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修真界开旅行社》正文 第二十四章 愿者上钩

    
    这场秋雨似乎并无放过京杭城的意思,豆大雨滴一直落到夜幕降临都未曾停歇,直至深更半夜,窗外的落雨声才略微有了渐而微弱的趋势。
    操劳了一整天,沈辰逸本是精疲力尽,浑身上下累,心更累,若是放在以前,天大地大不如吃好睡好的沈小二自当是倒头就睡,可今夜的沈辰逸,一直坐在窗边,听着更夫来回走了好几趟,都未曾上床歇息。
    不是他不累,或者说是兢兢业业到如此程度。
    委实是不敢爬上床,因为此时本该属于自己的床上,躺着叶以彤......
    沈辰逸回头看了床铺一眼。
    叶大小姐不愧是有容乃大,同他这么一个大男人住在一间房里,竟能做到旁若无人,先是早些时候,跳进木桶里淋浴,到如今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还睡得十分安稳。
    这妮子近些天来想必也是心力憔悴,亦或者是这间房安静得可怕。沈辰逸甚至可以隐约听闻轻轻的呼吸声,偶尔还有几局娇哼似的呢喃梦语。
    只是叶大小姐这睡相有些不敢恭维,好几次将被子踢开,犹如垂髫孩童一般——只是宽松睡袍下的身段,可就是一点也不幼稚了。起先时,沈辰逸还能耐着性子为其盖被,后来实在是不敢了,叶以彤睡得东倒西歪,宽松的睡袍自是难以蔽体,吹弹可破的肌肤展露无遗,未经人事的沈辰逸觉得自己多看两眼,恐怕就要看出事了。
    最后也只得心里埋怨,也不知道这临江客栈是怎么个回事,这么大一间客栈,竟然说是因为比武大会的缘故,客房早早就给人订满了,又因为二人回来时已经入夜,再找住所实在是难,加上叶尚文嘱托他们要留在临江客栈作为据点方便联系,他又不好自作主张,只能怪这叶家人办事也太不长心眼了。
    至于这种种巧合是不是叶尚文刻意安排他日夜待在叶以彤身边,以确保随时能充当替死鬼,沈辰逸不愿去深思。
    人心,终究是经不起揣摩的。
    远处突然传来喧嚣声,沈辰逸循声望去,只见鸳鸯桥的另一头,永安街附近,一些个人影飞速略过,偶尔可见刀光映月。
    该是些趁着夜黑风高行事的侠客?
    沈辰逸想了想,还是避嫌似收回目光,顺势关窗。万一给一些多疑的侠士发现,恰巧还是些心狠手辣的的家伙,就倒霉了。
    只是沈辰逸起身关窗之时,瞧见鸳鸯桥前,站着一个白衣女人。
    不是站在街道两岸,而是径直站在江水中央!
    白衣女人猛然回首,两眼空空无实物,面无血色,双唇的嫣红,却是比鲜血还要鲜艳!
    沈辰逸当即就给吓得屁滚尿流,哪里还记得自己是半只脚踏进淬体境的武夫,掩耳盗铃似的闭上眼睛,双手并用合上窗户,逃也似的远离窗口。
    一气呵成!
    只是不小心给脚底的板凳绊了一下,摔了个狗吃屎,恰好倒在床前。
    轰隆巨响,这临江客栈的木板隔音效果显然不太理想,楼下的楼下的住客骂骂咧咧:“大半夜的办事能不能小点声!还让不让人睡觉?”
    “小伙子轻点!当心闪着了腰!”
    沈辰逸叫苦连连,抱着膝盖起身,确认窗外的脏东西没有跟进来之后,松了口气。
    床榻上传来呢喃声,叶以彤抱着枕头,揉了揉眼睛,肩头的衣衫滑落:“小二?你怎么还不上床睡觉啊?”
    惊魂未定,本是背着床铺的沈辰逸赶紧扭过头,竖起手指:“嘘!外头有脏东西?”
