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欢女爱》第 5 部分阅读

    名对他们就毫无办法了。他就只好让他们一直跟着自己,从一条街道进入另一条街道,就像那些寸步不离的苍蝇一样。
    无名空着肚子背着十颗人头在街头上走了几天,什么收获也没有,人头发出的恶臭却一天天越发浓烈,让他越来越无法忍受啦。有一天他打开布袋来看,发现人头上的饥肉几乎都烂掉了。原来每个人头的脸部都盖有蓝色的公文图章的,以证明是敌首不是自己人的人头,就像现在我们在屠宰好的肉猪身上都要盖上大印以证明检验合格可以食用一样。现在盖在敌首面目上的公文图章几乎都看不清了,几乎都烂掉了。那时候冰冻技术极其落后,人头无法保持新鲜,无名对此毫无办法。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眼看着那些人头几乎只剩下十个骷髅的时候,他就咚的一声把那大麻袋丢进了护城河里。护城河里一年四季水量充足,转眼溅起很高的水花。水花溅起来转瞬即逝,而人头却沉落了下去,苍蝇们失去了追逐的目标,一哄而散。
    这十颗人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无名进到城里,在街上闲逛了几天,没有任何收获。现在他面临着吃饭的问题了。男人睡觉是先用不着考虑的,因为这是大热天里,到了晚上随便往地上一躺,问题也就解决了。而肚子就没这么好打发了。
    没有饭吃就会饿肚子,这是一条大家都知道的道理,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没有饭吃这绝对是个问题。无名就有好几天没有吃饭了,此时他饿了好几天,肚子里已经空空如也。他走在大街上,现在他脸上惨白惨白的,几乎没有一丝血色。头发仍然很脏,很乱,而脸上满是黑黑的灰尘和污垢。没有饭吃怎么办呢?肚子饿的时候,他就觉得脚老发软,然后是全身无力,只有胡子和头发还是硬梆梆的,越是在饥饿的年代里越是疯狂地生长着。
    这一天他实在饿得不行了,就迈着步子朝街市里走去。他希望可以找到一些吃的东西,先填饱自己的肚子再说。他想自己得找个吃饭的地方,这是最要紧的事情,至于到什么地方去找母亲,这已经是次要的事情了,换成一句现代的语句就是先“丢他妈”了。
    无名走在大街上,一边走。一边不停地东张西望。在经过一个屠宰店的时候,他突然停下了脚步。那些肉摊摊上的大肥肉吸引了他的目光。这是多么漂亮的肉动人的肉可爱的肉呀,它们的颜色鲜红鲜红的,切好一条条地放在案板生动得很,就像刚刚从猪身上割下来一样,在阳光之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以杀猪卖肉为营生的屠宰店。
    对于那个时候的屠宰店,我必须作一点补充。据历史学家考证,春秋时期的城市布局应该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分工,比如城里面就已经大致分为城市居民的居住区、政府集中办公的办公区、进行商品交易的商业区,还有手工作坊区等等。在各个大的区域里面,又有更细的分工,比如屠肆里又大致可以分为卖猪肉的猪肆,卖狗肉的狗肆,还有鸡肆羊肆什么的。总之市场里经营相同或相近种类的铺子彼此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比较专业的市场。这是城市文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标志之一。
    无名此时经过的街市,就是一个杀猪的猪肆。前面说过无名参加军队杀敌人之前,就已经练得了一手杀猪的绝活。那时候主人要杀猪什么的,就把他叫去,让他杀猪,他总是能轻而易举地把那些猪们杀死。其实这也是他在战场上杀敌无数所向披靡而能生存下来的原因。
    杀猪和杀敌人,虽然很不一样,但是从技术上讲其实是相通的。这一点不言自明,不用作更多解释。
    无名经过屠宰店的时候,他的腿就再也迈不动了。这时候他想自己身上力气还是有的,只要不饿肚子的话,帮别人杀杀猪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无名生下来力气就很大,加上从小就参加劳动,身上锻炼得都是肌肉块块什么的,要在平时他一天杀上百头猪也不成问题。不过现在他已经很饿了,男人几天没有吃饭终究是个问题,要是和猪对阵的话,可能就要被猪杀死了。
    他想自己也许可以找个杀猪的营生什么的,这是很驾轻就熟的事情。想到这里他就高兴起来。打定主意后,他就慢慢靠近了那杀猪卖肉的屠宰店老板。老板是一个老头,此时他脸上手上都沾满了红艳艳的肉渣滓,看起来满面红光,油光可鉴。阳光暖洋洋地照在他身上,他耷拉着眼皮,已经像孩子一样睡着了。无名向他走过去的时候他突然就睁开了眼睛。无名的脚步惊动了他,他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
    老头看见有人向他的屠宰摊走过来,就拖长声音有气无力地喊:“大——肉!”
