气,但那倩说出来,那口气,那神情,让我看不到半点嘲弄的样子,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不舒服,就好像一个大姐姐对我由衷的关心一般,只让我感觉心里温暖而幸福,但我有苦说不出口,我来上班的时候,母亲只给了我八十块钱,那还是家里卖了一头猪仔而筹措的,而我上班已经快一个月了,虽然吃住都在远房亲戚家,但毕竟总有些花费,八十块钱早用得只剩下十多块了。
但我不好意思说,只是说:“暂时不用买,反正还有衣服穿。”
“没钱了吧?没关系,我借给你,等你发工资了就还我。”那倩笑着说,一副对我的心思了然于胸的样子。
但她并没有掏钱给我,只是拉着我去了商场,这里的服饰并不高档,她帮我左挑右选,终于选定了一件黑色的外套,后面开衩,只要四十五元,穿起来却也非常好看。她帮我付了钱,说:“发了工资还我。”我点点头,并没有多想,后来回想起来,却不禁怅然若失:那样的待遇,不是只有女朋友对男朋友才会有的吗?那个时候也许那倩是不是其实已经喜欢我了呢?
我搬家的时候,远房亲戚――我的表姐还一再的叫我就住她家里,她对我的好我一辈子都不能忘记,但我怎么好意思总是麻烦人家?我很感谢她,我说请她们一家吃饭,她再三推辞,实在推辞不过,就说在家里弄吧,于是我买了几个菜,在我初租的小斗室里请客,结果炒菜的还是表姐,我也叫了那倩,跟她混吃混玩这么久,其实有时候还是有点惭愧的,一起吃饭的时候,表姐好奇的打量着那倩,问我“是你女朋友?”我说不是,但她好像不信,或者是忘记了,一顿饭的时间里竟反复问了好几次,后来每次见到我,她都会夸我女朋友漂亮,好像我的否认根本不存在似的。
我忘记了是在哪一次碰到向彬的,好像忽然之间,他就闯进了我们的生活里,我发现他成了那倩的跟屁虫了,每次出去玩,每次去吃饭,甚至每次去网吧游戏,他都必定在,在学校里的时候,我根本没注意过他,也没有什么交往,同学几年,一起说了多少句话都数得清,当然,也并不讨厌。彼此的关系,只是坐在同一间教室,知道名字,熟悉脸庞而已,不知为什么,现在我对他总有些看不惯,其实他也变了,变得健谈起来,长相也比在学校里时帅气了许多,性格开朗,很富活力,我有时甚至找不出我要讨厌他的理由,只是无端的,就与他亲近不起来。
也许吧,这只能归于缘份,有些人可以一见如故,有些人相处千年也成不了朋友。
第三章 那些绚烂的青春(四)
在金庸群侠传里,那倩扮演的是王语嫣,一副娇滴滴的样子,又美丽,又清纯,其实我说她不如扮阿朱,阿朱的活泼和鬼灵精怪才符合她的性格,但她偏不,我本来想要扮演乔锋的,天龙八部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两个人,但因为那倩要扮演王语嫣,于是我去扮演了慕容复,一个又高傲又英俊的小子。在游戏里,总有一个叫段誉的追着那倩团团转,只要有那倩的地方,就必定有他,偏偏那倩似乎对他还并不讨厌,我问向彬在游戏里是什么名字,他总是笑而不答,那样子诡秘得让我非常不爽,所以也懒得再问,后来才发现,原来向彬就是段誉,段誉就是向彬,难怪。
向彬毫不掩饰的向那倩发动了攻势,他摆明车马,似乎就是为了向别人――当然包括我在内――表明,那倩我势在必得,但我跟那倩亲密的关系,他似乎并不忌妒,他总是一脸的笑,无论你是嬉落他,还是冷落他,他却好像根本不在意,好像他早就是你最好的哥们一般。我对于他的追求那倩,心中却有些不舒服,虽然那时候我和那倩关系虽好,却是朋友哥们的关系,从没有想到过爱情,也许毕业时失恋的伤心还让我不敢去触碰爱情的伤口,但对于那倩对向彬的好,却恰如小时候很好的伙伴找了新朋友的那种感觉。有点酸,有点不舒服。我宁可追求那倩的是别的男子,我宁可她爱上的人是别人。
一次周末,我和那倩,向彬,还有那倩的同事,也是好姐妹――宁欣,四个人吃了晚饭后便泡在黑客帝国里,我们玩金庸群侠传,打得昏天黑地,我们吃住都在网吧,一直泡到星期天的下午。那天我非常不爽,因为在游戏里,做为慕容复的我,不断的被段誉痛扁,我玩游戏并不擅长,何况身无分文,也就没钱买装备,而向彬玩得却得心应手,又花钱装上六脉神剑后,更是如虎添翼,我在他面前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只有挨打的份。
王语嫣不断的帮助我,但我的感觉里,就好像金庸笔下的慕容复般不爽,一个男人,却总靠一个女子护卫,纵然这只是游戏,也让人非常不堪,我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那倩和向彬玩得兴起,却根本没有感觉。