    叶以彤本是睡得迷迷糊糊,听闻此言当即笑出声来,半掩酥胸随着颤抖不已:“啥?小二你原来怕鬼啊?哈哈!没事没事,你睡里边,我睡外边,我护着你,要遭殃也是我先,不怕不怕!”
    话才说完,这不知是真傻还是假傻的叶大小姐就伸手从后头抱住沈辰逸,瞧这副模样,好像是娘们抱稚童上炕。
    仿佛投身入大海之中,背后的温柔叫沈辰逸怀疑人生,弥漫的香气差点令其失去理智。
    到底是个未经人事的小伙子,沈辰逸当即就红了脸,下意识挣脱开来,狼狈往后挪了两屁股,却仍是止不住自己的目光随之颤动,赶紧捏了自己一下,估摸着大腿都给捏出印子,这才将这一口气呼出来。
    反倒是叶以彤笑了:“小二,你到底是怕鬼还是怕我啊?天底下还有害怕睡觉的人?”
    沈辰逸猛摇头,壮胆似的握起摆在桌上的宝剑惜风,同叶以彤道:“我已经睡醒了,你继续睡吧!”
    叶以彤睡眼惺忪,便不管这么多,拉起被子将自己蒙住,又突然露出半个脑袋:“小二,我刚怎么听到有人说要你当心闪着腰?咦,你干嘛握着剑啊?”
    沈辰逸眯眼道:“长夜漫漫,剑心躁动,楼下的兄台大概怕是我练剑伤着身体了罢!”
    叶以彤微皱眉,一脸懵懂。
    沈辰逸只觉罪恶不已,正要骗她赶紧睡觉,再一看,这叶大小姐这会已经又睡着了,翻了个身,白暂玉颈下锁骨能将人目光锁死。
    沈辰逸好不容易压下去的剑意又躁动起来,偏偏窗外又挂起秋风,黯淡月色倒映的树影婆娑,恰似人形。
    可怜沈辰逸看这也不是,看那也不是,更不敢背过身或是闭上眼,就这么手握惜风,压着剑意,瞪大眼睛熬过了漫漫长夜。
    ......
    次日清晨,趴在桌上睡着的沈辰逸是给楼下的喧闹吵醒的。
    大白天的,沈辰逸倒是不怕还有什么脏东西,打着呵欠推开窗,瞧见一堆人围在鸳鸯桥对面,指指点点,沈辰逸迷迷糊糊,只听了个大概。
    一抹清香突然飘了过来,沈辰逸回头看见衣裳滑落肩头的叶以彤,赶紧扭过头叹气不已——怎么就摊上了这么个不懂事的叶大小姐。
    叶以彤好似没睡饱,揉着眼睛喃喃道:“小二,怎么回事啊?”
    沈辰逸不假思索:“说是昨夜永安街有一场惊心动魄的厮杀,早起的小贩一路上撞见好几具惨不忍睹的尸体,如今人都给吓傻了。”
    没有意外的话,沈辰逸昨夜目睹的刀光剑影,正是这些人。
    只是如今想来,其中一具似曾相识的银甲在飞速略过的人影中鹤立鸡群。
    正是沈辰逸将这银甲小将背回虎门客栈,才会有如今这一切。
    只是希望,这来无影去无踪的银甲小将,可千万千万不要站在对面了。
    沈辰逸的忧心忡忡,落在叶大小姐眼里,却是另一种感觉。
    叶以彤瞥了一眼桌上的惜风,突然大叫道:“‘黑鼠’!该不是你昨夜趁着我酣睡,自己去行侠仗义了吧?哇!咱们可是‘京杭双煞’,你怎么能不带上我咧!咦...你还不敢看我!肯定是有亏心事了!”
    叶大小姐还没有整理衣衫,如今这么气势汹汹,沈辰逸哪里敢乱瞄,苦笑道:“大小姐你可别埋汰我了,我如今哪里有这种本事!昨夜都给脏东西吓坏咯!”