    无名打起精神答应,说:“大肉。”
    老头又喊:“大肉!
    无名有气无力地说:“大肉,不要。“
    无名说不要,眼睛却直直地盯着肉摊上的肉看。看到那些鲜红鲜红的大肥肉,他感觉肚子更饿了。
    老头听了无名的话,便提高了警惕,问:“做啥的?“
    无名说:“不做啥,杀猪的。“
    老头上下打量了几眼无名,说:“你?“
    无名点点头,大声地说:“杀猪的。杀!“
    老头听了无名的话,他就说:“你真会杀猪那活计?”
    无名点点头。
    老头二话不说,就说:“好!”
    一个好字让无名精神一振,他想对路了。老头年纪大了,正要找一个会杀猪的年轻人帮忙呢。他上下打量了几下无名,无名就把自己的胳膊露出来,朝他扬了扬胳膊。老头见状点了点头,无名就这样留下来了。
    无名在战场上干的是杀人的营生,杀猪对他来说是不在话下的。无名杀猪有一手绝活,他杀猪的时候,根本就不要别人帮忙,他一个人抓住猪们的后腿,先把猪从猪圈里拖将出来,然后骑在猪身上,左手抓住猪耳朵,右手握住刀,白刀子下去,红刀子出来,猪甚至来不及哼哼就死了。
    无名杀猪,一刀刺入猪们的血仓,问题就解决了,绝对用不着下第二刀的,这一手杀猪的绝活震惊了整个屠肆,许多人都跑来看无名杀猪。每到杀猪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围观,就站在屠宰店外面,里三层外三层的,黑压压的一片,都是人头。说英雄谁是英雄?现在无名就是英雄,大家都想一睹英雄杀猪的风采呀。老头看见那么多人来到自己的屠宰店门前看自己的伙计杀猪,就甚感得意。他杀猪杀了一辈子,生活得极其卑微,什么时候得到过大家如此的关注呢?在洋洋得意中,他就屁颠屁颠地跑进屋子里去,转眼就抱出几大坛子酒来。他要请大家喝酒。许多时候他们就一边杀猪,一边喝酒,整天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倒把杀死的猪们忘在了一边。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无名杀猪的技艺再一次证明了这一伟大真理,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情呀。老头对无名杀猪的手法很是佩服,每天杀猪之余都给无名准备了些好酒好菜。两个人一起杀猪和喝酒,日子过得很是畅快。有一天酒醉饭饱之后老头心血来潮拉着无名要结拜兄弟。无名对老头能收留自己本已很是感激,听到老头的话后先是推辞,但是老头不肯,拉着无名的手不放,非要无名和他结拜兄弟。无名推辞不过,只得点头应承了。那天两个人立马就从床上跳下来,跪在地上,彼此磕了几个响头,就这样结拜了兄弟。从此两人以兄弟相称,杀猪喝酒,同吃同住,不再分彼此。
    无名就在老头那里喝酒和杀猪,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夏去秋来,街头上树木的叶子由绿变黄,落满了一地。每逢天高云淡的日子,无名就感到有些许的失落。但是为何失落呢?他却一时想不起来。
    店里的老头对无名仍然和以前一样,热情不减,始终把无名看作是自己的兄弟,常常让他很是感动。老头是一个屠夫,是一个屠肆之徒,地位也甚低,其实也只比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要好一点点,但是却也是有名有姓的。老头名字取得干净利落,就叫专甲,还有一个小儿子就叫专有。无名没有名字,老头专甲就要给无名取一个名字,叫专猪或者专诸,或者其他什么名字。这本是天大的好意,但是后来最终被无名婉言谢绝了。
    无名想,没有名字就是最好的名字!