宁欣叫我换个id,别做慕容复了,做乔峰吧。而她自己在游戏里是阿朱,这是个令人怦然心动的建议,宁欣长得娇小玲珑,个子大概不到一百六十公分,真正的纤腰一束,我们每次出来吃饭,出来泡吧,出来唱歌跳舞或者去玩别的,她都会跟着那倩一起,于是我常常看到她穿着一件白色的低胸体恤,一条|乳白色的紧身牛仔裤在我面前晃悠,她的鼻子是古典书籍中描写的所谓琼鼻,圆润如玉,连汗珠都不沁,嘴唇向上翘起,好像等着你去吻她,眼睛微微有些小,她的样子是可爱的,她在游戏里是阿朱,于是我的脑海里,常常会把她和阿朱这个人物重合。
虽然这个建议令人怦然心动,但我当然不会因为她是阿朱,我就去做乔峰,我依然是慕容复,高傲如凤凰一般的慕容复,纵然是失败,也绝不愿意认输!无奈技不如人,在我又挨了段誉的一顿重揍,虽然得王语嫣护卫,却听到那倩的格格娇笑之后,我的不爽达到顶峰,我极力的克制自己,不让自己当场发作,却招呼都没打,便关了电脑,悄然离开,向彬和那倩正沉迷于电脑游戏中,竟没有发现我的离去,只有宁欣追了出来,问我去干什么。
“有人叫我打球,我去看看。”我说,极力让自己的脸色不是那么难看得明显。出来之后我就有些后悔了,**而已,何必那么认真呢?说起来,只会让人笑话,觉得我心胸狭隘而已。
我信步走到体育馆,魏平平正在打球,他看见我,停下来走到我身边,问我到哪里去了,怎么很长时间没见到了。
我说没去哪里,无聊,天天泡网吧呢。
魏平平笑笑,没说什么,只向我招招手,叫我加入他们打球的行列。我在球场上纵横驰聘,尽情发挥,把玩游戏时所有的郁闷,所有的压抑,所有的不平之气都通过断球、盖帽、投篮而化为青烟,化为乌有。
打完球,魏平平和我站在一杂货店前喝汽水,他对我说,其实找我很久了,但不知道我住哪里,又没电话,到我们公司去过,也没见人。
“你知道,我们那公司,根本不用去上班,你当然找不到我了。”我笑笑说,有些自嘲,有些无奈。当最初的新鲜过去,最初的满足消失,失落和郁闷就悄悄占据了我心灵的角落,我第一个月的工资才两三天就花得精光,后来的工资也是朝不保夕,吃饭都不够,更别说给爸妈还债了,爸妈累死累活供我读书出来,是对我寄予厚望的,难道就只落得个这种结果?何况和那倩、向彬的工作比起来,我不能没有一种自卑,他们那才是真正的好工作,能让人生活得好,能让人活得自信的单位。我天天跟他们泡在一起,吃他们的,玩他们的,虽然那倩也是借花献佛,一般都是那些追求她的小子们买单,但我并不能就吃得心安理得,做为男人,我多希望我能大气的一挥手,说“我请客。”然后掏出皮夹子,刷刷的拿出几张斩新的大红票子,那多潇洒!那多美气!
可是我做不到,我不能打肿脸皮充胖子,我现在已经过的是非常没有节制的生活了,常常领了工资,恨不得一日花光,至于明天――想那么多干嘛?明天再说呗,总不会饿死。
“找我有事吗?”
“有个单位看上你了,想把你调过去。”魏平平淡淡的说。
我看着他,嘴角带着嘲弄,“今天不是四月一日,不是愚人节吧?”
“谁愚你!”他顺手在我的胸口砸了一拳,打得还真有些重。
“哪里?”
“县政府。”
“不是玩笑?”
“当然。我什么时候开过玩笑?”
“为什么?”我说:“我是说,他们为什么看上我?”
“因为你球打得好,县长是一个喜欢打篮球的人,他想组一个篮球队,当然会喜欢球打得好的人。”
“他怎么知道我球打得好?为什么不调你去呢?”
“他看你打过,我不想去。”
哦,看着魏平平认真的样子,我终于明白,天上掉馅饼这事,原来也是有的,我的心里就好像寒冬腊月里有暖流流过一般。幸福的暖流,像电一般刺中了我,但我仍然压抑着兴奋,问他具体情况。
“等我消息吧。”
我不再问,虽然我不了解魏平平,但从他的一举一动,我也知道他必定是一个不凡的人,自身不凡,家庭肯定也不凡,我强压下心痒难搔的感觉,两人喝完气水,然后告别。我一个人独自走在大街上,忽然压抑不住的向前奔跑,恨不得拥抱每一个大街上的人,偶尔还蹦上几蹦,真想大声狂笑。原来我也有走运的时候,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我想起这句古老的名言,哈哈,我是金子,终于发光了。
进县政府,那是多么诱人的单位,那大院,代表着全县的最高首脑机关,那里面就算一个扫地的,走出去也是无比荣耀,而我,就要成为里面的一员,我的身份虽然是国家干部,但现在我算什么国家干部?调到那里后,我才真正的是国家干部!