    话未落音,沈辰逸猛然听闻窗外传来轻笑声,这一声轻笑轻盈,更似昨夜秋风。
    扭头看去,不见昨夜江水中央的白衣女人。
    倒是近处围观的人群中,好似被楼上的吵闹吸引注意力,纷纷侧目看来。人群中,临江客栈的吴姓店小二还朝他们挥了挥手,提着小瘸腿就要往回跑,大概是以为老掌柜带回来的客人要找他吩咐什么事。
    沈辰逸本想将其叫停,无奈这吴姓小二腿脚不利索,倒是热情得很,一头扎入客栈之后,没过多久,就往客房里端来早膳。
    临江客栈无愧是能在鸳鸯桥两侧繁华街道立足的客栈,简简单单一道早膳都做得有模有样,沈辰逸只是瞄了一眼,就自愧不如。
    只是他此时的心思,完全不再吃食上,沈辰逸同送来早膳的吴姓小二问道:“小兄弟,外头这么喧闹,是什么个情况?”
    吴姓小二赧颜道:“小的个子矮,腿脚还不太利索,挤不进里头,只听周围人群讨论,好似是昨晚大名鼎鼎的‘江南霸刀’刘松出手了,除此之外,还有好几路英雄好汉在永安街厮杀乱斗,据说,好几个‘地’字号令牌都易主了!只是这些尸体的死相都太过惨烈,大伙都认不得!”
    沈辰逸点了点头,突然问道:“小兄弟是姓吴对吧?吴兄,来京杭城多久了?”
    吴姓小二微微一愣,突然低头道:“小的是京杭城人士,早些年爹娘还在的时候,就住在朱雀大街那头,后来因为家道没落,爹娘说是去建邺城寻亲戚帮助,后来就一去不复返,后来听官府的人说,步行碰上马贼了......
    吴姓小二停了下,低声道:“这些年一直流落在街头当乞丐,幸好没给饿死,最近听说这边客栈缺人,就想着碰碰运气,结果碰上老掌柜心善,将我给招了进来。”
    他好似想起什么,惊慌道:“客人莫不是还记得昨日之事?真的是小的我自作主张,你可千万不要怪罪了客栈!”
    沈辰逸连忙道:“没有的事情,就是见你有些面熟,随口问问,戳中你伤心事,倒是我的不是,改天有空了,一定请你喝酒!”
    接下来便是嘘寒问暖,这两人都是当过店小二的,一些客套的措辞熟络的很。吴姓小二感觉客人不愿被多打扰,告辞退去,走下楼梯,又好像想起什么,一拍自己脑袋,回头递给沈辰逸一封纸信,说是老掌柜交代他给沈辰逸的。
    沈辰逸没有当着吴姓小二的面拆开,又是客套地谢了两句,关上房门后,背倚着门房拆开纸信,上头只写着一行字。
    ‘事不宜迟,迟则生变。’
    纸信未曾留名,沈辰逸清楚该是叶尚文,在催促自己调查‘七绝宗’雾都一事。
    只是手里的情报就这么一块破布,要他怎么查啊?
    沈辰逸当下愁得不行,随手将纸信揉成团,丢入权当纸篓的木桶中。
    回头才看见叶大小姐坐在桌旁,盯着这一堆早膳,愁眉苦脸。
    沈辰逸乐了——这叶大小姐莫不是转性了?
    瞧见沈辰逸古怪的眼神,叶以彤也有些自知之明,仍是委屈道:“这些东西,一看就不能吃!”
    沈辰逸随手夹了一筷子,感觉还行,倒不如说比自己做得好吃多了,便随口道:“这又不是在虎门客栈,我可不能鸠占鹊巢,霸着人家后厨给你下面吃!”
    叶以彤委屈巴巴地哦了一声,就趴在桌上鼓着腮帮子。
    沈辰逸想了想,一拍惜风道:“走,收拾收拾,咱们出去闯荡江湖!”
    闯荡江湖,怎么少得了闯荡江湖中的吃食呢?