    无名不肯再要名字,专甲没有办法,就只好不再提那件事情了,暂且放在了一边。两个人呆在一起就只顾杀猪和喝酒,日子就这样不痛不痒地过去了。
    无名在专甲屠宰店里杀猪。也不知道到底杀了多少猪,没有人对那些具体的数字感兴趣。总之那些猪们一见到无名,就吓得毛发直立,浑身发抖。这是无名杀猪杀得多了,身上就有一股杀气,就像人吃多了大蒜一样,浑身上下会发出一股蒜臭味,据说外国人的狐臭就是这样来的。无名帮专甲杀猪,除了杀猪喝酒好像也就没其他事情了可干了。专甲的儿子专有倒整天跟在无名后面,形影不离,几乎成了他的影子。没事的时候无名就会教教专有武术什么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教他杀猪的技术。前面说过杀猪和杀人的技术其实也是相通的。因此无名教专有杀猪,其实也是在教他如何杀人。在得到无名的指点之后,专有杀猪的技术进步得很快,毫无疑问很快就超过了他的老子。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胜于蓝呀,说的大概就是这意思了。
    14女人刁小倩
    日子就在猪们的嚎叫声中过去了。花开花落,季节更替,周而复始,不知不觉无名在屠宰店已经呆了一年多。时间长了之后,无名就更加感到有些无聊起来。这一段时间里,无名开始想念自己的母亲。遇到有人来买肉,他手里动着刀子剁肉,心里却在盘算着如何寻找母亲的事情。这是一个危险的时刻,因为大家都知道刀子不长眼睛,一不留神就会剁在自己手上,一下就会把自己的手指废掉了。
    无名经常就一边动着刀子剁肉,一边向客人打听自己母亲的下落。只是无名对自己母亲其实没有任何印象,他不知道自己母亲的模样。她在他的心底里一片空白。所以他向别人描述起自己母亲的时候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叫别人怎么帮他呢。没有人可以帮助他,无名没有办法,说不清楚的时候就会冷不丁地从怀里掏出那个残缺的玉佩来。他把玉佩抓在自己油腻腻的手上,然后小心翼翼地递给别人看。客人一般会抓过来,东看看,西看看,照例会把那东西还给他,然后就一律摇摇头,说:“什么东西?没见过,走了!”然后抓过割好的肉掉头就走开了。
    这样的情景重复地在二千多年前的屠宰店里发生,甚至成了他屠肆生活的一部分,只有一次稍显得有些意外,这一次无名面对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不是一般的女人,是屠宰店斜对面粮店刁二鼎鼎有名的小女儿刁小倩。刁小倩在街市之中也是一个名人,容貌艳丽,活脱一个狐狸精,据说街市上就有许多男人都在谈论她,津津乐道,当然那些话题大都与她的身体或者说私生活有关。
    前面说到这一天美艳无比的刁小倩来买肉。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夏天的午后,阳光明晃晃地从天空中照下来,落在街市上和屋顶上,黄灿灿的,散发出金子般的光芒。这一天,刁小倩从外面走进来,她身上就散发着金子般的光芒。进到屠宰店里的时候金子般的光就突然不见了,她的身上开始散发出雪白雪白的光来。刁小倩肌肤似雪,柳叶眉,水蛇腰,活脱脱一个狐狸精。
    刁小倩小姐来买肉,无名手里一边动着刀子剁肉,一边照例把自己那个残缺的玉佩掏出来递给她看。那一天她向无名妩媚地笑了笑,伸出玉笋般的细手干净利落地从无名手中抓过那玉器,装模作样看了好一会儿,却并不着急把玉佩还给他,只对着他吃吃地笑。无名见了她的笑心里就暗暗吃惊,手中的屠刀转眼就走了位,一刀剁下来差点把自己的一只手指废掉了。刁小倩见状又大笑起来,抓过剁好的肉转身就跑掉了。