我抽出一根烟,点燃了叼在嘴角,那神气,就像学生时代模仿古惑仔耍酷,我多想向别人分享我的喜悦,我首先想到那倩,我得去告诉她,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开始的不快,这时已经彻底的烟消云散了。等我进了县政府,就什么都会有的!还有什么好郁闷的呢?
接下来的日子,是在欢喜中等待,在等待中消磨,慢慢的,心不再欢喜,却只剩下了焦急,开始我还忍着不去问魏平平,渐渐的,我再也无法忍受等待的煎熬,去问他,他开始还说,正说着呢,我催过了,说要再过段时间。后来,连他也丧失了希望,说可能会黄了。
听了这话,有如一盆冷水从头顶直浇而下,心冷了半截。没有希望的日子并不是最难受的,给你希望,却又让你失望的日子才是最难受的。那一段日子我十分低落,我无可安慰,只有更加疯狂的玩游戏,在游戏里,我是高傲的慕容复,复国无望,比武又输,连爱自己的人也离自己远去,这多么像我现在的心情,我觉得我生来就是慕容复,就是一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虽然才华横溢,一生苦苦追求,却注定了要失意的悲剧英雄。难道这就是宿命?有时候玩着玩着,我会突然悲从中来,忍不住想要落泪,但那多么的丢人?我忍,我拼命的忍,可我还是忍不住!
只有那倩给我安慰,那段时间,就连向彬在游戏里也不敢痛扁我,那段日子,在歌厅我没心情唱歌,在舞厅我懒得摇动,只有在餐厅,我会拿着酒杯狂饮。
不是你的,终不是你的,其实我并没有失去什么,为什么我会如此难受?就因为有人画了一个美丽的大饼给我,而我后来发现那饼并不是真的?
是因为,我本来没有调到县政府的**,因为那不真实,可后来这成为可能实现的事实,于是我有了进去的**,拖得越久,这**就越深,而现在,这**,就像刚起飞的小鸟,被生生折断了翅膀,这叫我如何不难受?
人是**的动物,但你的**在可能实现的范围,没有普通人会**当上国家主席,但政治局常委里面会有人有这种**,县长只会**当上市长,如果我只是一个农民,我的**最多是打工时找到一份好点的工作,工作轻松点,工资高一点,可我是国家干部,我就会梦想有一个好的单位,何况,在前段时间,这几乎已经将成为事实,这是多么巨大的挫折。
前段时间,我甚至常常坐着走神,想像里自己在县府大院中,手夹公文包匆匆走过。我将凭着我的才华得到领导的赏识,不久的将来,于是提拔我当乡长,局长,那将多么美妙?
可是这一切,都将成为梦幻,我还是我,一个领着生活费,整日里穷困潦倒的人。所有的美梦,不过是镜中的花,水中的月而已。有时候走在大街上,看着街上高楼林立,人流如潮,车来车往,会非常的迷惘,为什么别人过得那么光鲜,偏我就如此穷酸?他们住着高楼大厦,而我却住着那黑暗的几平米的破房子里,还是租来的,别人的工作单位都那么好,窗明几净,而我的工作单位,却面临着倒闭的边缘?
为什么我就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可我是金子吗?我算什么金子?不就会打几个球吗?可那算什么?我的球并没有好到可以入国家队的地步。不就是会唱几首歌,会跳几支舞吗?可那又算什么?我成不了明星,水平再高也就那一点点而已,眼高手低,没有真正的本领,凭什么就能成功?
那天晚上我喝得大醉,只有我和那倩两个人,我不想有其他的人打扰,因为我的烦恼,我不想让别人看见。那倩没说什么,她只是陪我喝酒,她当然能够理解我的心情,当大醉之后,那倩送我回家,这时候我头痛欲裂,但灵台却非常清明,我忽然有些羞愧,一个男子汉,不能把失落表现在外表上,表现得越落拓,就显得越窝囊,就越丢人,我为什么要在一个美丽的女孩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失落和忧伤呢?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幼稚的表现?成熟的男子汉,就应该让人感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那才有担当,才会让人感觉可靠有安全感。我不要在女人面前,软弱得像个孩子,只知道哭泣,只知道撒娇,只知道发脾气。
我于是振作起来,但却无法让脚步不踉跄,我也不好推开那倩,那只会让她感觉我是在撒娇。
到了家中,我叫那倩回去,但她却不放心我,何况到我租住的地方,离闹市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这个城市混乱,夜里,常有抢包的事情发生,我又怎么放心让她一个出去?于是就让她留了下来。
此时天气不热,也不冷,一床薄被刚刚合适,我的住处,除了一张床,一个煤气灶,一口锅,两条单登外别无所有,于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倒在我的床上,中间一起拥着我那已经有点脏兮兮的棉被,?( 欲望的传说 ./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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