    叶以彤当即就跳了起来,扑到床头就准备挑选符合她“白猫”身份的衣物,感觉这件合适了就换上,一看那一件好像又更好,不如再换上......完全没把沈辰逸当外人,还时不时来一句,小二赶紧过来看看我这一身合适不合适。
    沈辰逸当然不敢去看这香艳的一幕,盯着宝剑惜风叹息不已——怎么觉得自己不是个男人了呢?
    里头的叶以彤突然问了一句:“对了,小二,刚才那瘸子说,昨天一事,究竟是什么事情啊?”
    沈辰逸楞了一下,总不能将自己泡澡被人撞见的一幕全盘供出吧?
    “‘黑鼠’!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没有!”
    “哼!你又不敢看我,定是说谎了!还不老实交代!”
    沈辰逸只得叹了口气。
    “我在房中练剑,被他看到了!”
    ......
    京杭城中,由东南西北分白虎、朱雀、青龙、玄武四条大街,贯穿整个城池,再由四条大街为躯干,延伸出无数枝叶似的街道。其中,无疑是临近西湖、坐拥永福永安两条繁华街道的白虎长街香火最为旺盛,哪怕不是因为比武大会的缘故,白虎长街都是常年熙熙攘攘。
    可到底,四条长街的交汇中心,天熙路才是最为繁华热闹的。这其中,当然是绕不过中心区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可若说归根结底,是因为这天熙路中,有着一个祭坛。
    天熙祭坛,传闻太祖揭竿而起的点兵之地。更是历代皇帝,年年祈福祭天的首选之地,自六峰山落魄之后,更是如此。
    这座天熙祭坛其实并无任何出奇之处,唯有东南西北四个角落建有白虎、朱雀、青龙、玄武神兽的雕像,可这四座石像实在没有如何出彩,倒不如说是平平无奇——就不谈是否传神了,若不是祖祖辈辈口头流传下来,单是任凭人肉眼来分辨,恐怕都看不出来这一只鸟是朱雀,还是草鸡。四座石像经过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早就破烂不堪。
    奇怪的是,无论是太祖定天下之后,还是历代天子来此地祭天,都没有要修整天熙祭坛的意思,京杭城的官府就更不用说了,杨大胖子的心思,会丢着神仙楼的花魁不看,去理会这些破石像?
    可同是杨家公子,大少爷杨华,如今却屹立在天熙祭坛正中央,视野之中,其实只能看到一颗颗接壤的人头,可这男人却好似能隔着人山人海,清晰地眺望这四座石像。
    非是有着比沈辰逸还要出众的眼力,仅是习惯所然。
    他已经忘了有多少次在这里观望山河,反正这座祭坛正中央的地板上,有个被草鞋硬生生磨出来的圈子,是属于他一人 。
    在这里,他已行了万里路。
    “万卷书如何?万里路,又如何?悟出来的,竟是天命二字”
    杨华本是抬头望天,突然低头看了一眼脚底,似有所思后,又猛然看向祭坛外的某个方向,喃喃道:“天意如此,又有谁能自主呢?”
    男人苦笑一声:“你心善,要他出局,他却浪费了你的苦心。到底,其实不过是愿者上钩罢了!”
    另一头,人山人海之中,沈辰逸正被叶大小姐拉着,流窜在各个吃食的小贩之间。
    这天熙路不愧是京杭城中最为热闹的区域,饶是永安街,都难以望其项背。叶大小姐开了眼界,早些年一直被困在家里,偶有外出,多是被爹爹带出去应酬,好不容易有出街的机会,也是一大群扈从跟着,生怕金贵的叶大小姐掉了半根毫毛。
    如今好不容易有机会见识一下天熙路各方的美食,她叶以彤怎么可能放过?