    无名看着她风一般地跑出去,静静地发了一会儿呆,突然想起自己的玉佩仍抓在她手上的,暗叫一声不妙,立马就放下屠刀追了过去。这一天刁小倩跑得极快,像风一样快,从街道上跑过去,风吹起她的衣裳,裙裾飞扬,极是好看,眼看着她一眨眼的功夫就钻进了她自家的粮店里。
    无名也几乎是踏着她的脚跟跑进了粮店里,进去后却发现里面静悄悄的空无一人。刁二和他的婆娘那天都不在家,店里面静悄悄的,连一个鬼影都没有。店门外虽然阳光仍很强烈,店里面光线却极暗,看不清楚。看到这情景无名心里就有些发慌。这时候从里屋里又传出来吃吃的笑声,一声一声,听声音应该是刁小倩发出的。无名惦记着自己的玉器,就硬着头皮往里屋走去。里面光线仍很暗淡,无名刚从日头下走进来的,眼睛一下子还没有适应过来,只隐约看见好像有一团白花花的影子立在屋子中央,待他走进去的时候,那吃吃的笑声就突然停止了。
    就这样又过了些时间,他的眼睛才适应了屋子里暗淡的光线,这时候他就看见了刁小倩几乎是光着身子,披头散发地立在屋子中央,肌肤雪白,发出雪白雪白的光,眼睛却直直地朝着他看,脸上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此时她脸上仍是红艳艳的,在黑暗里像花儿一样开放着,显得更加娇艳无比。无名见状,心里就更加有些慌了,眼睛不敢朝着她久看,拔腿就打算往外面跑,但是他转过身来一想,自己的玉器却仍在她身上的,她抢趟就没有了,就有些舍不得。他只好硬着头皮立住了。
    他说:“你把我的玉佩还给我罢?”
    刁小倩没有回答他的话,甚至连身子动都没有动一下,只是眼睛直直地瞪着他看,把他看得心里发毛。此时刁小倩穿着一件轻薄透明的白色长裙,身体的曲线毕露,|乳白|乳白的ru房在衣物之下若隐若现。
    无名又说:“你,把我的玉佩还给我罢?”
    刁小倩仍没说话,这时候她慢慢地转过身去,用自己的背朝着他。她又吃吃笑了几下。过了一会,她出人意料地说:“你把这玉佩从我手中抢过去,我就把它还给你罢!”
    无名听了她的话就上前走了一步,刁小倩转过身来,她的ru房在他眼前跳动着,像两只可爱的小白鸽。这时候他发现自己口渴得厉害,身体里就像脱水了一样,而自己的那半个玉佩此时就在她的手上。刁小倩把那玉佩拿在手上,甚至朝他扬了扬。
    她挑衅说:“你不敢抢,是不是?”
    无名说:“这是我的玉佩,我凭什么要抢呢?”
    刁小倩说:“那好,这是我的房间,你为何要进来呢?”
    无名听了脸红了一下,心想要不是你抢走了我的玉佩,我才不进来呢。他有点恼怒起来了。他想她凭什么要抢自己的玉佩呢。
    刁小倩又挑衅说:“你不敢来抢,是因为你害怕,是不是?”
    无名被她的话激怒了。他瞅准时机就向她手中的玉佩扑过去。刁小倩早有防备,一个转身无名扑了个空,差点摔倒在地上。刁小倩又笑起来了,在黑暗里吃吃地笑,像狐狸精一样地笑。无名站稳脚跟,又向刁小倩扑过去。这一次刁小倩刚想躲避,脚下却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转眼就摔在地上。无名见她摔在地上大吃了一惊,想收住自己的脚跟,但是却已经迟了,他生生压倒在她身上。刁小倩惊叫了一声,无名感觉就像是跌倒在一堆白花花软绵绵的棉花团上。无名突然压在她身体上,他感觉到自己的手不知往什么地方放,好像到处都是棉花团似的。两个人四目相对,瞬间都红了脸。
    无名赶紧从她身上爬起来,慌忙中只说:“刁小姐,我不是故意的。”
    刁小倩眼睛瞪着她,似怒非怒的样子。她说:“你说你不是故意的,那么究竟谁是故意的呢?”