    几趟来回,叶大小姐自己手里都抓不下去了,沈辰逸两手提着一堆,胳膊下还夹着装满糖水果汁的水壶。
    不过,沈辰逸后来还是没让她如了心愿,将其硬生生拉了回来。
    他们这种节骨眼上,来这鱼龙混杂的天熙路,可不是脑袋让门夹了,留给一些心术不正的刺客机会。
    竟然叶尚文留给自己的线索,仅有麻布一张,那么就只能从这里开始,寻根问底。沈辰逸是不太信会有人会无聊到从诸如建邺、会稽等临城,带着张麻布来京杭城使用,那么姑且认为这张麻布是于京杭城中所购得,这京杭城内,大大小小的布庄布坊、裁缝店,就是有可能找到线索进而顺藤摸瓜的地方。
    前些年里被掌柜的使唤,沈辰逸也曾奔波于京杭城各个布庄之间,为店里购置过些布匹,说起来倒还算懂行,加上他眼力极好,各大布庄的材质做工,大抵能分得清楚。
    这张麻布虽然普通,却很是讲究,边角十分平齐,麻布整面看似有点粗糙,可摸上去一点也不膈应,可贵的是还留有些许丝滑,如此精细的做工必定是出自大家之手,沈辰逸一下子就排除了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作坊,最后统计下来,余下有可能的作坊,竟是出奇的巧合。
    杨家远亲负责的羊绒布庄、年年外汇货物都是由李家镖局护送的君诚布坊、大部分货物都专供给神仙楼女子的红妆裁缝屋。
    最后一个,灯下黑,叶家旗下的锦衣布庄。
    纯粹是因为京杭世家家大业大,由此概率之下生出来的巧合?
    若是先前,沈辰逸是信了,可经历了这些天的事情之后,沈辰逸几乎可以确认,这袭击叶尚文的雾都之人,十有八九是和某世家勾搭一起了。
    有了眉目,是好消息,但这情形,一点也不让人乐观。
    最后,沈辰逸站在韩家的红妆裁缝屋前,踱步不停。
    不先去杨家的羊绒布庄和李家的君诚布坊,当然是不敢轻易踏进杨家和李家的地盘,怕一不小心走漏了风声,引起杨家的主意,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可是等到他站在韩家的红妆裁缝屋门前,才反应过来好似带着叶以彤来韩家的地盘也不太对劲——除去心中十拿九稳的猜测之外。
    更直观摆在他面前的困境,是一名女子。
    神仙楼谢花魁的贴身丫鬟,明月。
    这丫头今日或许是为神仙楼采购衣裳,如今却在这红妆裁缝屋里客串起了售货的丫头,正站在一个衣着斗笠的男人面前,讲解着这件衣裳作料如何如何......
    偌大红妆裁缝屋里,这两人的角落在沈辰逸看来尤其显眼,也不知是熟人的缘故,还是因为明月身边带着斗笠的男人莫名其妙的引人注目。
    沈辰逸刚想脚底抹油,红妆裁缝屋里头的明月突然转回头,瞧见沈辰逸,哈哈笑道:“哟?这不是逸哥儿么?怎么了?要来红妆裁缝屋买套衣服,准备来咱们神仙楼做面首啊?”
    被认出来的沈辰逸满脸尴尬,明月看着拉着站在他身后伸手轻拉衣襟的叶以彤。这一回出门,叶以彤没有刻意扮男装,一身佳丽的气质,展露无遗。
    明月楞了一下,心中了然:“啧啧,原来还真是这么回事啊?”
    沈辰逸尴尬道:“明月姑娘你误会了,此事说来话长......”
    叶以彤察觉到男人的尴尬,赶紧松开手,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在被明月姑娘一番细细打量之后,叶以彤觉得尴尬之余,有些怕生,又悄悄抵挪步躲到沈辰逸身后,只露出半个脑袋,畏畏缩缩,差点还给嘴里的肉串给噎住了。
    沈辰逸哭笑不得,只得回头给她递过去个水壶。
    明月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微笑道:“逸哥儿莫要担心,待会也请我吃一份当封口费,我自然不会同赵姑娘多嘴!”
    明月姑娘,这可就真是你误会了,这叶大小姐的胃口,也是他沈辰逸能请的起的?
    自然,沈辰逸不会说出这话,自知百口莫辩的沈辰逸索性不去理会这些琐事,想了想,径直走上前,瞥了眼明月身后的斗笠男人,赶紧伸手将明月拉过角落。
    明月顿时笑了:“逸哥儿是几个意思?不怕身后的的女伴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啊?”
    话虽如此,这位出身神仙楼的丫鬟丝毫没有避嫌的意思,甚至还伸出手指往沈辰逸下巴挑了挑,给叶以彤看得目瞪口呆。
    沈辰逸打了个寒颤,凝了凝神,压低声音道:“明月姑娘,我此番前来,确实是有要事!”
    明月警觉环顾四周,低声道:“我丑话先放在前头,逸哥儿你可不要怪我不够意思——韩大当家特地交代过了,不准我们在外头胡说八道,可不是我明月信不过你!”
    沈辰逸反倒愣了:“你可知我要问什么?”
    明月捂住嘴巴,眼珠子一转,笑道:“还不是赵姑娘的事情?她现在好得很咧,这京杭城里,有谁敢来神仙楼闹事啊?逸哥儿你若是不放心,不如也取弄个‘天’字号令牌,名正言顺地来神仙楼看看赵姑娘?咦...你这剑?”
    明月这才发现沈辰逸腰间别着的长剑惜风,再抬头看沈辰逸时,脸上有不可察觉地警惕。
    无愧是神仙楼里长大的姑娘,细微的神态变化隐藏得天衣无缝。
    可他沈辰逸,早就看腻了。
    将这一切收入眼中的沈辰逸,再回想起明月先前不经意间地自露马脚,突然笑道:“竟是如此,那我就放心了!只是我这区区店小二还真没有大都厮杀的本事,这把花里胡哨的剑也不过是觉得近来世道乱,佩在身上给自己壮壮胆罢了!”
    “竟是如此,那我就先告退了,改日再请你吃饭!”
    沈辰逸拉起叶以彤的手就往外走,还不忘回头同明月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意思大概是千万千万不要将今日所见之事告诉赵灵燕。
    明月瞧见这沈小二傻里傻气的模样,臭骂了一句有皮囊的多半是没良心的。
    心中,却是稍稍卸下了防备。
    天熙路上,沈辰逸拉着叶以彤从人海中挤过,头也不回地往临江客栈方向扎去。
    好不容易出来透口气的叶大小姐自然是不愿,叫唤道:“小二你怎么回事?这就回去了?不是说,还要去调查什么什么东西么......”
    说到最后,叶以彤自己闭上嘴巴。
    因为她察觉到,沈辰逸的手心里,满是冷汗!
    沈辰逸早已汗流侠背!
    原先六峰山卢筱无缘无故地要他对叶以彤下死手,他如何都想不明白,只觉得江湖之大,他一个区区店小二确实是坐井观天了。
    现在回想起来,卢筱刚刚要他向叶家大小姐下手,沈辰逸走出客栈,就被卷入关于叶家老人叶尚文的刺杀之中。
    再一想,疯秀才在比武大会开幕日时曾与他说过,六峰山的大师兄同韩大当家走得很近。
    再往前些许时日,为何卢筱会以男装出现在神仙楼之中?又为何当日的言语,如此难听?
    多半是六峰山,早已经站在韩家那一头,要对叶家动手了!
    至于卢筱为何不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一剑将叶以彤刺死,沈辰逸不是很清楚。
    他只是明白先前他与叶以彤大摇大摆地走进韩家的红妆裁缝屋,或许明月作为丫鬟并不知情,可事实上,沈辰逸无疑是自投罗网,不谈裁缝屋的掌柜此时是否已经通风报信——那个带着斗笠的男人,恐怕也不简单!
    这还找什么雾都怪人的线索?保命再说!
    沈辰逸突然止住脚步。
    叶以彤一头扎上去,吃痛地哎哟一声,捂着脑袋抬头。
    只见沈辰逸汗落额间,如临大敌。
    一把金环大刀抵在他腹上。
    来人满脸刀疤横肉,右脸的骇人长疤,好似大刀的金环,尽显霸气。
    江南霸刀,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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