    到底谁是故意的?这是个问题。刁小倩从地上站了起来,鬓发和衣服微微有些凌乱。她低着头先是理了理自己的衣服。她那天穿的衣服本来就很宽大,一拉一扯之间白白嫩嫩的胳膊和大半个精致的奶子就露了出来,充满着无尽的诱惑。此时她脸上和嘴唇仍是红红的,眼帘低垂,像微微喝醉了酒一样,看起来就像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朵,比刚才更是楚楚动人了。无名看着她,心里像兔子一样怦怦地乱跳个不停。他只觉得心里好像有一股火在暗暗地涌动。但是他并没有过多的反应。他只是看着她,暂时被她的身体迷惑了。刁小倩见无名没什么反应,就红着脸慢慢靠了上来。她的美妙的身体靠了上来,无名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就往旁边闪。
    刁小倩见了就低声笑笑说:“你闪什么呢?难道怕我吃了你不成?”
    无名听了她的话,只有红着脸不作声。刁小倩见状半个身子就靠了上来。刁小倩依偎了上来,甚至已经靠在了他身上。他瞬间感觉到了她身体的热量,已经透过薄薄的衣物传了过来。这时候无名又感觉心里那股火直往上涌,自己好像要燃烧了一样。刁小倩慢慢转过身,背对着他,他就禁不住一把抱住了她。刁小倩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美丽的头颅慢慢仰起来。无名双手抱住她的腰,用口吻着她洁白的脖子。刁小倩把脖子仰起来,嘴唇微微张开着。无名就从她脖子吻过去。刁小倩也极力响应着他,以一种挺拔的姿态脖子往后面仰。此时刁小倩胸部挺拔着,一副很张扬的样子。无名的手自下而上,慢慢地向上滑行,向着她山峰般的双|乳而去。而她的衣服瞬间轻轻飘飘地抖落下来,露出雪白雪白的身体来。她的两只|乳头很小,像两只含苞未放的花蕾,鲜红鲜红的,很好看。
    他的双手抚摸在她精致的ru房上。抓捏着她的奶子,甚至用劲地拨弄着她的|乳头,动作显得有点粗暴。刁小倩转过身来,全部的身体面对着他。此时他看着她的身体,突然停止了动作。
    无名看着她的身体,瞬间发了呆。刁小倩见他傻傻地看着自己的身体,很快就红了脸。她不知道他为何突然停止下来。她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她盯着他,此时他的样子很是沮丧,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一样。
    她娇羞地问:“你看什么呢?”
    无名沮丧地说:“没什么?”
    无名感觉自己沮丧透顶了。因为他在一个女人面前突然想起了另一个女人。他觉得另一个女人好像就站在自己身边,死死盯着自己的脊梁骨一样。这是很奇怪的事情。
    他对跟前的女人说:“我要走了。”
    刁小倩盯着他,不知道他为何会突然不喜欢自己。她静静等了一会,见他没有了举动,就慢慢地穿上了自己的衣服。她感到失望极了。她轻轻地说:“好吧,我把玉佩还给你吧。”说过她把那个玉佩掏出来,轻轻地放在他手上,此时她的神情和刚才不太一样,显得有点无奈和落寞。无名接过玉佩,转过身就要走开。这时候她又说话了,她幽幽地说:“你,难道真的不喜欢我吗?”
    无名不知说什么好。他有点不安地说:“我不了解你,无所谓喜欢不喜欢的。”
    她似乎没有听到无名的话一样,又只顾自己说下去,她说:“是因为我的名声不好吗?”
    无名说:“不,我只是不了解你!”
    她大声地说:“他们都说我是个名声不好的人,但是我的身体是清白的!”
    她大笑起来。在她的笑声中,无名心烦意乱地走了出去。
    从此之后,无名就再地不敢把自己玉器交给年轻的女人看。遇到刁小倩的时候,他也远远地避开,而刁小倩却再也没有到他的屠宰店里买过肉。这样一个美丽而妖异的女人,转眼就和无名擦肩而过了。
    无名在专甲的屠宰店里干杀猪的营生,干的时间长了,他就真感到烦了。他时不时会从床低下抽出自己的那把乌黑发亮的长剑来,或者手里捏着那半枚残缺的玉佩发好一阵子呆。有时候他口里会嘀咕些什么,有时候就什么屁话都没有,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有一天专甲跑到他跟前来,研究了他好半天,就恍然大悟似的明白过来。他快乐地问无名是不是想睡女人了,如果是想睡女人,他可以叫自己的婆娘帮他说一个姑娘去,对面粮店刁二的女儿水色就好着呢,虽说她名声不太好,但是女人水色好得很,这却是实实在在的,谁也瞒不了谁。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他就摇了摇头。对面粮店刁二的女儿刁小倩无名那天是见过的,水色确实好,自己差点就和她入戏了。那天她对自己很有意思,只是自己辜负了她,他心里仍感到隐隐有些过意不去。
    无名说:“大哥,咱们别提女人吧。”
    专甲说:“为啥呢,兄弟?”
    无名说:“不为啥!”
    说过这话之后,无名就不说话了。无名开始想自己的心思了。无名想心思的时候沉默不语,不声不响像一个沉默的石头。专甲以为无名不相信自己说的话,二是他就又说:“兄弟,你不信我的话?刁二的女儿水色确实好着呢。隔壁杀猪的猪三和西街杀狗的狗二,一度为了刁二的女儿争风吃醋,大打出手,两个人见面了就打架,今天你打破了我的头,明天我打断你的腿,谁都不肯让谁,你有这样的手艺,相貌也比猪三狗二他们好多了,男人能够得到这样一个漂亮的女人,这一辈子也算没白活了。”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就笑了,他真诚地说:“大哥,我不要女人。”
    专甲看了看无名,就不解地问:“兄弟,你不要女人,那么你要什么呢?”
    无名说:“我什么都不要,我只是觉得郁闷。咱心里老不舒服,老是感觉心里像着了火一样。”
    专甲听了一拍脑袋,惚然大悟似的说:“哦,我知道了,兄弟,你是想去杀人,你觉得杀猪他妈的不过瘾,你说是不是?”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也笑了,说:“大哥,不瞒你说,我有一天做梦,觉得自己怎么突然地就变成了一把剑呢。”
    无名诚恳地说:“大哥,你说我怎么感觉自己突然就变成了一把剑呢?”
    专甲听了大笑,就说:“我知道了,你认为自己是一把剑,所以你不想杀一辈子猪。你和我们这整个屠肆里的人不一样,你和狗二猪三他们也不一样,你不要女人,你要做他妈的大事业!”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半天没说话。至于杀猪和杀人的区别,他一时想不明白。他一辈子也未必想得明白。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老觉得郁闷。他也不知道自己梦里为何会变成一把剑。他只是朦胧中觉得自己的生活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应该有一些变化。
    【这和刘二同志某个时期的思想动态是如何的相似呀,那时候刘二同志在一张有点肮脏的大床上和女朋友打滚zuo爱,更多的时候他无所事事,感到很是郁闷,就躺在这张大床上胡思乱想,希望生活会有所改变。他想来想去,结果就开始写字,准备让自己做一个自由作家。】
    专甲看无名不说话,自己又说:“兄弟,你有想法也是好事情呀,人一辈子就怕没想法,日子过着过着就成了他妈的猪的生活。咱们城里淹王的公子属,现在正在城里大招天下英雄,如果你想成就事业,尽可以去找他。只是到时候你做了大事业,不要忘了你还有个杀猪的大哥啊。”
    专甲提到公子属,无名心里就动了一下。无名想起自己刚刚进入城市的那天晚上在妓院里红花就曾经告诉过自己,如果自己无处可去,就可以去找公子属。当时无名从妓院里走出来的时候,他不想去找公子属。他从心底里不想成为别人的食客。他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现在他再次从专甲口中听到了公子属的名字,心里禁不住又动了一下。
    他想,公子属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在一个傍晚,夕阳染红了西天的时候,无名终于从床底下抽出了自己的那把乌黑发亮的长剑。这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剑,和其他的青铜剑看起来很不一样。这是他在战场上得到的战利品,当然除了这把剑,还有敌人的十颗人头。十颗人头腐烂了,被他咚地一声丢进河里了,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这把黑不溜秋的剑。这一天在天黑暗之前,他到屋子里洗了洗手,把手上油腻都洗干净,再用水好好的擦了把脸,把脸上的肉渣渣都洗了下来。他从里屋里走出来,然后和专甲打了个招呼,转身就向外面走去。
    无名和专甲打招呼的时候,专甲手里正拿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剔骨刀,正在悄无声息的剔着骨头上的肉。他听了无名的话,木然地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什么话。无名向他挥了挥手,他就咕噜了一句什么话。这话说得很拉巧,以至于无名根本就没有听清。
    其实他说的是“都想要做大事业,那么谁来杀猪呢?”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当时没有人帮专甲解答这问题。咕噜完这一句话之后,专甲就钻进了自己的屋子里,外面的人就看不见他了。无名看着专甲进到屋子里后,转过身来就快步往外面走去。无名行走的速度极快,一会儿光景就走出好远。这时候专有却兔子一般从屋子里跑出来,像一把黑色的箭一样向无名的背后射过去。
    他一边跑跑,一边喊:“无名大哥,你干什么去?你等等我呀!”
    无名听见专有的喊声就停住了脚步。转眼之间专有就跑到了无名的跟前。
    专有说:“大哥,你干什么去,我爸说你不想杀猪了,你想杀人了是不是?!”
    无名听了就笑起来,他拍了拍专有的脑袋瓜子,说:“你才多大呢,知道什么啊?”
    专有听了无名的话就急了,说:“你要能杀人,我也准行。”
    无名听了,就说:“好,等你长大了,我们一起干大事业杀敌人去!”
    说过之后,无名迈开步子,就快步离去了。专有静静地看着无名的背影,发了好一会儿呆,才悻悻离去了。
    15史官江石
    故事讲到这里的时候,必须提到一个叫江石的人了,不然故事就进不下去了。对于史官江石的描述,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我只能告诉你们他曾经的身份是淹国的一个史官。
    江石的父亲是楚国人,原来是楚国的官员。楚,在当时是一个伟大的国家,疆土辽阔,国力强盛,影响深远。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楚王要杀他们,就逃了出来。按照现在的标准来判断,江石他们显然是属于外来人口,是“三无人员”,好歹那时候城市刚刚出现不久,管理者还没有来得及对城市人口和非城市人口进行准确划分,因此他们逃奔到淹国的时候也没有遇到什么大麻烦。
    几十年前他们从楚国逃出来的时候,江石还小,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当时他歪着脑袋问父亲:“父亲,咱们为什么要逃呢?”父亲当时没有说什么话,只说小孩子不要多问,长大了自然就知道了。父亲的神色很是凝重,听到父亲的话小孩子江石就不敢再问了。
    对于几十年前的那一场大逃亡,江石记忆中就会突然涌现想出那场漫无边际的雨。那一天他们坐在马车里,雨就一直下,白花花的水从天上掉下来,就像天已经塌下来了一样。当时和他们一起逃出来的,还有他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史楚楚一家人。楚楚是他青梅竹马的朋友,她的父亲史无物和他的父亲江大成也是好朋友。他们在楚的时候都得罪了楚王,楚王要杀了他们,为了活命他们就决定逃跑。当时他们两家人从都城里慌里慌张逃出来的时候,几乎什么都来不及带,只带了一些轻便的衣物什么的。两家人准备了几辆马车,大半夜里从都城里悄悄出发,一路上马不停蹄,一直向南狂奔。
    逃亡的日子一点都不好玩呀,那时候正遇上江南的大雨天气,一路上大雨下个不停。大人们也整天愁眉苦脸的阴沉着脸,只有他们两个小孩子叽叽喳喳像鸟儿一样叫个不停。马车向不知名的地方一路向南狂奔,积雨的云层黑沉沉的,以极低的姿态飘浮着,就像在他们头顶上飘浮着一样,触手可及。
    江石和史楚楚坐在同一辆马车上,看着车窗外的山峦景物向后面快速地掠过去。雨点不时从车窗外打进来,打在衣服上,打在脸上,湿漉漉的。他们两上小孩打闹着,争先恐后地想在彼此的脸上抹一把,把水抹干净,结果把脸抹得更加湿漉漉的。他们先是感到有趣极了,时间长了之后也没劲了,他们就问大人们究竟要到什么地方去,这样没日没夜地狂奔算什么事儿呢。但是没有人回答他们的问话,马车只是没日没夜地向南一路狂奔,然后越过几条大江大河,最终到达了一个叫淹的国家之后,他们认为安全了才停止下来。
    他们就在这个叫淹的国家里落脚下来。
    淹国不是自己的国家,这是江石很久之前就知道的。长大之后,江石就明白了当时父亲他们为什么要逃。因为别人要杀他们的头,如果不逃的话,自己的人头就会落地。还有什么比人头落地更可怕的事情呢?所以他们——要逃。他们到达淹国之后,就停止不前了。江石和史楚楚两个人的父亲在楚的时候都是在朝里做官的,学识极其渊博,理所当然地得到了老淹王的重用。那时候淹国地处东南沿海,山林茂密,河道纵横,经济很不发达,在外人看来仍是蛮荒之地,现在有从文明国家的人逃到他们国家避难,他们正求之不得。
    到了淹国之后,老淹王先是让江石的父亲江大成教太子读书。太子当时年纪尚小,不甚懂事,这太子长大后就是后来的小淹王了。那时候江石的父亲教太子读书认字,学习文化和做人的道理。有时候也把自己的儿子江石带进宫里去,陪太子一起读书,见见世面什么的,这是有点以权谋私的行为,好歹这小太子从小关在宫里面也无聊得很,现在有人与他相伴读书和玩耍,他正求之不得。因此,实事求是地讲,江石和现在的淹王是同窗关系,这一点不言自明。太子长大了做了国君之后,江大成年纪大了,眼睛花了不再教太子读书识字了,小淹王就让他做了一个太史令的官,也就是写写历史的官。
    官是小官,并没有多少油水可捞,但是很清闲,生活好歹也有个着落。父亲死了之后,江石子承父业,理所当然地继承了父亲的工作。淹国史官江石的工作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负责管理宫里书简的制作。那些竹简、木简什么的制作好了之后,就存放在宫里专门的库房里,宫里什么时候要使用的时候就可以随时取出来用。那时候竹简木简还是一种贵重的物品,一般人家里根本买不起。比如说江石他就买不起。他要使用的时候,就到宫里的库房里去领,因为是工作所需,这个时候不会有任何问题,他领用了多少,就专门有人造册登记。比如拿一捆画一个圆圈圈,拿两捆画两个圆圈圈。也不知道江石到底领用了多少,总之到了最后帐簿上都画满了圆圈圈,就像一个个眼睛,或者说像一个个鸡蛋一样。而更多的时候,是他自己经常要写一些杂七杂八的文章,比如记述一些私事,或者一些奇思妙想什么的。这些无疑都是些私活,这个时候他再到宫里的库房里去领,显然就不太合适。遇到这种情况他就到竹简制作的场所里去,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就从堆得老高老高的一堆堆尚未完工的竹简木简中抽出几捆来,然后夹在自己腋下偷偷拿出来。按照宫里财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这显然是以权谋私的行为。但是这档子事归根到底也是由他负责的,所以即使别人看到了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只当没看见。况且后来有一个先生说窃书不能算偷,以此推论洒石他偷偷拿几捆竹简出来就更不能算偷了。
    江石工作的另一个方面,是把整个国家里发生的重要事情按时间顺序记录下来。他自己认为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是人家未必这样看,这从国家给他享受的待遇中大体可以看出来。例如当时大一点的官,他们享受的待遇就是出入有车坐,天天有肉吃,还有国家专门分配的男女奴婢供享用,风光得很呀。而江石所有的俸禄是每个月到指定的地方去领取一石大米,五斤牛肉,外加一个帮他磨墨听他使唤的小斯。这就是他作为一个史官可以享受的所有的待遇了。
    江石经常这样想,这是什么鸟待遇呢!
    但是想归想,他并没有更多的举动。他还是写他的书。给他使唤的小斯是个不明事理的少年,刚满十五岁。小斯就是小斯呀,腿脚和脑瓜儿都比他机灵了许多,江石根本管不着他。因此早上等他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他早就兔子一样跑得没有影子了,只剩下书桌上一汪小斯早已磨好的墨水往外渗透出一股股墨香,映照着他脸黄肌瘦日渐苍老的面容。
    小斯跑掉了之后,待他白天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可以陪同他,他就只好一个人在城里的大街上转来转去,走到哪算哪,野狗一般四处乱窜。看到有意思的事情,他就会从裆下掏出一根狼毫大毛笔来。这是有点生( 男欢女爱  ./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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